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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子江从一个华东商业贸易集团公司总裁兼总经理、一个拥有资产十二亿人民币的商业企业家,一下变成了杀人犯、成了一个死囚,这一切事情的发展象是在梦里一样,太突然了。可眼前发生的事情又不是梦,他喊冤、他喊哑了嗓子,有用吗?不知道。法律重证据,谁能相信他在法庭上说的话?他一个毕业一美国哈佛大学的经济学博士就这样在稀里糊涂中断送了,难道真的就这样完了吗?就这样去阴曹地府报到?那他不就永远是个杀人犯了吗?不!他想了许久,他不能坐以待毙,他要上诉,他相信他的上诉能成功,不去上诉就必须失败,上诉了就有一线希望。
宁子江被关押在死囚监牢里,被戴上了脚镣,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成了杀人犯、成了一名死囚,到现在他还在想他的集团公司,因为这件时期的突然发生,使他没能去和那个九龙的详和集团谈判,现在,谈判的时间早已经过去,这个意外事情的发生使他失约了,使他的公司蒙受了巨额资产的损失。唉!想这些还有意义吗?他的命都快没了,还想着公司的前途。怎么会这样啊,真是上天无眼。
他展开了纸,拿出了笔,他要上诉,他要去搏一搏。他是无辜的,他是被冤枉的,尽管他没办法证明自己无罪,可他心里非常清楚他是无罪的。他后悔去云南买了那把漂亮的短刀回来,这个该死的坏人为什么要偷他的刀去杀人啊!
宁子江在上诉书中这样写道:
“我是无辜的,2003年5月12日晚我因工作疲劳,下班回家后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睡着了,在那个时间象我这样在家看电视睡着的人可能有许多,他们可能都无法证明他们是在家看电视而睡着,可他们不需要证明这些,因为他们的运气比我好。
仅凭那把短刀是我的,就认定我是杀人凶手,有失公平,为什么不想想别人可以偷我的刀去杀人?
公诉中认为我公司有二百万元的人民币去向不明,对这事情我到现在还不大清楚,是警察在调查审讯我时提到的,为什么不去查查那二百万元人民币去向不明的原因?
公诉中说我的未婚妻与我公司财务部职员杨进关系暧昧,而使我动了杀人的念头,更是子虚乌有的事情,至今我尚不知我的未婚妻是谁。
综上所述,本人请求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杨进被害案,以还我之清白。
上诉人:宁子江”
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到了宁子江不服兴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书,省高院非常重视这起案件,看了上诉书后,又看了杨进被害案的调查卷宗,认为杨进被害案在定性中有疑点,本着对人民的负责,本着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省高院对兴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宁子江死刑核准书》作了这样的批复:“杨进被害案定性尚有疑点,对宁子江的死刑暂缓执行,重新审理此案。”
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文中,宁子江博士的命算是暂时保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