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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神经》71 “Q”是象形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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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0-24 16: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一株断草 于 2016-11-4 17:49 编辑


       你一定在心里读“阿Q”的,你在仔细瞅大写的“Q”和小写的“q”,是不是很像一个脑门铮亮,脑后扎着一条小辫子的清人,是不是很像一个伸长了脖子用力张望的被捏了脖子的提着的鸭。

      迅哥写东西向来不用笔的,他一直蹙眉捏刀,刀尖贴着白纸,洒下几滴鲜血,那血里就有了呐喊。

      他喊救救孩子喊了八十年,微弱的声音一直很微弱,仅仅几个人听得见,那是脑瓜子凑离得近的,近乎交头接耳,别人听不懂,喊也无用。

      华老栓绝不知道夏瑜为什么被砍了头,告示上说他是革命党,革命党是干什么的没人清楚,他现在只等他被砍了脑壳好用馒头蘸了救儿子的命。他不知道一个人血馒头救不了他儿子的命,刽子手说管用他就认为管用,还会翻出省吃俭用的那块银钱双手奉上。于是,救赎者救人不成,反而被被救赎者期待死去,好在鲜血没有白流,总有那么一滴被痨病吃掉,病态的吃掉活生生的,他们不知道,他的血不是用来吃的,是告诉你血是红的。、

      阿Q一直在看热闹,溜达够了就回破庙里去,吴妈的门他不敢进,只好去梦里寻刺激,梦在他那里是好的,心在梦在,他从来没有问过自己有没有心。

     阿Q在街上也曾遇到过狂人,也曾被扇了一个耳光,火辣辣的,孙子下手很重,儿子打老子,世道变了,他愤愤然,可是不一会儿阿Q便坦然了,儿子打老子的事可以有,毕竟,他不是他和吴妈的孩子,这个便宜阿Q赚大了。他不知道在四十年后还有比打他的孙子更狠的,掘墓、焚书、杀教授,牛鬼蛇神一窝端。

     我们从来没有怀疑过阿Q这两个字的读音,似乎,这个“Q”读英文的音天经地义,细查才知,汉语拼音是后来才有的,1949年10月组建汉字改革委员会,制定新的汉字注音办法,1958年正式使用,文化先行了,秦始皇也是先统一文字和钱币度量衡,后来才有焚书坑儒。   

     “Q”不能读“欺”的原因,是因为辫子和秃脑门,即使剪了了头发,脑子没剪,民依然故我,皇上必须万岁,红毛的事说不清,乡下人还得种田,纳粮也是必须的。

      满清被推翻,两千年的帝制消失,民国了就要有新的样子,旧的东西要彻底砸烂,阿Q的日子并未好过,精神上的寄托是一代不如一代,吴妈依然躲着他,阿Q还得活在梦里。

      阿Q没有姓氏,赵太爷说他不配姓赵,迅哥给他立传是想了又想,思了又思,思前想后折腾很多年,也是因为不配,可他的确活过一回,甭管如何,乡里乡亲总得有个说法,干脆白描,是啥样就写啥样,住土谷祠也好,进过城也好,总之,他存在过,和小D打过架,挨过假洋鬼子的棒打,他就是一只虫子。

     虫子的命运可想而知,谁想捏鼓一下就捏咕一下,偶尔头皮发麻,大底女人是怕了的,男人只是轻轻一个指头就送他去了西天。

      阿Q曾经是看客,伸长了脖子看,就像那个字母“q”,脑门依然铮亮,他看革命党被杀头,跟着叫好,直到他莫名为妙地被押赴刑场,轮到别人看他。二十年后,他真不知道二十年后啥样,临死只记着吴妈的笑。

      他赢过钱,可惜又被稀里糊涂地抢了去,他曾经阔过,将来儿子也会阔,只是当下非常寒酸,短工做不得,长工也没得做,剩下的就是量力而行去偷萝卜。

      奴才有时候是有自知之明的,路过赵太爷家的饿时候他知道讨不到吃食,馒头店更不用惦记,做短工的偷萝卜算偷吗?顶多算窃。

     末庄的人有些事也会随潮流的,阿Q再次从城里举人家回来,带回来一些旧物,邹七婶们会高看他一眼,阿Q又找到了吸引末庄人眼球的价值,赵太太也要一件皮坎肩呢。

     革命的时候,阿Q没赶上,等他赶到土谷祠,那块万岁的牌子早已经被砸碎了,假洋鬼子正指挥人冲进去抢劫。

     关于抢劫阿Q是懂得的,那年五月四号就有一回,巴黎和约签字不知是什么人走漏了风声,他们就上了街,商铺吓得关了门,火烧大栅栏的架势,只要喊着口号,冒充着正义。

     自己打自己嘴巴子算是被儿子打了,亦或打了儿子,总之,又赢了一回,阿Q满意地躺在破庙里继续做美梦。

     阿Q曾经复活,唱着赞歌,打了鸡血一般挥舞着红宝书,就像是举着尚方宝剑,背后一双贼眼紧紧盯着地上的血,贪婪地吸吮着腥臭的空气,遍地的脑浆。

     伦理彻底乱了套,形势一片大好,老婆揭发丈夫,儿子揭发老子,学生打死老师,毛孩子斗惨将军,于是,跳水的跳水,上吊的上吊,跳楼那是最近几年的事。

     最初,复活的阿Q也是看热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各扫门前雪,谁知一夜功夫,他也被戴上了游街示众的高帽,渣滓洞的酷刑用遍了,割舌断喉。下毒手的继续下毒手,庄子心死了,林钊也死了。

     阿Q们被施了魔法,他们自己绝不知道被施了魔法已经没了脑子,魔头躺在棺材里笑咪咪地看着他们排队前来,大妖小怪摇旗呐喊为阿Q们助威,他们自己的魂魄早已归了佛祖的极乐世界。

     阿Q的族群还是那么大,越来越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土谷祠的围墙里有梦吴妈的梦,打短工不成还能偷萝卜,反正暂时饿不死。一百年已经进化得百毒不侵,管它城里发生了什么,海里有没有老泥鳅,那不关阿Q的事,他心里除了吴妈,还是吴妈。对,就是那个赵太爷家的女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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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0-24 17:2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人太多的时候需要有阿Q精神。
板凳
发表于 2016-10-24 18:17 | 只看该作者
有趣得紧,你自己就当了迅哥。
地板
发表于 2016-10-24 18:20 | 只看该作者
历史永远是传承,秃脑门扎小辫子的后代繁衍的很兴旺。
4
发表于 2016-10-24 19:46 | 只看该作者
你一定在心里读“阿Q”的,你在仔细瞅大写的“Q”和小写的“q”,是不是很像一个脑门铮亮,脑后扎着一条小辫子的清人,是不是很像一个伸长了脖子用力张望的被捏了脖子的提着的鸭。------------呵呵,你是真能想象啊~~~
5
发表于 2016-10-24 19:54 | 只看该作者
鲁迅塑造阿Q这个典型,就是意在暴露千百年来,封建制度下广大的国民的愚昧麻木的劣根性!
6
发表于 2016-10-24 20:42 | 只看该作者
老醉,先赶紧给上杯,好久没有读你的字了,俺这就濯洗下眼睛去哈。
7
发表于 2016-10-24 20:55 | 只看该作者
迅哥写东西向来不用笔的,醉哥写字只敲打键盘,让这文字里的精髓在噼哩叭啦声中,缓缓流淌。
8
发表于 2016-10-25 09:45 |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6-10-25 13:30 | 只看该作者
烟霞文字有深度,值得一读啊~~~乍到令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阿Q正传为何给起这个名字的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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