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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花非花 雾非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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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8-9 01: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一株断草 于 2016-8-9 11:07 编辑

花开

    唐花一袭华丽名贵的丝绸锦袍,半眯着眼睛,躺坐在葡萄架下的靠椅上。
    两名眉目如画的侍女站在身后轻轻的摇着扇子,旁边的小几摆放着新鲜的水果,还有冰镇的刚刚好、散发着丝丝凉意、流转着一抹艳红之色的波斯美酒。
    午后的阳光很暖,随着淡淡的微风穿过葡萄架,漏下几点闪耀的光斑,映射在唐花流露着满足的脸上。
    脸很清秀,白皙而光滑,带着几分阴柔的气息,如果不是他双眸开阖之间透露出的阴狠冷厉,任何人都会把他当做一名书生。
    唐花一向自称金花公子,原因之一就是他对自己的相貌很自傲,原因之二则是他赖以成名的暗器“金花”。不过他也知道,江湖上很多人都叫他“人渣公子”,对此他嗤之以鼻,毫不在意。
    在他看来,这都是对他的嫉妒,一个人有了钱,有了地位,有了别人所不能拥有的享受,就难免会让人眼红,就难免会受到污蔑,“人渣”也是公子,他在这个江湖,无可替代!
    唐花是个喜欢享受的人,也是个爱钱的人。他向来认为只有有了花之不尽的金钱,才能拥有无穷无尽的享受。
    所以他才做了杀手,因为他认为只有杀手赚钱最快,只有杀人的利润最高。
    唐花不是江湖上最有名的杀手,他是江湖上最有实力的杀手。

    有名不代表有实力,但是有实力就有绝对强悍的名声。在这个江湖上,没有他杀不了的人,只有他不想杀的人。
    他杀的第一个人就是他的祖父——唐门的老爷子。
    只是因为他看到了老爷子的金库,看到了那耀眼生花的金银珠宝,他当时就觉得像唐老爷子那样的糟老头实在是不配拥有那样的财富,所以他就射出了刚刚试验成功的暗器“金花”。
    连着射出九朵“金花”,薄如蝉翼的花瓣漫天飞舞,带着轻微的蜂鸣,一片片穿过唐老爷子的身体,连血迹都没有留下。
    那是他的“金花”第一次出手九朵,也是唯一的一次,在以后的杀手经历中,他的“金花”出手,从来没有超过五朵。
    唐花第一次出手便名震天下,原因并不仅仅是因为他杀了唐老爷子。
    而是因为他第一次出手,便杀了以唐老爷子为首的唐门总堂三十一男五十五女一共八十六人,并奸杀了他一直暗中仰慕的唐门小公主——他的堂妹唐甜,放了一把火后卷款逃脱,以至于他成了江湖上卑鄙贪婪、无耻下流、无德无品之最。
    唐花对于别人的褒贬从不在乎,他一向认为,人生在世有能力就应该有钱,就要懂得享受会享受,就要住最豪华的宅院,骑最烈最快的马,穿最华丽的衣服,吃最精致的食物,喝最醇最香的酒,玩儿最美丽高贵的女人。
    他是个杀手,在他的手中掌管着别人的生死,那些人的生命在他的眼中如蝼蚁一般,可以予取予夺。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建立了江湖上最大的杀手组织花盟,才有了今天的地位和享受。
    此刻的唐花在等人,等一个杀手,一个为他杀人的人。
    如今的唐花名声在外,如日中天,早已经不用亲自动手杀人,在他的花盟里,有名的无名的,有无数的人在为他杀人。
    但在所有人中,值得他等的只有这一个人——“天罗地网”雾离!
雾凝
    雾离同样是一名杀手,是花盟中除了唐花之外名声最盛的杀手。
    雾离与唐花一样,是个天生的杀手,心冷血冷,出手无回,一击必中;
    雾离又与唐花不同,雾离是个清苦的杀手,不喜奢华不喜享受,甘于寂寞无欲无求。
    唐花是因为喜欢钱喜欢享受而杀人,雾离则是因为喜欢杀人而杀人。
    雾离是唐花救下来的孤儿,是唐花此生唯一一次心动善念救下来的人‘
    唐花救下雾离的时候,恰好是他在无锡杀了名震江湖的落霞山庄庄主“浴血狂刀”谢方才,而且还当着谢方才的面,以男人的方式虐杀了他被誉为江南十美之一的女儿谢灵,席卷了落霞山庄的财物,身心俱已满足至际。
    就是在这种时候,唐花看到了跪在太湖边上,抱着被水寇所杀的父母尸体神情木然的雾离。
    或者是因为他当时正身心舒畅,也或者是他看那木然的神态有几分像幼年的自己,也或者是出于别的什么考虑,总之,唐花就在看到雾离的一瞬间便决定救下他。
    刚被唐花救下的雾离很单纯也很朴实,只有一个念头,练杀人的本领,为父母报仇,为唐花赚钱。
    唐花自然是没有心思传授雾离什么武学,他的时间除了杀人就是用来享受的,享受掠夺来的珍馐美食、玉液琼浆,还有娇艳美女!
    所以他救回雾离,就扔给了花盟的那些杀手,让雾离跟着那些人学习如何杀人。
    因此雾离不懂什么武学技艺,他只懂得杀人,懂的各种杀人的技巧。
    雾离具备所有杀手具备的条件,坚韧、刻苦、隐忍;聪颖、灵活、决断;冷酷、狠辣、凌厉。
    雾离为唐花杀第一个人的时候只有十七岁,目标是黑道巨擘“铁剑”林空泰。
    接下任务后雾离一语未发,连一件兵器都没有,空着手就走了来到林空泰的宅院前,身穿布衣,身材瘦削的他就像个出来找事做的贫苦少年,手里拿着一根路边树下折来的枯枝当做打狗棒,蓬头垢面的蹲在林空泰的大门对面。
    一连七天,除了用手中的打狗棒去干了几只野狗,他甚至连蹲立姿势都没有变过,只是每天那么怔怔的看着林空泰前呼后拥的出门,再前呼后拥的回家,听着宅院里豪气干云的寒暄,放浪形骸的大笑,还有女人妩媚的娇嗔轻吟。
    直到第八天,林空泰对一直蹲坐在家门前的雾离突然就有了一点兴趣,有了一点想问问他在做什么的冲动。
    林空泰是老江湖了,江湖越老胆子越小,他本不是个轻易对别人感兴趣的人,也不是个冲动的人,但是在第八天他却有了这辈子最不该有的一点冲动。
    于是林空泰在外出归来的时候,下马离开自己的随从,来到雾离的面前,用他独特的大嗓门问道:“小子,一连八天你都这个姿势蹲坐在我家大门前,是想求职还是想拜师?你究竟想干什么?”
    雾离看着那张低头凑过来虬髯环绕的大脸,眼中带着几分难得的温情,突然便觉得他很可怜,好奇心不但可以杀死猫,一样可以杀死人。
    所以雾离的眼中多了一丝怜悯,但更多的却是冰冷的杀意和死气。口中淡淡地吐出两个字:“杀你!”
    就在电光火石的一刹那间杀机迸现,杀气四溢,杀意盎然,雾离手中的打狗棒倏然刺出。
    在这八天中,打狗棒前端早已经被他磨得尖锐锋利,在狭窄的空间里闪过一道刺目的白光,没入面色诧异目光疑惑的林空泰的咽喉。
    然后雾离便身形一窜,探手抓住林空泰腰间铁剑,像一条入水的泥鳅般沿着墙角,挤入人群,消失的无影无踪。
花落
    雾离依旧是一袭布衣麻鞋的打扮,淡青色的布衣,简易绑腿,干净爽利,没有一丝一毫多余的累赘。
    那把他第一次杀人抢来的铁剑握在手上,即使睡觉也从没有松开过。
    步子均匀的走在卵石铺筑的小径上,每一步二尺,绝不会多一分,也绝不会少一毫。
    微风轻拂,长发飞扬,面带着七分恭敬三分松弛,雾离渐渐地走近了唐花豪华的山间别墅。
    雾离知道唐花在等他,每次他完成唐花分派的刺杀任务,都会来向唐花汇报,并把佣金交付给唐花。
    除了在完成第一次刺杀任务,返回太湖杀了那一伙水寇为父母报仇,雾离从没有再为自己杀过人,他只为唐花杀人。
    因为唐花,雾离才活下来,才有了如今名满江湖的杀手名声,所以他做任何事,杀任何人都只为唐花。
    唐花放下轻啜了一口的酒杯,便看到了缓步而来的雾离。
    摆手让侍女端来一杯白水放在小几上,刚刚放好的一刻,雾离恰好坐在他的面前。
    看着雾离端起水杯一饮而尽,唐花摇头:“你真应该试试喝一杯这西域酿造的葡萄美酒,这实在是难得的享受!”
    雾离放下水杯,从怀里取出一叠银票放在唐花面前:“燕虎头已死!”
    “我知道,这是多年来,你出手的任务还从来没有失败过,即使是我也不敢保证比你做得更好,所以你才是花盟的中流砥柱!”
    “我不如你,只能跟随你!”
    “这世上没有什么你不如我我不如你,只有想不想,敢不敢,只要你有能力,有本事,而你恰恰是个有本事的人!”
    “我不如你,任何一点都不如!”
    唐花笑了,笑得很开心。
    他开心的时候就想要喝一杯,所以他举起了小几上的酒杯,杯中是摇曳生光清凉可口的西域葡萄美酒。
    酒未沾唇,一声琵琶清音响起,若珠落玉盘,银瓶乍破,直冲耳鼓。
    唐花听得出,这是他最喜欢最宠爱的女人弹奏的琵琶,这个女人是他七年前最后一次出手杀人抢回来的,擅弹琵琶,擅弹《十面埋伏》。
    《十面埋伏》,为什么是《十面埋伏》?是谁埋伏谁?
    唐花的心里突然就有一种从没有过的疑虑和迷惑,然后他的身体便向后翻到,如同一条游鱼般从两名侍女之间穿过,手中的酒杯无声无息的爆开,带着殷红的酒水织成一张密集的网飞了出去。
    这时的唐花才看到雾离抬起的头,看到他冰冷的目光透露出的杀机,感受到他弹起的身体迸发的杀意。
    剑光如电,明亮得刺目,剑气如针,如丝如缕笼罩住雾离的身体,发出清脆的叮叮之声,杀气浓稠如雾。
    唐花倒翻,雾离抬头;
    唐花碎杯,雾离起身;
    唐花射出手中破碎的酒杯,雾离出剑。
    剑气与酒杯碎片碰撞,两名侍女无声死去,雾离飞掠穿过,站在唐花面前。
雾散
    琵琶声连绵不断,嘈嘈切切密如急雨,隐隐间杀气弥漫,刀剑争鸣,杀意凛冽,杀机四伏。
    唐花与雾离却对峙不动,目光有若实质。
    午后的阳光仍旧十分煦暖,葡萄架下散发着浓浓的酒香,唐花与雾离却在对视中同时感觉到一股如坠冰窖的寒意。
    “在我经历的女人中,她的琵琶技艺是最精湛的,甚至比许多以此为生的女人弹都要好!而且她也是最会取悦男人,甚至比许多青楼名妓都明白男人的喜好,了解男人的需求!她是个美女,也是个才女,更是个媚女,你认为呢?”
    雾离神情木然,目光凝聚在唐花手中突然就多出来的那朵金花上。
    “她让我知道自己是个男人!”
    “我能救你给你生路,就能杀你给你死路!”
    “你怕了,但我不怕!”
    “你不如我!”
    说完唐花出手了,七年以来第一次出手。
    唐花一出手就是五朵金花,除了他第一次杀人,他出手从来没有超过五朵金花。
    金花飞旋,人也跟着飞舞。金花迸射,花瓣薄如蝉翼,无声无息中漫天飞舞,笼罩了方圆三丈的空间;锦袍飞舞,恍若乌云压顶,人却已经隐藏在了乌云之后。
    铁剑激射,剑光铺展蔓延,水银泻地一般迎向飞射而来的暗器。
    密集的声响,在琵琶之音中仿佛雨落芭蕉,风过竹林。
    蓦地所有声音在一声裂帛之响后尽皆敛去,唐花的锦袍缠绕住雾离的铁剑,定定地看着雾离。
    “世上没有我杀不了的人,只有我不想杀的人,你也不例外!”
    金花闪动,这次唐花射出了九朵金花,绝招尽出。花瓣纷飞中,细微的寒芒疾如闪电,一闪而没。
    雾离的目光在那一瞬间仿佛被点燃一般,充满异常明亮的光彩。合身而上,直接迎向那飞来的花瓣。
    铁剑没动,唐花的锦袍也没有动。
    然而唐花却看到眼前突然爆起一团雨雾般的光芒,细密而璀璨,然后便觉得自己咽喉、胸腹、下阴传来带有几分痛楚的凉意。
    光芒散去,唐花的锦袍依旧缠着雾离的铁剑,但是却有三柄狭窄修长银光灿然,寒气四射的缅铁薄刃刺在唐花的要害。
    雾离松开右手的铁剑,一抖左手的软剑,那把软剑竟然在他一抖之间化为近百柄薄如宣纸的利刃,由细不可见天蚕丝连在剑柄。
    “你忘记了我的外号叫‘天罗地网’!”
    唐花的嘴唇动了动,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雾离却看懂了他眼中的诧异:“你说你不如我!”
    “我是不如你,因为不如你才不会被你防备,才有机会杀你!”
    “我不是因为喜欢杀人才为你杀人,我为你杀人只是为了磨练自己,我不喜奢华享受,是因为我怕自己太过于沉迷松懈了自己,那样我就无法取代你!”
    看着唐花目光黯淡,无声的倒下去,雾离突然便笑了,长发飞舞间,那张脸笑得很灿烂、很邪魅、很诡异。
    “从现在开始,你的一切都是我的,你的钱财,你的势力,还有你的女人!有几个人不喜欢奢侈豪宅,不喜欢珍馐美酒,不喜欢娇娆美女?我也喜欢,而且比你更懂得享受奢华,更懂得伺候美丽的女人!”

    说完雾离离开死不瞑目的唐花,带着几分释然,几分散淡,走向那琵琶声缓的精致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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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8-9 01:56 | 只看该作者
再发一篇短篇武侠,不太会排版,最后一行总这样!
哪位版主有暇帮忙整理一下,谢了!
板凳
发表于 2016-8-9 07:1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邂逅苍凉 于 2016-8-9 07:14 编辑

一口气看完,弄得挺紧张似的。挺精彩!
地板
发表于 2016-8-9 07:16 | 只看该作者
唐花与雾离都是人中龙凤,如果知道的情况下俩人决斗,胜负输赢还真不好说。
4
发表于 2016-8-9 07:1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文笔老道,描写细腻,情节紧凑,赞一个!
5
发表于 2016-8-9 09:35 | 只看该作者

飘云果然出手不凡
这是小说精彩亮相哪
6
发表于 2016-8-9 09:35 | 只看该作者
拂柳飘云 发表于 2016-8-9 01: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再发一篇短篇武侠,不太会排版,最后一行总这样!
哪位版主有暇帮忙整理一下,谢了!

让阿紫来试试看
7
发表于 2016-8-9 09:37 | 只看该作者
拂柳飘云 发表于 2016-8-9 01: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再发一篇短篇武侠,不太会排版,最后一行总这样!
哪位版主有暇帮忙整理一下,谢了!

最后一行删除空格了,阿紫擅作主张把字调大了一号,看来飘云是喜欢绿色字体,保留字体颜色,看看,这样子看起来是不是不太费眼睛了啊
8
发表于 2016-8-9 09:45 | 只看该作者
看题目
还以为是个浪漫故事
结果
看了这花开第一章节
就被震撼的比不上嘴巴了
这唐花
居然就是个能杀了
杀了以他自己的祖父唐老爷子为首的唐门总堂三十一男五十五女一共八十六人,并奸杀了他一直暗中仰慕的唐门小公主——他的堂妹唐甜,放了一把火后卷款逃脱,
江湖上赠予他人渣公子等卑鄙贪婪、无耻下流、无德无品之最的称号
真是当之无愧,论世间还有谁能配担当这罪恶之名真是无人能与之媲美。
9
发表于 2016-8-9 09:52 | 只看该作者
雾凝一节
主人公是雾离--一个被唐花这一生只心动善念一次救下的苦孩子
他练就杀人本领的目的本就一个,为死去的父母报仇
看他第一次所杀之人
居然也是一位因了好新奇而动了善念的一位老江湖时
真的一下子不免让人唏嘘
这世间不但可以杀死猫,一样可以杀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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