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忧草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578|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熟人,生脸。

 关闭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06: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半梦半醒 于 2018-10-19 06:28 编辑

新来的,想入乡随俗,请问这个版块什么不可以,什么样的灌水形式被禁止?  谢谢啦。~~
沙发
发表于 2018-10-19 08:01 | 只看该作者
任何正三观言行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08:05 | 只看该作者


我问的是行为底线。
地板
发表于 2018-10-19 08:22 | 只看该作者
第四章 论坛管理

第十一条、论坛属于国家专项备案网站。严禁带有明显政治倾向、意图、企图的内容及敏感词汇。一经发现,任何管理人员均有权重新编辑、删除。

第十二条、严禁使用纯数字、字母、符号、图形注册ID。严禁使用带有政治色彩,不文明、不健康等文字注册ID。对已经注册此类ID且活跃会员,可通过管理人员申请修正ID,否则,论坛有权删除ID。会员头像权不容侵犯,严禁故意模拟、相仿等上传;

第十三条、禁止任何带有黄色、下流、露骨、低俗、迷信等文字及音画作品,包括隐晦、暗示及打“擦边球”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删除。

第十四条、严禁将会员个人之间的恩怨、不满情绪等体现在帖子里。在学术、艺术等观点交流中,严禁人身攻击、恶意讥笑、过激言词、嘲讽贬低、指桑骂槐等。出现这类问题,管理人员有权封帖下沉、删除帖子,并向当事者提出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将采取限制发言、封闭ID等措施,绝不姑息!

第十五条、除申请友情链接和音画、音乐帖子外,禁止帖子及个性签名中带有任何家园以外的链接地址、联系方式及名称。一经发现,任何管理人员有权重新编辑或删除。

第十六条:在论坛发表的任何作品不代表本论坛观点。
4
发表于 2018-10-19 11:25 | 只看该作者
《忘忧草家园法典》有明确规定,法典以内,随心所欲。
5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3:25 | 只看该作者
水清木青 发表于 2018-10-19 11:25
《忘忧草家园法典》有明确规定,法典以内,随心所欲。

欧了。
6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3:26 | 只看该作者
何必呢 发表于 2018-10-19 08:22
第四章 论坛管理

第十一条、论坛属于国家专项备案网站。严禁带有明显政治倾向、意图、企图的内容及敏感 ...

这个签名设计的地道。
7
发表于 2018-10-19 14:54 |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8-10-19 19:11 | 只看该作者
何必呢 发表于 2018-10-19 08:22
第四章 论坛管理

第十一条、论坛属于国家专项备案网站。严禁带有明显政治倾向、意图、企图的内容及敏感 ...

你太雷人啦
9
发表于 2018-10-20 16:04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089号|手机版|Archiver|忘忧草家园 ( 辽ICP备14007463号

GMT+8, 2024-4-19 20:04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