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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泰山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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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中国通史】月鸦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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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7 16:55 | 只看该作者
      到金朝末年,经济的情形,又和前此不同了。前此货币紊乱之时,系以恶的硬币,驱逐良的硬币。此时则系以纸币驱逐硬币。汉时钱价甚昂,零星交易,并不用钱,已如前述。其后经济进步,交易渐繁,货币之数,势必随公铸私造而加多。货币之数既多,其价格必日跌。于是零星贸易,渐用货币。大宗支付,转用布帛。铜钱为纸币驱逐以尽,而纸币起码是一百文,则零星贸易,无物可用了。势不能再回到古代的以粟易之,而布帛又不可尺寸分裂,乃不得已而用银。所以银之起,乃是所以代铜钱供零星贸易之用的,并非嫌铜钱质重值轻,用之以图储藏和运输之便。所以到清朝,因铸钱的劳费,上谕屡次劝人民兼用银两,人民总不肯听。这个无怪其然。因为他们心目之中,只认铜钱为货币。储藏了银两,银两对铜钱涨价,固然好了,对铜钱跌价,他们是要认为损失的。他们不愿做这投机事业。到清末,要以银为主币,铜为辅币,这个观念,和普通一般人说明,还是很难的。因为他们从不了解有两种东西可以同时并认为货币。你对他说:以银为主币,铜为辅币,这个铜币,就不该把它看做铜,也不该把它看做铜币,而该看作银圆的几分之几,他们亦很难了解。这似乎是他们的愚笨,其实他们的意见是对的。因为既不看做铜,又不看做铜币,那末,为什么不找一种本无价值的东西,来做银圆的代表,而要找铜币呢?铜的本身是有价值的,因而是有价格的,维持主辅币的比价,虽属可能,究竟费力。何不用一张纸,写明铜钱若干文,派他去充个代表,来得直捷痛快呢?他们的意见是对的。他们而且已经实行了。那便是飞钱交子等物。这一种事情,如能顺利发达,可使中国货币的进化,早了一千年。因为少数的交易用铜钱,多数的授受,嫌钱笨重的,则以纸做钱的代表,如此,怎样的巨数,亦可以变为轻赍,而伸缩又极自由,较之用金银,实在合理得许多。而惜乎国家攫取其发行之权,以济财政之急,把这自然而合理的进化拗转了。
  
       于此,又可知道纸币之敝。黄金为什么不起而代之,而必代之以银。从前的人,都说古代的黄金是多的,后世却少了,而归咎于佛事的消耗。顾炎武《日知录》,赵翼《廿二史札记》,《陔余丛考》,都如此说。其实不然。王莽败亡时,省中黄金万斤为一匮者,尚有60匮。其数为60万斤。古权量当今五之一,则得今12万斤,即192万两。中国人数,号称4万万。女子当得半数,通常有金饰的,以女子为多。假使女子百人之中,有一人有金饰,其数尚不及一两。现在民间存金之数,何止如此?《齐书·东昏侯纪》,谓其“后宫服御,极选珍奇。府库旧物,不复周用。贵市民间,金银宝物,价皆数倍,京邑酒租,皆折使输金,以为金涂”。这几句话,很可说明历史记载,古代金多,后世金少的原因。古代人民生活程度低,又封建之世,服食器用,皆有等差。平民不能僭越。珠玉金银等,民间收藏必极少。这个不但金银如此,怕铜亦是如此。秦始皇的销兵,人人笑其愚笨。然汉世盗起,必劫库兵。后汉时羌人反叛,因归服久了,无复兵器,多执铜镜以象兵。可见当时民间兵器实不多。不但兵器不多,即铜亦不甚多。所以贾谊整理币制之策,是“收铜勿令布”。若铜器普遍于民间,亦和后世一样,用什么法子收之勿令布呢?铜尚且如此,何况金银?所以古代所谓金多,并非金真多于后世,乃是以聚而见其多。后世人民生活程度渐高;服食器用,等差渐破;以朝廷所聚之数,散之广大的民间,就自然不觉其多了。读史的人,恒不免为有明文的记载所蔽,而忽略于无字句处。我之此说,一定有人不信。因为古书明明记载汉时黄金的赏赐,动辄数十斤数百斤,甚且有至数千斤的,如何能不说古代的黄金,多于后世呢?但是我有一个证据,可以折服他。王莽时,黄金一斤直钱万,朱提银八两为一流,直钱一千五百八十,他银一流直钱千,则金价五倍于银。《日知录》述明洪武初,金一两等于银五两,则金银的比价,汉末与明初相同。我们既不见古书上有大量用银的记载,亦不闻佛法输入以后,银有大量的消耗,然则古书所载黄金大量使用之事,后世不见,并非黄金真少,只是以散而见其少,其事瞭然可见了。大概金银的比价,在前代,很少超过十倍的。然则在金朝末年,社会上白银固多,黄金亦不甚少。假使用银之故,是嫌铜币的笨重,而要代之以质小值巨之物,未尝不可舍银而取金,至少可以金银并用。然当时绝不如此。这明明由于银之起,乃所以代铜钱,而非以与铜钱相权,所以于金银两者之中,宁取其价之较低者。于此,可见以金银铜三品,或金银二品,或银铜二品为货币,并非事势之自然。自然之势,是铜钱嫌重,即走向纸币一条路的。
  
       金银两物,旧时亦皆铸有定形。《清文献通考》说:“古者金银皆有定式,必铸成币而后用之。颜师古注《汉书》,谓旧金虽以斤为名,而官有常形制。亦犹今时吉字金锭之类。武帝欲表祥瑞,故改铸为麟趾褭蹄之形,以易旧制。然则麟趾褭蹄,即当时金币式也。汉之自选与银货,亦即银币之式。《旧唐书》载内库出方圆银二千一百七十二两,是唐时银亦皆系铸成。”案金属货币之必须铸造,一以保证其成色,一亦所以省秤量之烦。古代金银虽有定形,然用之必仍以斤两计,似乎其分量的重轻,并无一定。而其分量大抵较重,尤不适于零星贸易之用。《金史·食货志》说:“旧例银每锭五十两,其直百贯。民间或有截凿之者,其价亦随低昂。”每锭百贯,其不能代铜钱可知。章宗承安二年,因钞法既敝,乃思乞灵于银。改铸银,名承安宝货。自一两至十两,分为五等。每两折钞二贯。公私同见钱行使。亦用以代钞本。后因私铸者多,杂以铜锡,寖不能行。五年,遂罢之。宣宗时,造贞祐宝券及兴定宝泉,亦皆与银相权。然民间但以银论价。于是限银一两,不得超过宝泉三百贯。案宝泉法价,每二贯等于银一两。物价在三两以下者,不许用银。以上者三分为率,一分用银,二分用宝泉。此令既下,“商旅不行,市肆晝闭”。乃复取销。至哀宗正大间,民间遂全以银市易。《日知录》说:“此今日上下用银之始。”其时正值无钱可用的时候,其非用以与钱相权,而系以之代钱,显然可见了。
  
       元明两朝,当开国之初,都曾踌躇于用钱用钞之间。因铜的缺乏,卒仍舍钱而用钞。元初有行用钞,其制无可考。世祖中统元年,始造交钞,以丝为本。是年十月,又造中统宝钞。分十、二十、三十、五十、一百、二百、五百、一贯、二贯。此据《食货志》。《王文统传》云:中统钞自十文至二贯凡十等。疑《食货志》夺三百一等。每一贯同交钞一两,两贯同白银一两。又以文绫织为中统银货。分一两、二两、三两、五两、十两五等。每两同白银一两,未曾发行。至元十二年,添造厘钞。分一文、二文、三文三等。十五年,以不便于民罢。二十四年,造至元钞。自二贯至五文,凡十一等。每一贯当中统钞五贯,二贯等于银一两,二十贯等于金一两。武宗至大二年,以物重钞轻,改造至大银钞。自二两至二厘,共十三等。每一两准至元钞五贯,白银一两,赤金一钱。仁宗即位,以倍数太多,轻重失宜,罢至大银钞,其中统至元二钞,则终元世常行。案元朝每改钞一次,辄准旧钞五倍,可见当其改钞之时,即系钞价跌至五分之一之时。货币跌价,自不免影响于民生。所以“实钞法”实在是当时的一个大问题。元初以丝为钞本,丝价??落太大,用作钞本,是不适宜的。求其价格变动较少的,自然还是金属。金属中的金银,都不适于零星贸易之用。厘钞及十文五文之钞,行用亦实不适宜。所以与其以金银为钞本,实不如以铜钱为钞本。元朝到顺帝至正年间,丞相脱脱才有此议。下诏:以中统钞一贯,权铜钱一千,准至元钞二贯。铸至正通宝钱,与历代铜钱并用。这实在是一个贤明的办法。然因海内大乱,军储赏犒,每日印造,不可数计。遂至“交料散满人间”,“人视之若敝楮”了。明初,曾设局铸钱。至洪武七年,卒因铜之不给,罢铸钱局而行钞。大明宝钞,以千文准银一两,四贯准黄金一两。后因钞价下落,屡次鬻官物,或税收限定必纳宝钞以收钞。然终于不能维持。至宣宗宣德三年,遂停止造钞。其时增设新税,或加重旧税的税额,专收钞而焚之。钞法既平之后,有些新税取销,税额复旧,有的就相沿下去了。钞关即是其中之一。自此租税渐次普遍收银,银两真成为通用的货币了。
  
      主币可以用纸,辅币则必须用金属。因其授受繁,纸易敝坏,殊不经济。所以以铜钱与纸币并行,实最合于理想。元明两朝,当行钞之时,并不铸钱。明朝到后来,铸钱颇多,却又并不行钞了,清朝亦然。顺康雍乾四朝,颇能实行昔人不爱铜不惜工之论。案分厘在古代,本系度名而非衡名。衡法以十黍为累,十累为铢,二十四铢为两。因其非十进,不便计算,唐朝铸开元通宝钱,乃以一两的十分之一,即二铢四累,为其一个的重量。宋太宗淳化二年,乃改衡法。名一两的十分之一为一钱,一钱的十分之一为一分,一分的十分之一为一厘。钱即系以一个铜钱之重为名。分厘之名,则系借诸度法的。依照历朝的成法,一个铜钱,本来只要重一钱。顺、康、雍、乾四朝所铸,其重量却都超过一钱以上,铸造亦颇精工。可谓有意于整顿币制了。惜乎于货币的原理未明,所以仍无成效可见。怎样说清朝的货币政策,不合货币原理呢?案(一)货币最宜举国一律。这不是像邮票一般,过了若干时间,就不复存在的。所以邮票可以花样翻新,货币则不宜然。此理在唐朝以前,本来明白。所以汉朝的五铢钱,最得人民信用,自隋以前,所铸的铜钱,即多称五铢。唐初改铸开元通宝,大约是因当时钱法大坏,想与民更始的,揣度当时的意思,或者想以开元为全国唯一通行的钱。所以后世所铸的钱,仍系开元通宝。高宗的乾封泉宝、肃宗的乾元重宝、重轮乾元等,虽都冠之以年号,然皆非小平钱,当时不认为正式的货币。不过其统一的目的,未能达到罢了。宋以后才昧于此理,把历朝帝皇的年号,铸在铜钱之上。于是换一个皇帝,就可以有一种钱文。年号时有改变,则还可以不止一种。货币形式的不统一,不是事实使然,竟是立法如此了。甚至像明朝世宗,不但铸嘉靖年号的铜钱,还补铸前此历朝未铸的年号。这不是把铜钱不看做全国的通货,而看做皇帝一个人的纪念品么?若使每朝所铸的,只附铸一个年号,以表明其铸造的年代,而其余一切,都是一律,这还可以说得过去。而历代又不能然。清朝亦是如此。且历朝所铸的铜钱,重量时有出入。这不是自己先造成不统一么?(二)虽然如此,但得所铸的钱,不至十分恶劣,则在专制时代,即但以本朝所铸之钱为限,而禁绝其余的恶薄者,亦未始不可以小康。此即明代分别制钱和古钱的办法。明天启、崇祯间,括古钱以充废铜,以统一币制论,实在是对的。但要行此法,有一先决问题,即必须先使货币之数足用。若货币之数,实在不足于用,交易之间,发生困难,就无论何等恶劣的货币,人民也要冒险使用,禁之不可胜禁,添出整理的阻力来了。自明废除纸币以后,直至清朝,要把铜钱铸到人民够用,是极不容易办到的。当此之时,最好将纸币和铜钱相权。而明清皆不知出此,听任银铜并行。又不知规定其主辅的关系。在明朝,租税主于收银,铜钱时有禁令,人民怀疑于铜钱之将废,不敢收受,大为铜钱流通之害。清朝则人民认铜钱为正货,不愿收受银两。而政府想要强迫使用,屡烦文告,而卒不能胜。而两种货币,同时并行,还生出种种弊窦。如租税征收等。不明经济原理之害,真可谓生于其心,害于其政了。
  
       外国银钱的输入,并不始于近代。《隋书·食货志》说南北朝时河西交广的情形,已见前。《日知录》引唐韩愈《奏状》,说五岭买卖一以银。元稹奏状,说自岭以南,以金银为货币。张籍诗说:海国战骑象,蛮州市用银。《宋史·仁宗纪》:景祐二年,诏诸路岁输缗钱,福建二广以银。《集释》说:顺治六七年间,海禁未设,市井贸易,多以外国银钱。各省流行,所在多有。禁海之后,绝迹不见。这可见外国货币之侵入,必限于与外国通商之时,及与外国通商之地。前此中外交通,时有绝续;又多限于一隅;所以不能大量侵入。到五口通商以后,情形就大不相同了。外国铸造的货币,使用的便利,自胜于我国秤量的金银。其秤量之法,且不划一。外国银圆,遂滔滔输入,而以西班牙、墨西哥两国为多。中国的自铸,始于光绪十三年。广东总督张之洞所为。重量形式,都模仿外国银圆,以便流通。此时铜钱之数,颇感不足。光绪二十七年,广东开铸铜元,因其名价远超于实价,获利颇多。于是各省竞铸铜元,以谋余利,物价为之暴腾。小平钱且为其驱逐以尽。民生大感困苦。光绪三十年,度支部奏厘定币制,以银圆为本位货币,民国初年仍之。其时孙文创用纸币之议,举国的人多不解其理论,非难蜂起。直到最近,国民政府树立法币制度,才替中国的货币,画一个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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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衣食
  
       《礼记·礼运》说:“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檜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后圣有作,然后脩火之利。笵金,合土,以为台榭、宫室,牖户。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为醴酪。治其麻丝,以为布帛。”这是古人总述衣食住的进化的。(一)古代虽无正确的历史,然其荦荦大端,应为记忆所能及。(二)又古人最重古。有许多典礼,虽在进化之后已有新的、适用的事物,仍必保存其旧的、不适用的,以资纪念。如已有酒之后,还要保存未有酒时的明水,见下。即其一例。此等典礼的流传,亦使人容易记忆前代之事。所以《礼运》这一段文字,用以说明古代衣食住进化的情形,是有用的。
  
       据这一段文字,古人的食料共有两种:即(一)草木之实,(二)鸟兽之肉。(三)但还漏列了一种重要的鱼。古人以鱼鳖为常食。《礼记·王制》说:“国君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又说:“六十非肉不饱。”《孟子》说:“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梁惠王上篇》。则兽肉为贵者,老者之食。又说:“数罟不入汗池,鱼鳖不可胜食也”与“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并举。《诗经·无羊篇》:“牧人乃梦,众维鱼矣。大人占之,众惟鱼矣,实维丰年。”郑《笺》说:“鱼者,庶人之所以养也。今人众相与捕鱼,则是岁熟相供养之祥。”《公羊》宣公六年,晋灵公使勇士杀赵盾。窥其户,方食鱼飧。勇士曰:“嘻!子诚仁人也。为晋国重卿,而食鱼飧,是子之俭也。”均鱼为大众之食之征。此等习惯,亦必自隆古时代遗留下来的。我们可以说:古人主要的食料有三种:(一)在较寒冷或多山林的地方,从事于猎,食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衣其羽皮。(二)在气候炎热、植物茂盛的地方,则食草木之实。衣的原料麻、丝,该也是这种地方发明的。(三)在河湖的近旁则食鱼。
  
       古代的食物虽有这三种,其中最主要的,怕还是第二种。因为植物的种类多,生长容易。《墨子·辞过篇》说:“古之民,素食而分处。”孙诒让《闲诂》说:“素食,谓食草木。素,疏之假字。疏,俗作蔬。”案古疏食两字有两义:(一)是谷物粗疏的。(二)指谷以外的植物。《礼记·杂记》:“孔子曰:吾食于少施氏而饱,少施氏食我以礼。吾祭,作而辞曰:疏食不足祭也。吾飧,作而辞曰:疏食也,不足以伤吾子。”《疏》曰:“疏粗之食,不可强饱,以致伤害。”是前一义。此所谓疏食,是后一义,因其一为谷物,一非谷物,后来乃加一草字头,以资区别。《礼记·月令》:仲冬之月,“山林薮泽,有能取蔬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道之。其有相侵夺者,罪之不赦”。《周官》太宰九职,八曰臣妾,聚敛疏材。《管子·七臣七主篇》云:“果蓏素食当十石”,《八观篇》云:“万家以下,则就山泽。”可见蔬食为古代重要的食料,到春秋战国时,还能养活很多的人口。至于动物,则其数量是比较少的。饮血茹毛,现在只当作形容野蛮人的话,其实在古代确是事实。《义疏》引“苏武以雪杂羊毛而食之”,即其确证。隆古时代,苏武在北海边上的状况,决不是常人所难于遭遇的。《诗经·豳风》:“九月筑场圃。”郑《笺》云:“耕治之以种菜茹。”《疏》云:“茹者,咀嚼之名,以为菜之别称,故书传谓菜为茹。”菜即今所谓蔬,乃前所释疏食中的第二义。后世的菜,亦是加以选择,然后种植的,吃起来并不费力。古代的疏食,则是向山林薮泽中,随意取得的野菜,其粗粗而有劳咀嚼,怕和鸟兽的毛,相去无几。此等事实,均逼着人向以人工生产食物的一条路上走。以人工生产食料,只有畜牧和耕种两法。畜牧须有适宜的环境,而中国无广大的草原,古代黄河流域平坦之地,亦沮洳多沼泽。就只有走向种植一路了。
  
       古人在疏食时代的状况,虽然艰苦,却替后人造下了很大的福利。因为所吃的东西多了,所以知道各种植物的性质。我国最古的药书,名为《神农本草经》。《淮南子·修务训》说:“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一日而遇七十毒。”此乃附会之辞,古所谓神农,乃农业两字之义,并非指姜姓的炎帝其人。《礼记·月令》说“毋发令而待,以妨神农之事”,义即如此。《孟子·滕文公上篇》“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义亦如此。《神农本草经》,乃农家推原草木性味之书,断非一个人的功绩。此书为中国几千年来药物学的根本。其发明,全是由于古代的人们,所吃的植物种类甚多之故。若照后世人的吃法,专于几种谷类和菜蔬、果品,便一万年,也不会发明什么《本草》的。
  
       一方面因所食之杂,而发现各种植物的性质;一方面即从各种植物中,淘汰其不适宜于为食料的,而栽培其宜于作食物的。其第(一)步,系从各种植物中,取出谷类,作为主食品。其第(二)步,则从谷类之中,再淘汰其粗的,而存留其精的。所以古人说百谷,后来便说九谷,再后来又说五谷。到现在,我们认为最适宜的主食品,只有稻和麦两种了。《墨子·辞过篇》说:“圣人作,诲男耕稼树艺,以为民食。其为食也,足以增气充虚,强体适腹而已矣。”《吕氏春秋·审时篇》说:“得时之稼,其臭香,其味甘,其气章。百日食之,耳目聪明,心意睿智,四卫变强。《注》:“四卫,四肢也。”■气不入,身无苛殃。黄帝曰:四时之不正也,正五谷而已矣。”观此,便知农业的发明、进步,和人民的营养、健康,有如何重要的关系了。
  
       古人所豢养的动物,以马、牛、羊、鸡、犬、豕为最普通,是为六畜。《周官》职方氏,谓之六扰。名见郑《注》。马牛都供交通耕种之用,故不甚用为食料。羊的畜牧,需要广大的草地,也是比较贵重的。鸡、犬、豕则较易畜养,所以视为常食。古人去渔猎时代近,男子畜犬的多。《管子·山权数》说:“若岁凶旱,水泆,民失本,则修宫室台榭,以前无狗,后无彘者为庸。”可见狗的畜养,和猪一样普遍。大概在古代,狗是男子所常畜,猪则是女子所畜的。家字从宀从豕,后世人不知古人的生活,则觉其难于解释。若知道古代的生活情形,则解释何难之有?猪是没有自卫能力的,放浪在外,必将为野兽所吞噬,所以不得不造屋子给它住。这种屋子,是女子所专有的。所以引伸起来,就成为女子的住所的名称了。《仪礼·乡饮酒礼》记:“其牲狗”,《礼记·昏义》:“舅姑入室,妇以特豚馈。”可见狗是男子供给的肉食,猪是女子供给的肉食。后来肉食可以卖买,男子就有以屠狗为业的了。牛马要供给交通耕种之用,羊没有广大的草地可资放牧,这种情形,后世还是和古代一样的,狗却因距离游猎时代远,畜养的人少了,猪就成为通常食用的兽。
  
       烹调方法的进步,也是食物进化中一种重要的现象。其根本,由于发明用火。而陶器制造的成功,也是很有关系的。《礼运》云:“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而捭豚,汗尊而抷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注》云:“中古未有釜甑,释米,捭肉,加于烧石之上而食之耳。今北狄犹然。”此即今人所谓“石烹”。下文的《注》云:“炮,裹烧之也。燔,加于火上。亨,煮之镬也。炙,贯之火上。”其中只有烹,是陶器发明以后的方法。据社会学家说:陶器的发明,实因烧熟食物时,怕其枯焦,涂之以土,此正郑《注》所谓裹烧。到陶器发明以后,食物煮熟时,又可加之以水。有种质地,就更易融化。调味料亦可于取熟时同煮。烹调之法,就更易进行了。烹调之法,不但使(一)其味加美,亦能(二)杀死病菌,(三)使食物易于消化,于卫生是很有关系的。
  
       饮食的奢侈,亦是以渐而致的。《盐铁论·散不足篇》:贤良说:“古者燔黍食稗,而熚豚以相飨。熚当即捭字。其后乡人饮酒,老者重豆,少者立食,一酱一肉,旅饮而已。及其后,宾昏相召,则豆羹白饭,綦脍熟肉。今民间酒食,殽旅重叠,燔炙满案。古者庶人粝食藜藿,非乡饮酒,媵腊,祭祀无酒肉。今闾巷县伯,阡陌屠沽,无故烹杀,相聚野外,负粟而往,挈肉而归。古者不粥絍,当作饪,熟食也。不市食。及其后,则有屠沽、沽酒、市脯、鱼盐而已。今熟食遍列,殽施成市。”可见汉代人的饮食,较古代为侈。然《论衡·讥日篇》说:“海内屠肆,六畜死者,日数千头。”怕只抵得现在的一个上海市。《隋书·地理志》说:梁州、汉中的人,“性嗜口腹,多事田渔。虽蓬室柴门,食必兼肉”。其生活程度,就又非汉人所及了。凡此,都可见得社会的生活程度,在无形中逐渐增高。然其不平均的程度,亦随之而加甚。《礼记·王制》说:“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然后天子食,日举,以乐。”《玉藻》说:“至于八月不雨,君不举。”《曲礼》说:“岁凶,年不顺成,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这都是公产时代同甘共苦的遗规。然到战国时,孟子就以“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责备梁惠王了。我们试看《周官》的膳夫,《礼记》的《内则》,便知道当时的人君和士大夫的饮食,是如何奢侈。“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荣枯咫尺异,惆怅难再述”,正不待盛唐的诗人,然后有这感慨了。
  
       《战国·魏策》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昔人据此,遂以仪狄为造酒的人。然仪狄只是作酒而美,并非发明造酒。古人所谓某事始于某人,大概如此。看《世本作篇》,便可知道。酒是要用谷类酿造的,《仪礼·聘礼》注:“凡酒,稻为上,黍次之,粟次之。”其发明,必在农业兴起之后。《礼运》说:“扞尊而抷饮。”郑《注》说:“扞尊,凿地为尊也。抷饮,手掬之也。”这明明是喝的水。《仪礼·士昏礼疏》引此,谓其时未有酒醴,其说良是。《礼运疏》说凿地而盛酒,怕就未必然了。《明堂位》说:“夏后氏尚明水,殷人尚醴,周人尚酒。”凡祭祀所尚,都是现行的东西,前一时期的东西。据此,则酿酒的发明,还在夏后氏之先。醴之味较酒为醇,而殷人尚醴,周人尚酒;《周官》酒正,有五齐、三酒、四饮,四饮最薄,五齐次之,三酒最厚,而古人以五齐祭,三酒饮;可见酒味之日趋于厚。读《书经》的《酒诰》,《诗经》的《宾之初筵》等篇,可见古人酒德颇劣。现在的中国人,却没有酗酒之习,较之欧美人,好得多了。
  
       就古书看起来,古人的酒量颇大。《史记·滑稽列传》载淳于髠说:臣饮一斗亦醉,一石亦醉,固然是讽谕之辞,然《考工记》说:“食一豆肉,饮一豆酒,中人之食。”《五经异义》载《韩诗》说:古人的酒器:“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觶,四升曰角,五升曰散。”古《周礼》说:“爵一升,觚三升,献以爵而酬以觚,一献而三酬,则一豆矣。”一豆就是一斗。即依《韩诗》说,亦得七升。古量法当今五之一,普通人亦无此酒量。案《周官》浆人,六饮有凉。郑司农云:“以水和酒也。”此必古有此事,不然,断不能臆说的。窃疑古代献酬之礼,酒都是和著水喝的,所以酒量各人不同,而献酬所用的酒器,彼此若一。
  
       刺戟品次于酒而兴起的为茶。茶之本字为荼。《尔雅·释木》:“槚,苦荼。”《注》云:“树小如桅子,冬生叶,可煮作羹饮。今呼早采者为茶,晚取者为茗,一名荈。蜀人名之苦荼。”案荼系苦菜之称。荼之味微苦。我们创造一句新的言语,是不容易的。遇有新事物须命名时,往往取旧事物和他相类的,小变其音,以为新名。在单音语盛行时,往往如此。而造字之法,亦即取旧字而增减改变其笔画,以为新字。如角甪,刀刁,及现在所造的乒乓等字皆其例。所以从荼字会孕育出茶的语言文字来。语言从鱼韵转入麻韵,文字减去一画。茶是出产在四川,而流行于江南的。《三国吴志·韦曜传》说:孙皓强迫群臣饮酒时,常密赐茶荈以当酒。《世说新语》谓王濛好饮茶。客至,尝以是饷之。士大夫欲诣濛,辄曰:今日有水厄。即其证。《唐书·陆羽传》说:“羽嗜茶。著经三篇,言茶之原、之法、之具尤备。天下益知饮茶矣。其后尚茶成风,回纥入朝,始驱马市茶。”则茶之风行全国,寖至推及外国,是从唐朝起的。所以唐中叶后,始有茶税。然据《金史》说:金人因所需的茶,全要向宋朝购买,认为费国用而资敌。章宗承安四年,乃设坊自造,至泰和五年罢。明年,又定七品以上官方许食茶。据此,即知当时的茶,并不如今日的普遍。如其像现在一样,全国上下,几于无人不饮,这种禁令,如何能立呢?平话中《水浒传》的蓝本,是比较旧的。现行本虽经金圣叹改窜,究竟略存宋元时的旧面目。书中即不甚见饮茶,渴了只是找酒喝。此亦茶在宋元时还未如今日盛行的证据。《日知录》引唐綦毋粟《茶饮序》云:“释滞消壅,一日之利暂佳,瘠气侵精,终身之害斯大。”宋黄庭坚《茶赋》云:“寒中瘠气,莫甚于茶。”则在唐宋时,茶还带有药用的性质,其刺戟性,似远较今日之茶为烈。古人之茶系煎饮,亦较今日的用水泡饮为烦。如此看来,茶的名目,虽今古相同,其实则大相殊异了。这该是由于茶的制法今古不同,所以能减少其有害的性质,而成为普遍的饮料。这亦是饮食进化的一端。
  
       次于茶而兴起的为烟草。其物来自吕宋。名为菸,亦名淡巴菰。见《本草》。最初莆田人种之。王肱枕《蚓庵琐语》云:“烟叶出闽中,边上人寒疾,非此不治。关外至以一马易一觔。崇祯中,下令禁之。民间私种者问徒刑。利重法轻,民冒禁如故。寻下令:犯者皆斩。然不久,因军中病寒不治,遂弛其禁。予儿时尚不识烟为何物,崇祯末,三尺童子,莫不吃烟矣。”据《陔余丛考》转引。据此,则烟草初行时,其禁令之严,几与现在的鸦片相等。烟草可治寒疾,说系子虚,在今日事极明白。军中病寒,不过弛禁的一藉口而已。予少时曾见某书,说明末北边的农夫,有因吸烟而醉倒田中的。此系予十余龄时所见,距今几四十年,不能忆其书名。藏书毁损大半,仅存者尚在游击区中,无从查检。在今日,无论旱烟、水烟、卷烟,其性质之烈,均不能至此。则烟草的制法,亦和茶一般,大有改良了。然因此而引起抽吸大烟,则至今仍诒害甚烈。
  
       罂粟之名,始见于宋初的《开宝本草》。宋末杨士瀛的《直指方》,始云其壳可以治痢。明王玺《医林集要》,才知以竹刀刮出其津,置瓷器内阴干。每服用小豆一粒,空心温水化下,然皆以作药用。俞正燮《癸巳类稿》云:“明四译馆同文堂外国来文八册,有译出暹罗国来文,中有进皇帝鸦片二百斤,进皇后鸦片一百斤之语。又《大明会典》九十七、九十八,各国贡物,暹罗、爪哇、榜葛剌三国,俱有乌香,即鸦片。”则明时此物确系贡品。所以神宗皇帝久不视朝,有疑其为此物所困的。然其说亦无确据。今人之用作嗜好品,则实由烟草引起。清黄玉圃《台海使槎录》云:“鸦片烟,用麻葛同雅土切丝,于铜铛内煎成鸦片拌烟。用竹筩,实以棕丝,群聚吸之。索直数倍于常烟。”《雍正硃批谕旨》:七年,福建巡抚刘世明,奏漳州知府李国治,拿得行户陈达私贩鸦片三十四斤,拟以军罪。臣提案亲讯。陈达供称鸦片原系药材,与害人之鸦片烟,并非同物。当传药商认验。佥称此系药材,为治痢必须之品,并不能害人。惟加入烟草同熬,始成鸦片烟。李国治妄以鸦片为鸦片烟,甚属乖谬,应照故入人罪例,具本题参。则其时的鸦片,尚未能离烟草而独立。后来不知如何,单独抽吸,其害反十百倍于烟草了。
  
       中国食物从外国输入的甚多。其中最重要的,自然当推蔗糖,其法系唐太宗时,得之于摩揭它的,见《唐书·西域传》。前此的饴,是用米麦制的。大徐《说文》新附字中,始有糖字。字仍从米,释以饴而不及蔗,可见宋初蔗糖尚未盛行。北宋末,王灼撰《糖霜谱》,始备详其产地及制法。到现在,蔗糖却远盛于饴糖了。此外菜类如苜蓿,果品如西瓜等,自外国输入的还很多。现在不及备考。
  
       中国人烹调之法,在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康有为《欧洲十一国游记》,言之最详。但调味之美,和营养之佳良,系属两事,不可不知。又就各项费用在全体消费中所占的成分看,中国人对于饮食,是奢侈的。康有为《物质救国论》说:国民的风气,侈居为上,侈衣次之,侈食为下。这亦是我国民不可不猛省的。
  
       衣服的进化,当分两方面讲:一是材料,一是裁制的方法。
  
      《礼运》说“未有麻丝,衣其羽皮”。这只是古人衣服材料的一种。还有一种,是用草的。《礼记·郊特牲》说:“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野夫黄冠。黄冠,草服也。大罗氏,天子之掌鸟兽者也,诸侯贡属焉。草笠而至,尊野服也。”《诗经》:“彼都人士,台笠缁撮。”《毛传》:“台所以御暑,笠所以御雨也。”《郑笺》:“台,夫须也。都人之士,以台为笠。”《左氏》襄公十四年,晋人数戎子驹支道:“乃祖吾离,被苫盖。”《注》:“盖,苫之别名。”《疏》云:“言无布帛可衣,惟衣草也。”《墨子·辞过》云:“古之民未知为衣服时,衣皮带茭。”孙诒让《闲诂》说:“带茭,疑即《丧服》之绞带,亦即《尚贤篇》所谓带索。”案《仪礼·丧服传》云:“绞带者,绳带也。”又《孟子·尽心上篇》:“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注》云:“屣,草履。”《左氏》僖公四年,“共其资粮屝屦。”《注》云:“屣,草屦。”可见古人衣服冠履,都有用草制的。大概古代渔猎之民,以皮为衣服的材料。所以《诗经·采菽》郑《笺》说黻道:“古者田渔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参看下文。而后世的甲,还是用革制的。戴在头上的有皮弁,束在身上的有革带,穿在脚上的有皮屦。夏葛屦,冬皮屦,见《仪礼·士冠礼》、《士丧礼》,履以丝为之,见《方言》。农耕之民,则以草为衣服的材料。所以《郊特牲》说黄衣黄冠是野服。《禹贡》:扬州岛夷卉服,冀州岛夷皮服,岛当作鸟,《疏》言伪孔读鸟为岛可见。观野蛮人的生活,正可知道我族未进化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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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9 13:50 | 只看该作者
      麻丝的使用,自然是一个大发明。丝的使用,起于黄帝元妃嫘祖,说不足信,已见上章。麻的发明,起于何时,亦无可考。知用麻丝之后,织法的发明,亦为一大进步。《淮南子·汜论训》说:“伯余之初作衣也,緂麻索缕,手经指挂,其成犹网罗。后世为之机杼胜复,以领其用,而民得以揜形御寒。”手经指挂,是断乎不能普遍的。织法的发明,真是造福无穷的了。但其始于何时,亦不可考。丝麻发明以后,皮和草的用途,自然渐渐的少了。皮的主要用途只是甲。至于裘,则其意不仅在于取暖,而兼在于美观。所以古人的著裘,都是把毛著在外面,和现在人的反着一样。《新序·杂事》:“虞人反裘而负薪,彼知惜其毛,不知皮尽而毛无所傅。”外面罩著一件衣服,谓之裼衣。行礼时,有时解开裼衣,露出里面的裘来,有时又不解开,把他遮掩掉,前者谓之裼,后者谓之袭。藉此变化,以示美观。无裼衣谓之“表裘”为不敬。絺綌之上,亦必加以禅衣谓之裼。穷人则著毛织品,谓之褐。褐倒是专为取暖起见的。现在畜牧和打猎的事业都衰了,丝棉较皮货为贱。古代则不然。裘是比较普遍的,丝棉更贵。二十可以衣裘帛,《礼记·内则》。五十非帛不暖。《礼记·王制》。庶人亦得衣犬羊之裘,即其明证。丝棉新的好的谓之纩,陈旧的谓之絮。见《说文》。
  
       现在衣服材料,为用最广的是木棉。其普遍于全国,是很晚的。此物,《南史·林邑传》谓之吉贝,误为木本。《新唐书》作古贝,才知为草本。《南史》姚察门生送南布一端;白居易《布裘诗》:“桂布白似雪”,都是指棉布而言。但只限于交广之域。宋谢枋得《谢刘纯父惠木棉诗》:“嘉树种木棉,天何厚八闽?”才推广到福建。《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六年,置浙江,江东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则推广到长江流域了。其所以能推广,和纺织方法,似乎很有关系的。《宋史·崔与之传》:琼州以吉贝织为衣衾,工作由妇人。陶宗仪《辍耕录》说:松江土田硗瘠,谋食不给,乃觅木棉种于闽广。初无踏车椎弓之制。其功甚难。有黄道婆,自崖州来,教以纺织,人遂大获其利。未几,道婆卒,乃立祠祀之。木棉岭南久有,然直至宋元间才推行于北方,则因无纺织之法,其物即无从利用,无利之可言了。所以农工两业,是互相倚赖,互相促进的。此节略据《陔余丛考》。
  
      衣服裁制的方法:最早有的,当即后来所谓黻。亦作■。此物在后来,是著在裳之外,以为美观的。但在邃初,则当系亲体的。除此之外,全身更无所有。所以《诗经·郑笺》说:“古者田渔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衣服的起源,从前多以为最重要的原因是御寒,次之是蔽体。其实不然。古人冬则穴居,并不藉衣服为御寒之具。至于裸露,则野蛮人绝不以为耻,社会学上证据甚多。衣服的缘起,多先于下体,次及上体;又多先知蔽前,后知蔽后;这是主张衣服缘起,由于以裸露为耻者最大的证据。据现在社会学家的研究,则非由于以裸露为耻,而转系藉装饰以相挑诱。因为裸露是人人所同,装饰则非人人所有,加以装饰,较诸任其自然,刺戟性要重些。但蔽其前为韨,兼蔽其后即为裳了。裳而加以袴管,古人谓之襻。短的谓之褌,长的谓之袴,所以《说文》称袴为胫衣,昔人所谓贫无袴,褌还是有的,并非裸露。又古人的袴、裆都是不缝合的,其缝合的谓之穷袴,转系特别的。见《汉书·外戚传》。这可见褌和袴,都是从裳变化出来的,裳在先,褌和袴在后。裳幅前三后四,都正裁。吉服襞绩打裥。无数,丧服三襞绩。《仪礼·丧服郑》注。着在上半身的谓之衣。其在内的:短的谓之襦。长的,有著装绵。谓之袍,无著谓之衫。古代袍衫不能为礼服,其外必再加以短衣和裳。戴在头上的,最尊重的是冕。把木头做骨子。外面把布糊起来,上面是玄色,下面是朱色。戴在头上,前面是低一些的。前有旒,据说是把五采的绳,穿了一块块的玉,垂在前面。其数,天子是十二,此外九旒、七旒等,以次减杀。两旁有纩,是用黄绵,大如丸,挂在冕上面的,垂下来,恰与两耳相当。后来以玉代黄绵,谓之袍。冕,当系野蛮时代的装饰图诒下来的。所以其形状,在我们看起来,甚为奇怪,古人却以为最尊之服。次于冕者为弁,以皮为之。其形状亦似冕。但无旒及纩等,戴起来前后平。冠是所以豢发的。其形状,同现在旧式丧礼中孝子带的丧冠一样。中间有一个梁,阔两寸。又以布围发际,自前而后,谓之武。平居的冠,和武是连在一起的。否则分开,临时才把他合起来。又用两条组,连在武上,引至颐下,将他结合,是为缨。有余,就把他垂下来,当作一种装饰,谓之婹。冠不用簪,冕弁则用簪。簪即女子之笄,古人重露发,必先把“缁纚”套起来,结之为紒,然后固之以冠。冠用缨,冕弁则把一条组结在右笄上,垂下来,经过颐下,再绕上去,结在左笄上。冠是成人的服饰,亦是贵人的服饰,所以有罪要免冠。至于今之脱帽,则自免胄蜕化而来。胄是武人的帽子,因为怕受伤之故,下垂甚深,几于把脸都遮蔽掉了,看不见。所以要使人认识自己,必须将胄免去。《左氏》哀公十六年,楚国白公作乱,国人专望叶公来救援。叶公走到北门,“或遇之,曰:君胡不胄?国人望君,如望慈父母焉。盗贼之矢若伤君,是绝民望也。若之何不胄?乃胄而进。”又遇一人,曰:“君胡胄?国人望君,如望岁焉,日日以几,若见君面,是得艾也。民知不死,其亦夫有奋心。犹将旌君以徇于国,而又掩面以绝民望,不亦甚乎?乃免胄而进。”可见胄的作用。现在的脱帽,是采用欧洲人的礼节。欧洲人在中古时代,战争是很剧烈的。免胄所以使人认识自己,握手所以表示没有兵器。后遂相沿,为寻常相见之礼。中国人模仿他,其实是无谓的。有人把脱帽写作免冠,那更和事实不合了。古代庶人是不冠的,只用巾。用以覆髻,则谓之帻。《后汉书·郭泰传注》引周迁《舆服杂事》说:“巾以葛为之,形如■,本居士野人所服。”《玉篇》:“■,帽也。”《隋书·舆服志》:“帽,古野人之服。”则巾和帽是很相近的。著在脚上的谓之袜。其初亦以革为之。所以其字从韦作韤。袜之外为屦。古人升堂必脱屦。脱屦则践地者为袜,立久了,未免汗湿,所以就坐又必解袜。见《左氏》哀公二十五年。后世解袜与否无文,然脱屦之礼,则相沿甚久。所以剑履上殿,看做一种殊礼。《唐书》:棣王琰有两妾争宠,求巫者密置符于琰履中。或告琰厌魅,帝伺其朝,使人取其履验之,果然。则唐时入朝,已不脱履。然刘知几以释奠皆衣冠乘马,奏言冠履只可配车,今韤而■,跣而鞍,实不合于古。则祭祀还是要脱履的。大概跣礼之废,(一)由于靴之渐行,(二)由于席地而坐,渐变为高坐,参看后文及下章自明。古人亦有现在的绑腿,谓之偪。亦谓之邪幅。又谓之行滕。本是上路用的,然亦以之为饰。宋绵初《释服》说“解韤则见偪。《诗》云:邪幅在下,正是燕饮而跣以为欢之时”,则偪着在袜内。《日知录》说:“今之村民,往往行媵而不袜,古人之遗制也。吴贺邵美容止,常著袜,希见其足,则汉魏之世,不袜而见足者尚多。”又说袜字的从衣,始见于此,则渐变而成今日的袜了。窃疑袜本亦田猎之民之服,农耕之民,在古代本是跣足的。中国文化,本来起自南方,所以行礼时还必跣。
  
       衣服的初兴,虽非以蔽体为目的,然到后来,著衣服成了习惯,就要把身体的各部分,都遮蔽起来,以为恭敬了。所以《礼记》的《深衣篇》说:“短毋见肤。”作事以短衣为便,今古皆然。古代少者贱者,是多服劳役的。《礼记·曲礼》说:“童子不衣裘裳。”《内则》说:“十年,衣不帛,繻袴。”繻就是短衣,袴就是不裳。《左氏》昭公二十五年,师己述童谣,说“鸜鹆跦跦,公在乾侯,征褰与襦。”褰即是袴。《说文》。此皆服劳役者不著裳之证。然襦袴在古人,不能算做礼服,外必加之以裳。既然如此,自以照现在人的样子,于襦袴之外,罩上一件长衫为便。然古人习于衣裳袍衫之外,亦必加之以裳。于是从古代的衣裳,转变到现在的袍衫,其间必以深衣为过渡。深衣的意思,是和现在的女子所著的衣裙合一的衣服差不多的。形式上是上衣下裳,实则缝合在一起。他的裳分为十二幅,前后各六。中间四幅对开。边上两幅斜裁,成两三角形。尖端在上。所以其裳之下端与上端,腰间。是三与二之比。如此,则不须襞绩,自亦便于行动了。深衣是白布做的,却用紬镶边,谓之纯。无纯的谓之褴褛,尤为节俭。今通作蓝缕,其义为破,此又是一义。士以上别有朝祭之衣,庶人则即以深衣为吉服。未成年者亦然。所以戴德《丧服》变除说:“童子当室,为父后。其服深衣不裳。”然自天子至于士,平居亦都是著一件深衣的。这正和现在的劳动者平时著短衣,行礼时著袍衫,士大夫阶级,平时著袍衫,行礼时别有礼服一样。然古人苟非极隆重的典礼,亦都可以著深衣去参与的。所以说“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礼记·深衣》。民国以来,将平时所著的袍和马褂,定为常礼服。既省另制礼服之费,又省动辄更换之烦,实在是很合理的。
  
      《仪礼·士丧礼》疏,谓上下通直,不别衣裳者曰“通裁”,此为深衣改为长袍之始。然古人用之殊不广。后汉以后,始以袍为朝服。《续汉书·舆服志》说:若冠通天冠,则其服为深衣服。有袍,随五时色。刘昭《注》云:“今下至贱吏、小史,皆通制袍,禅衣,舁缘领袖为朝服。”《新唐书·车服志》:中书令马周上议:“礼无服衫之文。三代之制有深衣,请加襕袖襕襈,为士人上服。开胯者名曰缺胯,庶人服之。”据此,则深衣与袍衫之别,在于有缘无缘。其缺胯,就是现在的袍衫了。任大椿《深衣释例》说:“古以殊衣裳者为礼服,不殊衣裳者为燕服。后世自冕服外,以不殊衣裳者为礼服,以殊衣裳者为燕服。”此即所谓裙襦。妇人以深衣之制为礼服,不殊衣裳。然古乐府《陌上桑》云:“湘绮为下裳,紫绮为上襦,”则襦与裳亦各别。然仍没有不著裳的。隋唐以来,乃有所谓袴褶。《急就篇》注云:“褶,其形若袍,短身广袖。”天子亲征及中外戒严时,百官服之,实为戎服。
  
       曾三异《同话录》云:“近岁衣制,有一种长不过腰,两袖仅掩肘,名曰貉袖。起于御马院圉人。短前后襟者,坐鞍上不妨脱著,以其便于控驭也。”此即今之马褂。《陔余丛考》说:就是古代的半臂。《三国魏志·杨阜传》说:明帝著帽,披绫半袖,则其由来已久。《玉篇》说:襔裆,其一当胸,其一当背。《宋书·薛安都传》载他著绛衲两当衫,驰入贼阵。《隋书·舆服志》:诸将军侍从之服,有紫衫金玳瑁装襔裆甲,紫衫金装襔裆甲,绛衫银装襔裆甲。《宋史·舆服志》:范质议:《开元礼》:武官陪立大仗,加螣蛇襔裆甲,《陔余丛考》说:就是今演剧时将帅所被金银甲。案现在我们所著,长不过腰,而无两袖的,北方谓之坎肩,南方有若干地方,谓之马甲。大概系因将帅服之之故。宋人谓之背子。见《石林燕语》。
  
       衣服不论在什么时代,总是大同小异的。强人人之所好,皆出于同,自然决无此理。何况各地方的气候,各种人的生活,还各有不同呢?但衣服既和社交有关,社会亦自有一种压力。少数的人,总要改从多数的。昔人所谓“十履而一跣,则跣者耻;十跣而一履,则履者耻”。其间别无他种理由可言。《礼记·王制》:“关执禁以讥,禁异服,察异言。”其意乃在盘诘形迹可疑的人。并不在于划一服饰。《周官》大司徒,以本俗六安万民,六曰同衣服,意亦在于禁奢,非强欲使服饰齐一。服饰本有一种社会压力,不会大相悬殊的。至于小小的异同,则无论何时,皆不能免。《礼记·儒行》:“鲁哀公问于孔子曰:夫子之服,其儒服与?孔子对曰:丘少居鲁,衣逢掖之衣。长居宋,冠章甫之冠。丘闻之也,君子之学也博,其服也乡。丘不知儒服。”观此数语,衣服因地方、阶级,小有异同,显然可见。降逮后世,叔孙通因高祖不喜儒者,改著短衣楚制。见《史记》本传。《盐铁论》载桑弘羊之言,亦深讥文学之儒服,见《相刺篇》,《刺议篇》。可见其情形还是一样的。因为社会压力,不能施于异地方和异阶级的人。然及交通进步,各阶级的交往渐多,其压力,也就随之而增大了。所以到现代,全世界的服饰,且几有合同而化之观。日本变法以后,几于举国改著西装。中国当戊戌变法时,康有为亦有改服饰之议,因政变而未成。后来自刻《戊戌奏稿》,深悔其议之孟浪,而自幸其未果行。在所著《欧洲十一国游记》中,尤极称中国服饰之美。其意是(一)中国的气候,备寒、温、热三带,所以其材料和制裁的方法,能适应多种气候,合于卫生。(二)丝织品的美观,为五洲所无。(三)脱穿容易。(四)贵族平民,服饰有异,为中西之所同。中国从前,平民是衣白色的。欧洲则衣黑色。革命时,欧人疾等级之不平,乃强迫全国上下,都著黑色。中国则不然。等级渐即平夷,采章遂遍及于氓庶。质而言之:西洋是强贵族服平民之服,中国则许平民服贵族之服。所以其美观与否,大相悬殊。这一点,西人亦有意见相同的。民国元年,议论服制时,曾有西人作论载诸报端,说西方的服饰,千篇一律,并无趣味,劝中国人不必摹仿。我以为合古今中外而观之,衣服不过南北两派。南派材料轻柔,裁制宽博。北派材料紧密,裁制狭窄。这两派的衣服,本应听其并行;且折衷于两者之间,去其极端之性的。欧洲衣服,本亦有南北两派。后来改革之时,偏重北派太甚了。中国则颇能折两者之中,保存南派的色彩较多。以中西的服饰相较,大体上,自以中国的服饰为较适宜。现在的崇尚西装,不过一时的风气罢了。
  
       中国的衣服,大体上可谓自行进化的。其仿自外国的,只有靴。《广韵》八戈引《释名》,说“靴本胡服,赵武灵王所服”。《北史》载慕容永被擒,居长安,夫妻卖靴以自活。北齐亡后,妃嫔入周的亦然。可见南北朝时,汉人能制靴者尚少,其不甚用靴可知。然唐中叶以后,朝会亦渐渐的穿靴,朱文公《家礼》,并有襴衫带靴之制了。《说文》:“鞮,革履也。”《韵会》引下有“胡人履连胫,谓之络缇”九字。此非《说文》之文,必后人据靴制增入。然可悟靴所以广行之故。因为连胫,其束缚腿部较紧,可以省却行滕。而且靴用革制,亦较能抵御寒湿,且较紬布制者,要坚固些。此以初兴时论,后来靴亦不用革。
  
       古代丧服,以布之精粗为度,不是讲究颜色的。素服则用白绢,见《诗经·棘人》疏。因为古代染色不甚发达,上下通服白色,所以颜色不足为吉凶之别。后世采色之服,行用渐广,则忌白之见渐生。宋程大昌《演繁露》说:“《隋志》:宋齐之间,天子宴私著白高帽。隋时以白■通为庆吊之服。国子生亦服白纱巾。晋人著白接篱,窦苹《酒谱》曰:接篱,巾也。南齐桓崇祖守寿春,著白纱帽,肩舆上城。今人必以为怪。古未有以白色为忌也。郭林宗遇雨垫巾,李贤《注》云:周迁《舆服杂事》曰:巾以葛为之,形如■。本居士野人所服。魏武造■,其巾乃废。今国子学生服焉,以白纱为之。是其制皆不忌白也。《乐府白紵歌》曰:质如轻云色如银,制以为袍余作巾。今世人丽妆,必不肯以白紵为衣。古今之变,不同如此。《唐六典》:天子服有白纱帽。其下服如裙襦袜皆以白。视朝听讼,燕见宾客,皆以进御。然其下注云:亦用乌纱。则知古制虽存,未必肯用,习见忌白久矣。”读此,便知忌白的由来。案染色之法,见于《周官》天官染人,地官染草,及《考工记》锺氏,其发明亦不可谓不早。但其能普遍于全社会,却是另一问题。绘绣之法,见《书经·皋陶谟》今本《益稷》,《疏》。昔人误以绘为画。其实绘之本义,乃谓以各色之丝,织成织品。见于宋绵庄《释服》,其说是不错的。染色、印花等事,只要原料减贱,机器发明,制造容易,所费人工不多,便不得谓之奢侈。惟有手工,消费人工最多,总是奢侈的事。现在的刺绣,虽然是美术,其实是不值得提倡的。因为天下无衣无褐的人,正多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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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9 13:51 | 只看该作者
第十四章 住行
  
       住居,亦因气候地势的不同,而分为巢居、穴居两种。《礼运》说:“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檜巢。”见上章。《孟子》亦说:“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滕文公·下篇》。大抵温热之地为巢,干寒之地,则为营窟。巢居,现在的野蛮人,犹有其制。乃将大树的枝叶,接连起来,使其上可以容人,而将树干凿成一级一级的,以便上下。亦有会造梯的。人走过后,便将梯收藏起来。《淮南子·本经训》所谓“托婴儿于巢上”,当即如此。后来会把树木砍伐下来,随意植立,再于其上横架许多木材,就成为屋子的骨干。穴居又分■穴两种:(一)最初当是就天然的洞窟,匿居其中的。(二)后来进步了,则能于地上凿成一个窟笼,而居其中,此之谓穴。古代管建设的官,名为司空,即由于此。(三)更进,能在地面上把土堆积起来,堆得像土窑一般,而于其上开一个窟笼,是之谓■,亦作复。再进化而能版筑,就成为墙的起源了。以栋梁为骨格,以墙为肌肉,即成所谓宫室。所以直至现在,还称建筑为土木工程。
  
       中国民族,最初大约是湖居的。(一)水中可居之处称洲,人所聚居之地称州,州洲虽然异文,实为一语,显而易见。古州岛同音,洲字即岛字。(二)古代有所谓明堂,其性质极为神秘。一切政令,都自此而出。读惠栋《明堂大道录》可见。阮元说:这是由于古代简陋,一切典礼,皆行于天子之后,后乃礼备而地分,《揅经室集明堂说》。这是不错的。《史记·封禅书》载公玉带上《明堂图》,水环宫垣,上有楼,从西南入,名为昆仑,正是岛居的遗象。明堂即是大学,亦称辟雍。辟壁同字,正谓水环宫垣。雍即今之壅字,壅塞,培壅,都指土之增高而言,正象湖中岛屿。(三)《易经》泰卦上六爻辞,“城复于隍”。《尔雅·释言》:“隍,壑也。”壑乃无水的低地。意思还和环水是一样的。然则不但最初的建筑如明堂者,取法于湖居,即后来的造城,必环绕之以濠沟,还是从湖居的遗制,蜕化而出的。
  
       文化进步以后,不藉水为防卫,则能居于大陆之上。斯时藉山以为险阻。读第四、第八、第九三章,可见。章炳麟《太炎文集》有《神权时代天子居山说》,可以参考。再进步,则城须造在较平坦之地,而藉其四周的山水以为卫,四周的山水,是不会周匝无缺的,乃用人工造成土墙,于其平夷无险之处,加以补足,是之谓郭。郭之专于一面的,即为长城。城是坚实可守的,郭则工程并不坚实,而且其占地太大,必不能守。所以古代只有守城,绝无守郭之事。即长??亦是如此。中国历代,修造长城,有几个时期。(一)为战国以前。齐国在其南边,造有长城,秦、赵、燕三国,亦在北边造有长城。后来秦始皇把他连接起来,就是俗话所称为万里长城的。此时南方的淮夷,北方的匈奴,都是小部落。到汉朝,匈奴强大了,入塞的动辄千骑万骑,断非长城所能御;而前后两呼韩邪以后,匈奴又宾服了;所以终两汉四百年,不闻修造长城。魏晋时,北方丧乱,自然讲不到什么远大的防御规模。拓跋魏时,则于北边设六镇,藉兵力以为防卫,亦没有修造长城的必要,(二)然至其末年,情形就大不相同了。隋代遂屡有修筑。此为修造长城的第二时期。隋末,突厥强大了,又非长城所能御。后来的回纥、契丹亦然。所以唐朝又无修筑长城之事。(三)契丹亡后,北方的游牧部族,不能统一,又成小小打抢的局面。所以金朝又要修造一道边墙,从静州起,迤逦东北行,达女真旧地。此为修造长城的第三时期。元朝自然无庸修造长城。(四)明时,既未能将蒙古征服,而蒙古一时亦不能统一。从元朝的汗统断绝以后,至达延汗兴起以前,蒙古对中国,并无侵犯,而只有盗塞的性质,所以明朝又修长城,以为防卫。现代的长城,大概是明朝遗留下来的。总而言之,小小的寇盗,屯兵防之,未免劳费,无以防之又不可。造长城,实在是最经济的方法。从前读史的人,有的称秦始皇造长城,能立万世夷夏之防,固然是梦话。有的议论他劳民伤财,也是胡说的。晁错说秦朝北攻胡貉,置塞河上,只是指秦始皇时使蒙恬新辟之土。至于其余的长城,因战国时秦、赵、燕三国之旧,缮修起来的,却并没有费什么工力。所以能在短时间之内,即行成功。不然,秦始皇再暴虐,也无法于短时间之内,造成延袤万余里的长城的。汉代的人,攻击秦朝暴虐的很多,未免言过其实,然亦很少提及长城的,就是一个证据。
  
       古代的房屋,有平民之居和士大夫之居两种。士大夫之居,前为堂,后为室。室之左右为房。堂只是行礼之地,人是居于室中的。室之户在东南,牖在西南,北面亦有牖,谓之北牖。室之西南隅,即牖下,地最深隐,尊者居之,谓之奥。西北隅为光线射入之地,谓之屋漏。东北隅称宦。宦养也,为饮食所藏。东南隅称宦,亦深隐之义。室之中央,谓之中霤,为雨水所溜入。此乃穴居时代,洞穴开口在上的遗象。古之牖即今之窗,是开在墙上的。其所谓窗,开在屋顶上,今人谓之天窗。平民之居,据晁错《移民塞下疏》说:“古之徙远方以实广虚也,先为筑室。家有一堂二内。”《汉书》注引张晏曰:“二内,二房也。”此即今三开间的屋。据此,则平民之居,较之士大夫之居,就是少了一个堂。这个到现在还是如此。士大夫之家,前有厅事,即古人所谓堂。平民之家无有。以中间的一间屋,行礼待客,左右两间供住居,即是一堂二内之制。简而言之,就是以室为堂,以房为室罢了。古总称一所屋子谓之宫。《礼记·内则》说:“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则一对成年的夫妻,就有一所独立的屋子。后世则不然。一所屋子,往往包含着许多进的堂和内,而前面只有一个厅事。这就是许多房和室,合用一个堂、包含在一个宫内,较古代经济多了。这大约因为古代地旷人希,地皮不甚值钱,后世则不然之故。又古代建筑技术的关系浅,人人可以自为,士大夫之家,又可役民为之。后世则建筑日益专门,非雇人为之不可。《论衡·量知篇》:“能斫削柱梁,谓之木匠。能穿凿穴坎,谓之土匠。”则在汉代,民间建筑,亦已有专门的人。这亦是造屋的人,要谋节省的一个原因。
  
       古人造楼的技术,似乎是很拙的。所以要求眺望之所,就只得于城阙之上。阙是门旁墙上的小屋。天子诸侯的宫门上,也是有的。因其可以登高眺远,所以亦谓之观。《礼记·礼运》:“昔者仲尼与于蜡宾,事毕,出游于观之上”,即指此。古所谓县法象魏者,亦即其地。魏与巍同字,大概因其建筑高,所以称之为魏。象字当本指法象言,与建筑无涉。因魏为县法之地,单音字变为复音词时,就称其地为象魏了。《尔雅·释宫》:“四方而高曰台。有木者谓之榭。陕而修曲曰楼。”陕同狭。《注》云:“台,积土为之。”榭是在土台之上,再造四方的木屋。楼乃榭之别名,不过其形状有正方修曲之异而已,这都是供游观眺望之所,并不是可以住人的。《孟子·尽心下篇》:“孟子之滕,馆于上宫。”赵《注》说:“上宫,楼也。”这句话恐未必确。因为造楼之技甚拙,所以中国的建筑,是向平面发展,而不是向空中发展的。所谓大房屋,只是地盘大,屋子多,将许多屋连结而成,而两层三层的高楼很少。这个和建筑所用的材料,亦有关系。因为中国的建筑,用石材很少,所用的全是土木,木的支持力固不大,土尤易于倾圯。炼熟的土,即砖瓦,要好些,然其发达似甚晚。《尔雅·释宫》:“瓴甋谓之甓。”“庙中路谓之唐”。甓即砖。《诗经·陈风》说“中唐有甓”,则砖仅用以铺路。其墙,大抵是用土造的。土墙不好看,所以富者要被以文锦。我们现在婚、丧,生日等事,以䌷缎等物送人,谓之幛,还是这个遗俗;而纸糊墙壁,也是从此蜕化而来的。《晋书·赫连勃勃载记》说他蒸土以筑统万城,可见当时砖尚甚少。不然,何不用砖砌,而要临时蒸土呢?无怪古代的富者,造屋只能用土墙了。建筑材料,多用土木,和古代建筑的不能保存,也有关系。因为其不如石材的能持久。而用木材太多,又易于引起火患。前代的杭州,近代的汉口,即其殷鉴。
  
        建筑在中国,是算不得发达的。固然,研究起世界建筑史来,中国亦是其中的一系。东洋建筑,有三大系统:(一)中国,(二)印度,(三)回教,见伊东忠太《中国建筑史》,商务印书馆本。历代著名的建筑,如秦之阿房宫,汉之建章宫,陈后主的临春、结绮、望春三阁,隋炀帝的西苑,宋徽宗的艮岳,清朝的圆明园、颐和园,以及私家的园林等,讲究的亦属不少。然以中国之大言之,究系沧海一粟。建筑的技术,详见宋朝的《营造法式》,明朝的《天工开物》等书。虽然亦有可观,然把别种文明比例起来,则亦无足称道。此其所以然:(一)因(甲)古代的造屋,乃系役民为之,滥用民力,是件暴虐的事。(乙)又古代最讲究礼,生活有一定的轨范,苟非无道之君,即物力有余,亦不敢过于奢侈。所以政治上相传,以卑宫室为美谈,事土木为大戒。(二)崇闳壮丽的建筑,必与迷信为缘。中国人对于宗教的迷信,是不深的。祭神只是临时设坛或除地,根本便没有建筑。对于祖宗的祭祀,虽然看得隆重,然庙寝之制,大略相同。后世立家庙等,亦受古礼的限制,不能任意奢侈。佛教东来,是不受古礼限制的,而且其教义很能诱致人使其布施财物。道家因之,亦从事于模仿寺观,遂成为有名的建筑,印度的建筑术,亦因此而输入中国。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一时亦呈相当的盛况。然此等迷信,宋学兴起以后,又渐渐的淡了。现在佛寺道观虽多,较之缅甸日本等国,尚且不逮。十分崇闳壮丽的建筑,亦复很少,不过因其多在名山胜地,所以为人所赞赏罢了。(三)游乐之处,古代谓之苑囿。苑是只有草木的,囿是兼有禽兽的。均系将天然的地方,划出一区来,施以禁御,而于其中射猎以为娱,收其果实等以为利,根本没有什么建筑物。所以其大可至于方数十里。文王之囿,方七十里,齐宣王之囿,方四十里,见《孟子·梁惠王下篇》。至于私家的园林,则其源起于园。园乃种果树之地,因于其间叠石穿池,造几间房屋,以资休憩,亦不是甚么奢侈的事。后来虽有踵事增华,刻意经营的人,究竟为数亦不多,而且其规模亦不大。以上均系中国建筑不甚发达的原因。揆厥由来,乃由于(一)政治的比较清明,(二)迷信的比较不深,(三)经济的比较平等。以物质文明言,固然较之别国,不免有媿色,以文化论,倒是足以自豪的。
  
       朱熹说:“教学者如扶醉人,扶得东来西又倒。”个人的为学如是,社会的文化亦然。奢侈之弊,中国虽比较好些,然又失之简陋了。《日知录·馆舍》条说:“读孙樵《书褒城驿壁》,乃知其有沼,有鱼,有舟。读杜子美《秦州杂诗》,又知其驿之有池,有林,有竹。今之驿舍,殆于隶人之垣矣。予见天下州之为唐旧治者,其城郭必皆宽广,街道必皆正直。廨舍之为唐旧刱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时弥近者制弥陋。”亭林的足迹,所至甚多,而且是极留心观察的人,其言当极可信。此等简陋苟且,是不能藉口于节俭的。其原因安在呢?亭林说:是由于“国家取州县之财,纤豪尽归之于上,而吏与民交困,遂无以为修举之资”。这固然是一个原因。我以为(一)役法渐废,公共的建筑,不能征工,而必须雇工。(二)唐以前古市政的规制犹存,宋以后逐渐破坏。如第十一章所述,唐设市还有定地,开市还有定期,宋以后渐渐不然,亦其一证。亦是重要的原因。
  
       从西欧文明输入后,建筑之术,较之昔日,可谓大有进步了;所用的材料亦不同;这确是文明进步之赐。惟住居与衣食,关系民生,同样重要。处处须顾及大多数人的安适,而不容少数人恃其财力,任意横行,和别种事情,也是一样的。古代的居民,本来有一定的规画。《王制》所谓“司空执度以度地,居民山川沮泽,看地形。时四时。看气候。”即其遗制。其大要,在于“地、邑、民居,必参相得”。地就是田。有多少田,要多少人种,就建筑多少人守卫所要的城邑,和居住所须的房屋。据此看来,现在大都市中的拥挤,就是一件无法度而不该放任的事情了。宫室的等级和限制,历代都是有的。可参看《明史·舆服志》所载宫室制度。依等级而设限制,现在虽不容仿效,然限制还是该有的。对外的观瞻,也并不系于建筑的侈俭。若因外使来游,而拆毁贫民住居的房子,这种行为,就要成为隋炀帝第二了。
  
       讲宫室既毕,请再略讲室中的器用。室中的器用,最紧要的,就是桌椅床榻等。这亦是所以供人居处,与宫室同其功的。古人都席地而坐。其坐,略似今日的跪,不过腰不伸直。腰伸直便是跪,顿下便是坐。所以古礼跪而行之之时颇多。因为较直立反觉便利。其凭藉则用几,据阮谌《礼图》,长5尺,广1尺,高1尺2寸。《礼记·曾子问》疏引。较现在的凳还低,寝则有床。所以《诗经》说:“乃生男子,载寝之床。”后来坐亦用床。所以《高士传》说:管宁居辽东,坐一木榻,五十余年,未尝箕股,其榻当膝处皆穿。《三国魏志》本传《注》引。观此,知其坐亦是跪坐。现在的垂足而坐,是胡人之习。从西域输入的。所坐的床,亦谓之胡床。从胡床输入后,桌椅等物,就渐渐兴起了。古人室中,亦生火以取暖。《汉书·食货志》说:“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颜师古说:“燎所以为明,火所以为温也。”这种火,大约是煴火。是贫民之家的样子。《左氏》昭公十年说,宋元公恶寺人柳,欲杀之。为太子时。到元公的父亲死了,元公继位为君,柳伺候元公将到之处,先炽炭于位,将至则去之,到葬时,又有宠。又定公三年,说邾子自投于床,废于炉炭,《注》“废,堕也。”遂卒。则贵族室中取暖皆用炭。从没有用炕的。《日知录》说:“《旧唐书·东夷高丽传》:冬月皆作长坑,下然煴火以取暖,此即今之土炕也,但作坑字。”则此俗源于东北夷。大约随女真输入中国北方的,实不合于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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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2 13:18 | 只看该作者
      论居处及所用的器物既竟,还要略论历代的葬埋。古代的葬有两种:孟子所谓“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滕文公上篇》。盖田猎之民所行。《易经·系辞传》说:“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则农耕之民之俗。一个贵族,有其公共的葬地。一个都邑,亦有其指定卜葬的区域。《周官》冢人掌公墓之地,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是其制。后世的人说:古人重神不重形。其理由:是古不墓祭。然孟子说齐有东郭壑间之祭者,《离娄下篇》。即是墓祭。又说孔子死后,子贡“筑室于场,独居三年然后归”,《滕文公上篇》。此即后世之庐墓。《礼记·曲礼》:“大夫士去其国,止之曰:奈何去坟墓也?”《檀弓》:“去国则哭于墓而后行,反其国不哭,展墓而入。”又说:“大公封于营丘,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则古人视坟墓,实不为不重。大概知识程度愈低,则愈相信虚无之事。愈高,则愈必耳闻目见,而后肯信。所以随著社会的开化,对于灵魂的迷信,日益动摇,对于体魄的重视,却日益加甚。《檀弓》说:“延陵季子适齐。比其反也,其长子死,葬于嬴博之间。”“既封,左袒,右还其封,且号者三,曰:骨肉归复于土,命也。若魂气,则无不之也,无不之也,而遂行。”这很足以表示重视精神,轻视体魄的见解,怕反是吴国开化较晚,才如此的。如此,富贵之家,有权力的,遂尽力于厚葬。厚葬之意,不徒爱护死者,又包含著一种夸耀生人的心思,而发掘坟墓之事,亦即随之而起。读《吕览》《节丧》,《安死》两篇可知。当时墨家主张薄葬,儒家反对他,然儒家的葬礼,较之流俗,亦止可谓之薄葬了。学者的主张,到底不能挽回流俗的波靡。自汉以后,厚葬之事,还书不胜书。且将死者的葬埋,牵涉到生人的祸福,而有所谓风水的迷信。死者无终极,汉刘向《谏成帝起昌陵疏》语。人人要保存其棺槨,至于无穷,其势是决不能行的。佛教东来,火葬之俗,曾一时盛行,见《日知录·火葬》条。实在最为合理。惜乎宋以后,受理学的反对,又渐渐的式微了。现在有一部分地方,设立公墓。又有提倡深葬的。然公墓究仍不免占地,深葬费人力过多,似仍不如火葬之为得。不过风俗是守旧的,断非一时所能改变罢了。
  
       交通、通信,向来不加区别。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交通是所以运输人身,通信则所以运输人的意思。自有通信的方法,而后人的意思,可以离其身体而独行,于精力和物力方面,有很大的节省。又自电报发明后,意思的传达,可以速于人身的运输,于时间方面,节省尤大。
  
       交通的发达,是要看地势的。水陆是其大别。水路之中,河川和海道不同。海道之中,沿海和远洋的航行,又有区别。即陆地,亦因其为山地,平地,沙漠等而有不同。野蛮时代,各部族之间,往往互相猜忌,不但不求交通的便利,反而有意阻塞交通,其时各部族所居之地,大概是颇险峻的。对外的通路,只有曲折崎岖的小路,异部族的人,很难于发见使用。《庄子·马蹄篇》说:古代“山无徯隧,泽无舟梁”。所指的,便是这时代。到人智稍进,能够降丘宅土,交通的情形,就渐和往昔不同了。
  
       中国的文化,是导源于东南,而发达于西北的。东南多水,所以水路的交通,南方较北方为发达。西北多陆,所以陆路的交通,很早就有可观。陆路交通的发达,主要的是由牛马的使用,和车的发明。此两者,都是大可节省人力的。《易经·系辞传》说“服牛乘马,引重致远”,虽不能确定其在何时,然其文承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之下,可想见黄帝、尧、舜时,车的使用,必已很为普遍了。车有两种:一种是大车,用牛牵曳的,用以运输。一种是小车,即兵车,人行亦乘之,驾以马。用人力推曳的谓之辇。《周官》乡师《注》引《司马法》,说夏时称为余车,共用20人,殷时称胡奴车,用10人,周时称为辎辇,用15人。这是供战时运输用的,所以其人甚多。《说文》:“辇,挽车也。从车■。”■训并行,虽不必定是两人,然其人数必不能甚多。这是民间运输用的。贵族在宫中,亦有时乘坐。《周官》巾车,王后的五路,有一种唤做辇车,即其物。此制在后世仍通行。
  
       道路:在都邑之中,颇为修整。《考工记》:匠人,国中经涂九轨。野涂亦九轨。环涂环城之道。七轨。《礼记·王制》:“道路,男子由右,妇人由左,车从中央。”俱可见其宽广。古代的路,有一种是路面修得很平的,谓之驰道。非驰道则不能尽平。国中之道,应当都是驰道。野外则不然。古代田间之路,谓之阡陌,与沟洫相辅而行。所以《礼记·月令》注说:“古者沟上有路。”沟洫阡陌之制,照《周官》遂人等官所说,是占地颇多的。虽亦要因自然的地势,未必尽合乎准绳,然亦必较为平直。不过书上所说的,是理想中的制度,事实上未必尽能如此。《左氏》成公五年,梁山崩,晋侯以传召伯宗。行辟重。使载重之车让路。重人曰:“待我,不如捷之速也。”可见驿路上还不能并行两车。《仪礼·既夕礼》:“商祝执功布,以御柩执披。”《注》云:“道有低仰倾亏,则以布为左右抑扬之节,使引者执披者知之。”《礼记·曲礼》:“送葬不避涂潦”,可见其路之不尽平坦。后人夸称古代的道路如何宽平,恐未必尽合于事实了。大抵古人修造路面的技术甚拙。其路面,皆如今日的路基,只是土路。所以时时要修治。不修治,就“道茀不可行”。
  
       水路:初有船的时候,只是现在所谓独木舟。《易经·系辞传》说“刳木为舟,剡木为楫”,《淮南子·说山训》说“古人见剡木而知舟”,所指的都是此物。稍进,乃知集版以为舟。《诗经》说:“就其深矣,方之舟之。”《疏》引《易经》云:“利涉大川,乘木舟虚。”又引《注》云:“舟谓集版,如今船,空大木为之曰虚,总名皆曰舟。”案方、旁、比、并等字,古代同音通用。名舟为方,正因其比木为之之故。此即后世的舫字。能聚集许多木版,以成一舟,其进步就容易了。渡水之法,大抵狭小的水,可以乘其浅落时架桥。桥亦以木为之。即《孟子》所说的“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离娄下篇》。《尔雅·释宫》:“石杠谓之倚。”又说:“隄谓之梁。”《注》云:“即桥也。或曰:石绝水者为梁,见《诗传》。”则后来亦用石了。较阔的水,则接连了许多船渡过去。此即《尔雅》所说的“天子造舟”,后世谓之浮桥。亦有用船渡过去的,则《诗经》所说的“谁谓河广,一苇杭之”。然徒涉的仍不少。观《礼记·祭义》,谓孝子“道而不径,舟而不游”可见。航行的技术,南方是胜于北方的。观《左氏》所载,北方只有僖公十三年,晋饥,乞粜于秦,秦输之粟,自雍及绛相继,命之曰泛舟之役,为自水路运输,此外泛舟之事极少。南方则吴楚屡有水战,而哀公十年,吴徐承且率舟师自海道伐齐。可见不但内河,就沿海交通,亦已经开始了。《禹贡》九州贡路,都有水道。《禹贡》当是战国时书,可以窥见当时交通的状况。
  
       从平地发展到山地,这是陆地交通的一个进步,可以骑马的发达为征。古书不甚见骑马之事。后人因谓古人不骑马,只用以驾车。《左氏》昭公二十五年,“左师展将以公乘马而归。”《疏》引刘炫说,以为是骑马之渐。这是错误的。古书所以不甚见骑马,(一)因其所载多贵族之事,贵族多是乘车的。(二)则因其时的交通,仅及于平地。《日知录》说:“春秋之世,戎狄杂居中夏者,大抵在山谷之间,兵车之所不至。齐桓,晋文,仅攘而却之,不能深入其地者,用车故也。中行穆子之败狄于大卤,得之毁车崇卒。而智伯欲伐仇犹,遗之大钟以开其道,其不利于车可知矣。势不得不变而为骑。骑射,所以便山谷也。胡服,所以便骑射也。”此虽论兵事、交通的情形,亦可以借鉴而明。总而言之,交通所至之地愈广,而道路大抵失修,用车自不如乘马之便。骑乘的事,就日盛一日了。
  
       “水性使人通,山性使人塞”。水性是流动的,虽然能阻碍人,使其不得过去,你只要能利用他,他却可以帮你活动,节省你的劳力。山却不然,会多费你的抵抗力的。所以到后世,水路的交通,远较陆路交通为发达。长江流域的文明,本落黄河流域之后,后来却反超过其上,即由于此。唐朝的刘晏说:“天下诸津,舟航所聚,旁通巴汉,前指闽越,七泽十薮,三江五湖,控引河洛,兼包淮海,弘舸巨舰,千轴万艘,交贸往来,昧旦水日。”可以见其盛况了。《唐语林补遗》说:“凡东南都邑,无不通水。故天下货利,舟楫居多。舟船之盛,尽于江西。编蒲为帆,大者八十余幅。江湖语曰:水不载万。言大船不过八九千石。”明朝郑和航海的船,长44丈,宽18丈,共有62只。可以见其规模的弘大了。
  
       因为水路交通利益之大,所以历代开凿的运河极多,长在1000里以下的运河,几乎数不着他。中国的大川,都是自西向东的,南北的水路交通,很觉得不便。大运河的开凿,多以弥补这阙憾为目的。《左氏》哀公九年,“吴城邗,沟通江淮”。此即今日的淮南运河。《史记·河渠书》说:“荥阳下引河东南为鸿沟,以通宋、郑、陈、蔡、曹、卫,与济、汝、淮、泗会。”鸿沟的遗迹,虽不可悉考,然其性质,则极似现在的贾鲁河,乃是所以沟通河淮两流域的。至后汉明帝时:则有从荥阳通至千乘的汴渠。此因当时的富力,多在山东,所以急图东方运输的便利。南北朝以后,富力集中于江淮,则运输之路亦一变。隋开通济渠,自东都引谷洛两水入河。又自河入汴,自汴入淮,以接淮南的邗沟。自江以南,则自京口达余杭,开江南河800里。此即今日的江南运河。唐朝江淮漕转;二月发扬州。四月,自淮入汴。六七月到河口,八九月入洛。自此以往,因有三门之险,乃陆运以入于谓。宋朝建都汴京,有东西南北四河。东河通江淮。亦称里河。西河通怀、孟。南河通颍、寿。亦称外河。现在的惠民河,是其遗迹。北河通曹、濮。四河之中,东河之利最大。淮南、浙东西、荆湖南北之货,都自此入汴京。岭表的金银香药,亦陆运至虔州入江。陕西的货,有从西河入汴的,亦有出剑门,和四川的货,同至江陵入江的。宋史说东河所通,三分天下有其二,虽是靠江淮等自然的动脉,运河连接之功,亦不可没的。元朝建都北平,交通之目的又异。乃引汶水分流南北,而现在的大运河告成。
  
       海路的交通,已略见第十一章。唐咸通时,用兵交阯,湖南江西,运输甚苦,润州人陈磻石创议海运。从扬子江经闽、广到交阯。大船一艘,可运千石。军需赖以无缺。是为国家由海道运粮之始。元、明、清三代,虽有运河,仍与海运并行。海运所费,且较河运为省。近代轮船未行以前,南北海道的运输,亦是很盛的。就到现在,南如宁波,北如营口,帆船来往的仍甚多。
  
       水道的交通,虽极发达,陆路的交通,却是颇为腐败的。《日知录》说当时的情形:“涂潦遍于郊关,汗秽钟于辇毂。”《街道》条。又说:“古者列树以表道。”“下至隋唐之代,而官槐官柳,亦多见之诗篇。”“近代政废法弛,任人斫伐。周道如砥,若彼濯濯。”《官树》条。“《唐六典》:凡天下造舟之梁四,石柱之梁四,木柱之梁三,巨梁十有一,皆国工修之。其余皆所管州县,随时营葺。其大津无梁,皆给船人,量其大小难易,以定其差等。今畿甸荒芜,桥梁废坏。雄莫之间,秋水时至,年年陷绝。曳轮招舟,无赖之徒,藉以为利。潞河舟子,勒索客钱,至烦章劾。司空不修,长吏不问,亦已久矣。《原注》:“成化八年,九月,丙申,顺天府府尹李裕言:本府津渡之处,每岁水涨,及天气寒沍,官司修造渡船,以便往来。近为无赖之徒,冒贵戚名色,私造渡船,勒取往来人财物,深为民害。乞敕巡按御史,严为禁止,从之。”况于边陲之境,能望如赵充国治湟陿以西道桥70所,令可至鲜水,从枕席上过师哉?”《桥梁》条。观此,知路政之不修,亦以宋以后为甚。其原因,实与建筑之颓败相同。前清末年,才把北京道路,加以修理。前此是与顾氏所谓“涂潦遍于郊关,汗秽钟于辇毂”,如出一辙的。全国除新开的商埠外,街道比较整齐宽阔的,没有几处。南方多走水道,北方旱路较多,亦无不崎岖倾仄。间有石路,亦多年久失修。路政之坏,无怪全国富庶之区,都偏于沿江沿海了。
  
       因路政之坏,交通乃不能利用动物之力而多用人力。《史记·夏本纪》:“山行乘檋”,《河渠书》作“山行即桥”。案禹乘四载,又见《吕览·慎势》,《淮南·齐俗训》、《修务训》,《汉书·沟洫志》。又《史记集解》引《尸子》及徐广说,所作字皆互异。山行檋与桥外,又作梮,作蔂,作欙,作欙,蔂、樏、欙,系一字,显而易见。梮字见《玉篇》,云“舆,食器也。又土轝也。”雷浚《说文外编》云:“土轝之字,《左传》作梮。案见襄公九年。《汉书·五行志》引作輂,《说文》:“輂,大车驾马也。”案《孟子》:“反蘽梩而掩之。”《赵注》云:“蘽梩,笼■之属,可以取土者也。”蔂、樏、欙并即蘽梩,与梮并为取土之器,驾马则称为輂,亦以音借而作桥。后又为之专造轿字,则即淮南王《谏伐闽越书》所谓“舆轿而逾岭”。其物本亦车属,后因用诸山行,乃以人舁之。所以韦昭说:“梮木器,如今舆状,人举以行。”此物在古代只用诸山行,后乃渐用之平地。王安石终身不乘肩舆,可见北宋时用者尚少,南渡以后,临安街道,日益狭窄,乘坐的人,就渐渐的多了。《明史·舆服志》:宋中兴以后,以征伐道路险阻,诏百官乘轿,名曰竹轿子,亦曰竹舆。
  
       行旅之人不论在路途上,以及到达地头之后,均须有歇宿之所。古代交通未盛,其事率由官营。《周官》野庐氏,“比国郊及野之道路,宿息,井树。”遗人,“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都是所以供给行旅的。到达之后,则“卿馆于大夫,大夫馆于士,士馆于工商”。《仪礼·觐礼》。此即《礼记·曾子问》所谓“卿大夫之家曰私馆”。另有“公宫与公所为”,谓之公馆。当时的农民,大概无甚往来,所以只有卿士大夫和工商之家,从事于招待,但到后来,农民出外的也多了。新旅客的增加,必非旧式的招待所能普遍应付,就有借此以图利的,是为逆旅。《商君书·垦令篇》说:“废逆旅,则奸伪躁心私交疑农之民不行。逆旅之民,无所于食,则必农。”这只是陈旧的见解。《晋书·潘岳传》说,当时的人,以逆旅逐末废农,奸淫亡命之人,多所依凑。要把他废掉。10里置一官■,使老弱贫户守之。差吏掌主,依客舍之例收钱。以逆旅为逐末废农,就是商君的见解。《左氏》僖公二年,晋人假道于虞以伐虢,说“虢为不道,保于逆旅,以侵敝邑之南鄙”。可见晋初的人,说逆旅使奸淫亡命,多所依凑,也是有的。但以大体言之,则逆旅之设,实所以供商贾之用,乃是随商业之盛而兴起的。看潘岳的驳议,便可明白。无法废绝商业,就无法废除逆旅。若要改为官办,畀差主之吏以管理之权,一定要弊余于利的。潘岳之言,亦极有理。总而言之:(一)交通既已兴盛,必然无法遏绝,且亦不宜遏绝。(二)官吏经营事业,其秩序必尚不如私人。两句话,就足以说明逆旅兴起的原因了。汉代的亭,还是行人歇宿之所。甚至有因一时没有住屋,而借居其中的。见《汉书·息夫躬传》。魏晋以后,私人所营的逆旅,日益兴盛,此等官家的事业,就愈益废坠,而寖至于灭绝了。
  
       接力赛跑,一定较诸独走长途,所至者要远些,此为邮驿设置的原理。《说文》:“邮,境上行书舍也。”是专以通信为职的。驿则所以供人物之往来。二者设置均甚早。人物的往来,并不真要靠驿站。官家的通信,却非有驿站不可。在邮政电报开办以前,官家公文的传递,实利赖之。其设置遍于全国。元代疆域广大,藩封之地,亦均设立,以与大汗直辖之地相连接。规模不可谓不大。惜乎历代邮驿之用,都止于投递公文,未能推广之以成今日的邮政。民间寄书,除遣专使外,就须展转托人,极为不便。到清代,人民乃有自营的信局。其事起于宁波,逐渐推广,几于遍及全国。而且推及南洋。其经营的能力,亦不可谓之不伟大了。
  
       铁路、轮船、摩托车、有线、无线电报的发明,诚足使交通、通信焕然改观。这个,诚然是文明进步之赐,然亦看用之如何。此等文明利器,能用以开发世界上尚未开发的地方,诚足为人类造福。若只在现社会机构之下,为私人所有,用以为其图利的手段,则其为祸为福,诚未易断言,现代的物质文明,有人歌诵他,有人咒诅他。其实物质文明的本身,是不会构祸的,就看我们用之是否得当。中国现在的开发西南、西北,在历史上,将会成为一大事。交通起于陆地,进及河川、沿海,再进及于大洋,回过来再到陆地,这是世界开发必然的程序。世界上最大最未开发的地方,就是亚洲的中央高原,其中又分为两区:(一)为蒙古、新疆等沙漠地带,(一)为西康、青海、西藏等高原。中国现在开发西南、西北,就是触著这两大块未开辟之地。我们现在还不觉得,将来这两件事的成功,会使世界焕然改观,成为另一个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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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2 13:19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五章 教育
  
        现在所谓教育,其意义,颇近乎从前所谓习。习是人处在环境中,于不知不觉之间,受其影响,不得不与之俱化的。所谓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居鲍鱼之肆,久而不知其臭。所以古人教学者,必须慎其所习。孟母教子,要三次迁居,古训多重亲师取友,均系此意。因此,现代所谓教育,要替学者另行布置出一个环境来。此自非古人所及。古人所谓教,只是效法的意思。教人以当循之道谓之斅;受教于人而效法之,则谓之学;略与现在狭义的教育相当。人的应付环境,不是靠生来的本能,而是靠相传的文化。所以必须将前人之所知所能,传给后人。其机关,一为人类所附属的团体,即社团或家庭,一为社会中专司保存智识的部分,即教会。
  
       读史的人,多说欧洲的教育学术和宗教的关系深,中国的教育学术和宗教的关系浅。这话诚然不错。但只是后世如此。在古代,中国的教育学术和宗教的关系,也未尝不密切。这是因为司高等教育的,必为社会上保存智识的一部分,此一部分智识,即所谓学术,而古代的学术,总是和宗教有密切关系的缘故。古代的大学,名为辟雍,与明堂即系同物。已见第七、第十四两章。所以所谓大学,即系王宫的一部分。蔡邕《明堂论》引《易传》说:“大子旦入东学,昼入南学,暮入西学。在中央曰大学,天子之所自学也。”脱北学一句。又引《礼记·保傅篇》说:“帝入东学,上亲而贵仁,入西学,上贤而贵德。入南学,上齿而贵信。入北学,上贵而尊爵。入大学,承师而问道。”所指的,都是此种王宫中的大学。后来文化进步,一切机关,都从王宫中分析出来,于是明堂之外,别有所谓大学。此即《礼记·王制》所说的“大学在郊”。《王制》又说“小学在公宫南之左”。案小学亦是从王宫中分化出来的。古代门旁边的屋子唤做塾。《礼记·学记》说:“古之教者家有塾。”可见贵族之家,子弟是居于门侧的。《周官》教国子的有师氏、保氏。师氏居虎门之左,保氏守王闱。蔡邕说南门称门,西门称闱。汉武帝时,公玉带上《明堂图》,水环宫垣,上有楼,从西南入。见第十四章。可见古代的明堂,只西南两面有门,子弟即居于此。子弟居于门侧,似由最初使壮者任守卫之故。后来师氏、保氏之居门闱,小学之在公宫南之左,地位方向,还是从古相沿下来的。师氏所教的为三德、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案至德,大概是古代宗教哲学上的训条,孝德是社会政治上的伦理训条。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保氏所教的为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御,五曰六书,六曰九数。六仪,一曰祭祀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曰车马之容。这是古代贵族所受的小学教育。至于大学,则《王制》说“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此所谓礼乐,自与保氏所教六艺中的礼乐不同,当是宗教中高等的仪式所用。诗即乐的歌辞。书当系教中的古典。古代本没有明确的历史,相沿的传说,都是和宗教夹杂的,印度即系如此。然则此等学校中,除迷信之外,究竟还有什么东西没有呢?有的:(一)为与宗教相混合的哲学。先秦诸子的哲学、见解,大概都自此而出,看第十七章可明。(二)为涵养德性之地。梁启超是不信宗教的。当他到美洲去时,每逢星期日,却必须到教堂里去坐坐。意思并不是信他的教,而是看他们礼拜的秩序,听其音乐,以安定精神。这就是子夏说“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之理。《论语·子张篇》。仕与事相通,仕就是办事。办事有余力,就到学校中去涵养德性,一面涵养德性,一面仍应努力于当办之事,正是德育、智育并行不悖之理。管大学的官,据《王制》是大乐正,据《周官》是大司乐。俞正燮《癸巳类稿》有《君子小人学道是絃歌义》,说古代乐之外无所谓学,尤可见古代大学的性质。古代乡论秀士,升诸司徒,司徒升之于学,学中的大乐正,再升诸司马,然后授之以官。又诸侯贡士,天子试之于射宫。其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多者,则得与于祭。均见第七章。这两事的根原,是同一的。即人之用舍,皆决之于宗教之府。“出征执有罪,反释奠于学”,《礼记·王制》。这是最不可解的。为什么明明是用武之事,会牵涉到学校里来呢?可见学校的性质,决不是单纯的教育机关了。然则古代所以尊师重道,大学之礼,虽诏于天子,无北面,《礼记·学记》。养老之礼,天子要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礼记·乐记》。亦非徒以其为道之所在,齿德俱尊,而因其人本为教中尊宿之故。凡此,均可见古代的大学和宗教关系的密切。贵族的小学教育,出于家庭,平民的小学教育,则仍操诸社团之手。《孟子》说:“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库,学则三代共之。”学指大学言,校、序、庠都是民间的小学。第五章所述:平民住居之地,在其中间立一个校室,十月里农功完了,公推有年纪的人,在这里教育未成年的人,就是校的制度。所以《孟子》说“校者教也”。又说“序者射也,庠者养也”,这是行乡射和乡饮酒礼之地。孔子说:“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论语·八佾篇》。又说一看乡饮酒礼,便知道明贵贱,辨隆杀,和乐而不流,弟长而无遗,安燕而不乱等道理。所以说:“吾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也。”《礼记·乡饮酒义》。然则库序都是行礼之地,使人民看了,受其感化的。正和现在开一个运动会,使人看了,知道武勇、刚毅、仁侠、秩序等等的精神,是一样的用意。行礼必作乐,古人称礼乐可以化民,其道即由于此。并非是后世的王礼,天子和百官行之于庙堂之上,而百姓不闻不见的。汉朝人所谓庠序,还系如此。与现在所谓学校,偏重智识传授的,大不相同。古代平民的教育,是偏重于道德的。所以兴学必在生计问题既解决之后。孟子说庠序之制,必与制民之产并言。见《梁惠王·滕文公上篇》。《王制》亦说:“食节事时,民咸安其居,乐事劝功,尊君亲上,然后兴学。”生计问题既解决之后,教化问题,却系属必要。所以又说:“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孟子·滕文公上篇》。又说:“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学记》。
  
       以上是古代社会,把其传统的所谓做人的道理,传给后辈的途径。贵族有贵族立身的方法,平民有平民立身的方法,其方法虽不同,其为立身之道则一。至于实际的智识技能,则得之必由于实习。实习即在办理其事的机关里,古称为宦。《礼记·典礼》说“宦学事师”,《疏》引熊氏云:“宦谓学仕官之事。”官就是机关,仕官,就是在机关里办事。学仕官之事,就是学习在机关里所办的事。这种学习,是即在该机关中行之的,和现在各机关里的实习生一般。《史记·秦始皇本纪》:昌平君发卒攻,战咸阳,斩首数百,皆拜爵。及宦者皆在战中,亦拜爵一级。《吕不韦列传》:诸客求宦为嫪毒舍人千余人。《汉书·惠帝纪》:即位后,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知名者,有罪当盗械者,皆颂繫。此所谓宦,即系学仕于其家。因为古代卿大夫及皇太子之家,都系一个机关。嫪毒之家,食客求宦者至千余人,自然未必有正经的事情可办,亦未必有正经的事情可以学习。正式的机关则不然。九流之学,必出于王官者以此。参看第十七章。子路说:“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论语·先进篇》。就是主张人只要在机关里实习,不必再到教会所设的学校里,或者私家教授,而其宗旨与教会教育相同的地方去学习。《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可见孔子的教育,与古代学校中传统的教育相近。并不是说不要学习,就可以办事。
  
       古代的平民教育,有其优点,亦有其劣点。优点是切于人的生活。劣点则但把传统的见解,传授给后生,而不授以较高的智识。如此,平民就只好照着传统的道理做人,而无从再研究其是非了。大学中的宗教哲学,虽然高深,却又去实际大远。所以必须到东周之世,各机关中的才智之士,将其(一)经验所得的智识,及(二)大学中相传的宗教哲学,合而为一,而学术才能开一新纪元。此时的学术,既非传统的见解所能限,亦非复学校及机关所能容,乃一变而为私家之学。求学问的,亦只得拜私人为师。于是教育之权,亦由官家移于私家,乃有先秦诸子聚徒讲学之事。
  
       社会上新旧两事物冲突,新的大概都是合理的。因为必旧的摇动了,然后新的会发生,而旧的所以要摇动,即由于其不合理。但此理是不易为昔人所承认的,于是有秦始皇和李斯的办法:“士则学习法令辟禁。”“欲学法令,以吏为师。”这是想恢复到政教合一之旧。所以要恢复政教合一,则因他们认为“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是天下所以不治;而当时的人,所以要善私学以非上所建立,全是出于朋党之私,所谓“饰虚言以乱实”。《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四年。这固然不无相当的理由。然古代社会矛盾不深刻,政治所代表的,就是社会的公意,自然没有人出来说什么话。后世社会复杂了,各方面的矛盾,渐渐深刻,政治总只代表得一方面,其(一)反对方面,以及(二)虽非站在反对方面,而意在顾全公益的人,总不免有话说。这正是(一)有心求治者所乐闻,(二)即以手段而论,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亦是秉政者所应希望其宣泄的。而始皇、李斯不知“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篇》。误以为庶人不议,则天下有道;至少庶人不议,天下才可以走上有道的路,这就和时势相反了。人的智识,总不免于落后,这也无怪其然。但社会学的公例,是不因人之不知,而加以宽恕的,该失败的总是要失败,而秦遂因之倾覆。秦朝的灭亡,固非儒生所为,然人心之不平,实为其最大原因之一,而儒生亦是其中的一部分。
  
       汉朝的设立学校,事在武帝建元五年。此时并未立学校之名,仅为五经博士置弟子。在内由太常择补。在外由县、道、邑的长官,上所属二千石、二千石察其可者,令与所遣上计之吏,同诣京师。这就是公孙弘所说的“因旧官而兴焉”。不另设新机关。但因博士弟子,都有出身,所以传业者寖盛。以上见《史记》《汉书·儒林传》。至后汉,则光武帝下车即营建大学。明、章两代,屡次驾幸。顺帝又增修校舍。至其末年,游学诸生,遂至3万余人,为至今未曾再有的盛况。案赵翼《陔余丛考》有一条,说两汉受学者都诣京师,其实亦不尽然。后汉所立,不过十四博士,而《汉书·儒林传》说:“大师众至千余人。”《汉书·儒林传》,不能证明其有后人增窜之迹,则此语至少当在东汉初年。可见民间传业,亦并非不盛。然汉代国家所设立的大学,较后世为盛;事实上比较的是学问的重心;则是不诬的。此因(一)当时社会,学问不如后世的广布,求学的自有走集学问中心地的必要。(二)则利禄使然,参看第七章自明。前汉时,博士弟子虽有出路,究系平流而进。后汉则党人劫持选举,而大学为私党聚集,声气标榜之地。又此时学术在社会上渐占重要地位。功臣外戚及官吏等,亦多遣子弟入学。于是纨袴子弟,搀杂其中,不能认真研究,而易与政治接近,就成《后汉书·儒林传》所说的:“章句渐疏,多以浮华相尚”了。汉末丧乱,既不能研究学问,而以朋党劫持选举的作用亦渐失。魏文帝所立的大学,遂成学生专为避役而来,博士并无学问可以教授的现状。详见《三国·魏志·王肃传》注引《魏略》。
  
       魏晋以后,学校仅为粉饰升平之具。所谓粉饰升平,并不是学校能积极的替政治上装饰出什么东西来,而是消极的,因为傥使连学校都没有,未免说不过去。所以苟非丧乱之时,总必有所谓学校。至其制度,则历代又略有不同。晋武帝咸宁二年,始立国子学。案今文经说,只有大学。大司乐合国之子弟,是出于《周官》的,是古文经说。两汉的政治制度,大抵是根据今文学说的。东汉之世,古学渐兴,魏晋以后,今文传授的统绪遂绝,所以此时的政治制度,亦渐采用古文学说了。自此以后,元魏国子、大学并置。周只有大学。齐只有国子学。隋时,始令国子学不隶大常,独立为一监。唐有国子学、大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都属国子监。后律学改隶详刑,书学改隶兰台,算学改隶秘阁。律学、书学、算学专研一种学问艺术,系专门学校性质。国子学、大学、四门学,则系普通性质。国子学、大学,都只收官吏子弟,只有四门学收一部分庶人,成为阶级性质了。这都是古文学说的流毒。四门学在历史上,有两种性质:有时以为小学。此时则模仿《礼记,王制》之说:王太子、王子、群后的太子、卿大夫元士的適子,都可以直接入学,庶人则须节级而升,因令其先入四门小学。然古代所谓学校,本非研究学问之地。乡论秀士,升诸司徒,司徒升之于学,大乐正再升诸司马,不过是选举的一途。贵族世袭之世,得此已算开明。后世则用人本无等级,学校为研究学问之地,庶人的学问,未必劣于贵族,而令其节级而升,未免不合于理。将庶人及皇亲、国戚、官吏子弟所入的学校分离,那更是造出等级来了。又有弘文馆属门下省,是专收皇亲的。崇文馆属东宫,是收皇太后、皇后亲属兼及官吏子孙的。总之,学校只是政治上的一个机关,学生只是选举上的一条出路,和学术无甚关系。学校中未必真研究学术,要研究学术,亦不一定要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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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2 13:19 | 只看该作者
      把学校看作提倡学术,或兴起教化之具,其设立,是不能限于京师的。汉武帝时,虽兴起大学,尚未能注意地方。其时只有贤长官如文翁等,在其所治之地,自行提倡。见《汉书·循吏传》。到元帝令郡国皆设五经百石卒史,才可算中央政府,以命令设立地方学校的权舆。但汉朝人眼光中,所谓庠序,还不是??以提倡学术,而是用以兴起教化的。所以元帝所为,在当时的人看起来,只能算是提倡经学,并不能算是设立地方学校。这个,只要看《汉书·礼乐志》的议论,便可知道。隋唐时,各州县都有学。隋文帝曾尽裁大学四门学及州县学,仅留国子生70人。炀帝时恢复。然只法令如此。在唐时,大概只有一笔释奠之费,以祭孔子。事见《唐书·刘禹锡传》。案明清之世,亦正是如此。所谓府州县学,寻常人是不知其为学校,只知其为孔子庙的。所以有人疑惑:“为什么佛寺,道观,都大开了门,任人进去,独有孔子庙却门禁森严?”当变法维新之初,有人想把孔子抬出来,算做中国的教主,以和基督教相抗,还有主张把文庙开放,和教堂一样的。殊不知中国本无所谓孔子庙。孔子乃是学校里所祭的先圣或先师。《礼记·文王世子》:“凡入学,必释奠于先圣,先师。”先圣是发明家。先师是把发明家的学问,流传下来的人。此项风气,在中国流行颇广。凡百事业,都有其所崇奉的人,如药业崇奉神农,木匠崇奉鲁班,都是把他认作先圣,儒家是传孔子之道的,所以把孔子认作先圣,传经的人,认作先师。古文学说既行,认为孔子所传的,只是古圣王之道,尤其直接模范的是周公。周朝集古代治法的大成,而其治法的制定,皆由于周公。所以周公可以看作发明家的代表。于是以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然孔子为中国所最尊的人,仅仅乎把他看做传述者,不足以餍足宗教心理。于是仍改奉孔子为先圣。自宋学兴起以后,所谓孔子之道者又一变。认为汉唐传经儒生,都不足以代表孔子之学。宋代诸儒,崛起于千载之后,乃能遥接其道统。于是将宋以后的理学家,认为先师。此即所谓从祀。汉至唐传经诸儒,除品行恶劣者外,亦不废黜。是为历代所谓先圣先师者的变迁。寺庙可以公开,学校是办不到的。现在的学校,从前的书院、义塾,又何尝能大开其门,任人出入呢,然令流俗之人,有此误会,亦可见学校的有名无实了。
  
       魏晋以后,看重学校的有两个人:一个是王安石,一个是明太祖。王安石的意思,是人才要由国家养成的。科举只是取人才,不是养人才,不能以此为已足。照安石的意思,改革科举,只是暂时的事,论根本,是要归结到学校养士的。所以于太学立三舍之法,即外舍、内舍、上舍,学生依次而升。到升入上舍,则得免发解及礼部试,而特赐之以进士第。哲宗元符二年,令诸州行三舍法。岁贡其上舍生,附于外舍。徽宗遂特建外学,以受诸州贡士。并令大学内的外舍生,亦出居外学。遂令取士悉由学校升贡,其州郡发解及礼部试并停。后虽旋复,然在这一时期中的立法,亦可谓很重视学校了。案(一)凡事都由国家主持,只有国小而社会情形简单的时代,可以办到。国大而社会复杂,根本是不可能的,因为(甲)国家不但不能胜此繁重的职务;(乙)并不能尽知社会的需要。因(甲)则其所办之事,往往有名无实,甚或至于有弊。因(乙)则其所办之事,多不能与社会趋势相应,甚或顽固守旧,阻碍进步。所以许多的事情,根本是不宜于国家办的。现在政治学上,虽亦有此项主张,然其理论漏洞甚多,至多只可用以应急,施诸特殊的事务。断非可以遍行常行的道理。这话太长了,现在不能详论。然可用以批评宋时的学校,总是无疑的。所以当时的学校,根本不会办得好。(二)而况自亡清以前,学堂奖励章程废止以前。国家把学校科举,都看作登庸官吏之法,入学者和应科举者一样,都是为利禄而来,又何以善其后呢?其中固有少数才智之士。然亦如昔人论科举的话,“乃人才得科举,非科举得人才。”此等人在学校中,并不能视为学校所养成。安石变科举法后,感慨道:“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料变秀才为学究。”秀才是科举中最高的一科,学究则是最低的。熙宁贡举法所试,较诸旧法,不能不说是有用些。成绩之所以不良,则由学问的好坏,甚而至于可以说是有无,都判之于其真假,真就是有,假就是无。真假不是判之于其所研究的门类、材料,而是判之于其研究的态度、方法的。态度和方法,判之于其有无诚意。所以以利用为目的,以学习为手段,学到的,至多是技术,决不是学问。此其原理,在学校与科举中,并无二致。以得奖励为目的的学校,其结果,只能与科举一样。
  
       凡国家办的事,往往只能以社会上已通行的,即大众所公认的理论为根据。而这种理论,往往是已经过时的,至少是比较陈旧的。因为不如此,不会为大众所承认。其较新鲜的,方兴的,则其事必在逐渐萌芽,理论必未甚完全,事实亦不会有什么轰轰烈烈的,提给大众看,国家当然无从依据之以办事。所以政治所办理的事情,往往较社会上自然发生的事情为落后。教育事业,亦是如此。学问是不宜于孤独研究的。因为(一)在物质方面,供给不易完全;(二)在精神方面,亦不免孤陋寡闻之诮。所以研究学问的人,自然会结成一种团体。这个团体,就是学校。学校的起源,本是纯洁的,专为研究学问的;惜乎后来变为国家养成人才之所。国家养成人材,原是很好的事;但因(一)事实上,国家所代表的,总是业经通行、已占势力的理论。所以公家所立的学校,其内容,总要比较陈旧些。社会上新兴的,即在前途有真正需要,而并非在过去占有势力的学科,往往不能尽力提倡。(二)而且其本身,总不免因利禄关系而腐化。于是民间有一种研究学问的组织兴起来,这便是所谓书院。书院是起于唐五代之间的。宋初,有所谓四大书院者,朝廷咸赐之额。曰白鹿,在庐山白鹿洞,为南唐升元中所建。曰石鼓,唐元和中衡州守李宽所建。曰应天,宋真宗时,府民曹诚所建。曰岳麓,宋开宝中,潭州守朱洞所建。此系据《通考》。《玉海》有嵩阳而无石鼓。嵩阳,在登封县大宝山下,五代时所建。此外赐额、赐田、赐书的还很多。但书院并不靠朝廷的奖励和补助。书院之设,大概由(一)有道德学问者所提倡,(二)或为好学者的集合。(三)或则有力者所兴办。他是无所为而为之的,所以能够真正研究学问。而且真能跟著风气走。在理学盛行时代,则为讲学的中心;在考据之学盛行的时代,亦有许多从事于此的书院;即其确证。新旧两势力,最好是能互相调和。以官办的学校,代表较旧的、传统的学术;以私立的学校,代表较新的、方兴的学术;实在是最好的办法。
  
       宋朝国势虽弱,然在文化上,不能说是没有进步的。文化既进步,自然觉得有多设学校的必要。元朝的立法,就受这风气的影响。元朝的国子监,本是蒙古、色目和汉人,都可以进的。蒙古人试法从宽,授官六品;色目人试法稍密,授官七品;汉人试法最密,授官从七品;则系阶级制度。然在京师,又有蒙古国子学。诸路有蒙古字学。仁宗延祐元年,又立回回国子学,以肄习其文字。诸路、府、州、县皆有学。世祖至元二十八年,又令江南诸路学及各县学内设小学,选老成之士教之。或自愿招师,或自受家学于父兄者,亦从其便。其他先儒过化之地,名贤经行之所,与好事之家,出钱米赡学者,并立为书院。各省设提举二员,以提举学校之事。官家竭力提倡,而仍承认私家教育的重要,不可谓非较进步的立法。此项法令,能否真正实行,固未可知,然在立法上,总是明朝的前驱。
  
       明朝的学校,立法是很完密的。在昔时把学校看做培植人才,政治上的人才。登庸官吏的机关,而不视为提高文化,普及教育的工具,其立法不过如此而止,其扩充亦只能到这地步了。然而其法并不能实行,这可见法律的拗不过事实。明朝的大学,名为国子监。太祖看国子监是极重的。所用的监官,都是名儒,规则极严,待诸生甚厚。又创历事之法,使在各机关中实习,曾于一日之间,擢用国子生六十余人为布、按两司官。其时国子诸生,敭历中外者甚众,可谓极看重学校的了。然一再传后,科举积重,学校积轻,举贡的选用,遂远不能与进士比。而自纳粟入监之例开后,且被视为异途。国子生本是从府县学里来的。府县学学生升入国子监的,谓之贡生。有岁贡、按年依定额升入。选贡、选拔特优的。恩贡、国家有庆典时,特许学生升入国学,即以当充岁贡者充之,而以其次一名充岁贡。纳贡府州县学生纳粟出学。之别。举人亦可入监。后又取副榜若干,令其入监读书。府州县学,府有教授,州有学正,县有教谕,其副概称训导。学生各有定额。初设的都由学校供给饭食,后来增广学额,则不能然。于是称初设的为廪膳生员,增广的为增广生员。后又推广其额,谓之附学生员。于是新取入学的,概称附学生员。依考试的成绩,递升为增广,廪膳。廪膳生资格深的,即充岁贡。入学和判定成绩的考试,并非由教谕训导举行,而是另行派员主持的。入学之试,初由巡按御史或布按两司及府州县官,后特置提督学政,巡历举行。僻远之地,为巡历所不能至者,或仍由巡按御史及分巡道。学政任期三年。三年之中,考试所属府州县学生两次:一次称岁考,是用以判定成绩优劣的。一次称科考,在举行科场之年,择其优者,许应乡试。国子监生毕业后可以入官的,府州县学生,则无所谓毕业。其出路:只有(一)应科举中式,(二)贡入国子监。如其不然,则始终只是一个学生。要到五十岁之后,方许其不应岁试。未满五十而不应岁试,试时亦可请假,但下届须补。清制,阙至三次者,即须斥革。其学籍,是要取消掉的。非府州县学生不能应科举,府州县学生除贡入大学外,亦非应科举不能得出路,这是实行宋以来学校科举相辅而行的理想的。在当时,确是较进步的立法。然而法律拗不过事实。事实上,国家所设的学校,一定要人来读书,除非(一)学校中真有学问,为在校外所学不到的。(二)法令严切,不真在校学习,即不能得到出路。但当时的学校,即使认真教授,其程度,亦不会超过民间的教育,而况并不教授?既然并不教授,自无从强迫学生在学。于是除国子监在京师首善之地,且沿明初认真办理之余,不能竟不到监,乃斤斤和监官计较“坐监”的日数外,府州县学,皆阒无其人,人家仍只目它为文庙。学校的有名无实,一方面,固表现政治的无力,一方面,也表示社会的进步。因为社会进步了,到处都有指导研究的人,供给研究的器,人家自然无庸到官立的学校里来了。我们现在,如其要读中国的旧书,并不一定要进学校。如其要研究新学问,有时非进学校不可,甚至有非到外国去不可的。就因为此种学术,在社会上还未广布。清朝的学制,是和明朝大同的。所不同的,则明朝国子监中的荫生,分为官生、恩生。官生是限以官品的。学生父兄的官品。恩生则出自特恩,不拘品级。清制分为难荫及恩荫。恩荫即明代的官生。难荫谓父兄殉难的,其条件较恩荫为优。又清制,除恩副岁贡生外,又有优、拔两贡。优贡三岁一行。每一督学使者,岁科两试俱讫后,就教官所举优行生,加以考试,再择优送礼部考试,许其入国子监读书。拔贡十二年举行一次。合岁科两试优等生,钦命大臣会同督抚覆试。送吏部再应廷试,一二等录用,三等入监。但入监都是有名无实的。
  
       以上所述的,大体都是官办的学校,为政治制度的一部分,和选举制度有关。其非官办的,亦或具有学校的性质,如书院是。至于不具学校形式的。则有(一)私人的从师读书,(二)或延师于家教授。其教授的内容,亦分为两种:(一)是以应科举为目的的,可谓士人所受的教育。(二)又一种,但求粗知文义,为农工商家所受。前者既不足以语于学问,后者又不切于实用。这是因为从前对于教育,无人研究,不过模模糊糊,蹈常习故而行之而已。至清末,变法以来,才有所谓新式的教育,就是现行的制度。对于文化的关系,人所共知,不烦深论。学校初兴时,还有所谓奖励。大学毕业视进士,大学豫科、高等学堂视举人。中等学校以下,分别视贡生及附生等。这还带有政治的性质。民国时代,把奖励章程废去,才全和科举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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