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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酒馆文化碎碎念】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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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3-6-13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色咪咪意思就是夸自己还有几分姿色呗,自夸的技巧已经登峰造极了。
沙发
发表于 2023-6-13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梦半醒 于 2023-6-13 18:43 编辑

      杜撰一种可能性:在房屋维修上,业主和物业经理是利益共同体,前提是寻找房屋维修的施工队在物业经理的职权范围之内。

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

房屋维修基金的名字多年来经过数次变化,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基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板凳
发表于 2023-6-14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极小鲶 发表于 2023-6-14 08:51
还算可以吧,90分以上

色狼还是有利用价值的。

我到物业,小姑娘也不看我,大姐也不看我。郁闷,一生气,到论坛来解闷来了,如有冒犯,请多担待。
地板
发表于 2023-6-17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梦半醒 于 2023-6-17 08:45 编辑
南极小鲶 发表于 2023-6-14 08:54
问题是物业不干正事

      他也是受雇于人。   你们没有业主委员会吧,是老小区?做物流统计的,问题卡在那里不关心吗?



听朋友介绍,刷壁纸比装修省事。
4
发表于 2023-6-17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梦半醒 于 2023-6-17 09:03 编辑
南极小鲶 发表于 2023-6-17 08:52
物业委员会形同虚设

维修基金专款专用,它有一套严格的审批流程,有的被物业承包方挪用了维修基金, 理论上基层街道有义务代表政府负责协调这事。
5
发表于 2023-6-18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梦半醒 于 2023-6-18 07:56 编辑
南极小鲶 发表于 2023-6-18 07:26
街道那些人给点好处就睁眼闭眼啦

    你可请教你老板,看看物流经理是怎么处理此事,他或她的方法比较实用。
ta最知道利害关系。
6
发表于 2023-6-18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梦半醒 于 2023-6-18 08:57 编辑
南极小鲶 发表于 2023-6-18 08:15
可不是,我老板最知道咋处理,给我甩过一沓钱让我找外面的人

还可以请教你老板,物业管理这种现状,是否存在商机?  

你老板立马高看你了,说不定给你加薪提职了。
7
发表于 2023-6-19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梦半醒 于 2023-6-19 17:46 编辑
南极小鲶 发表于 2023-6-19 17:27
我老板才看不上这块呢

  理由最重要。是不是业主比较难缠,钱还是有数的?利润是省出来的
8
发表于 2023-6-21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梦半醒 于 2023-6-21 09:24 编辑

我以为物业公司老板对员工没有很好的激励机制。不像物流公司的快递小哥,多干多得, 什么时候物业的从业人员怕被裁掉,珍惜自己的岗位,物业服务就好了。   


换一句话,物业公司的老板不以克扣员工的利益而获得超额利润,就进入良性循环了。
9
发表于 2023-6-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半梦半醒 于 2023-6-21 19:58 编辑
淡月光 发表于 2023-6-21 11:40
话说回来,性格不好的人才觉得物业不行

小鲶的正文没有顾及自己的人设,她应该说是邻居家的墙出了问题,她和老公参与其中,是打抱不平。

这也印证说明女人不自私,就不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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