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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红尘一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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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路虎事件 为何不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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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4-9-6 09:5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嚣张的女人打死都不为过
12#
发表于 2024-9-6 09:56 | 只看该作者
被打者的确太给我们男人丢脸啦
13#
发表于 2024-9-7 08:55 | 只看该作者
半疯半醒 发表于 2024-9-5 08:33
那女的有问题不假,但她想改道。那男的不让

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14#
发表于 2024-9-7 08:58 | 只看该作者

逆行,插队,追尾的人是她。
15#
发表于 2024-9-7 08:59 | 只看该作者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4-9-6 09:19
问题是那男人就是怂

果然,有些人开再好的车,穿得再光鲜亮丽,都掩盖不住素质人品的低劣。
16#
发表于 2024-9-7 17:25 | 只看该作者
半疯半醒 发表于 2024-9-5 08:30
反击你个头,反击了就是群殴


17#
发表于 2024-9-7 17:2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8#
 楼主| 发表于 2024-9-9 09:24 | 只看该作者
半疯半醒 发表于 2024-9-5 08:30
反击你个头,反击了就是群殴

群殴也不能受此侮辱
19#
 楼主| 发表于 2024-9-9 09:25 | 只看该作者
半疯半醒 发表于 2024-9-5 08:31
那个男的其实也挺坏,那女的想改道,他往前顶了三次不让她动

你就是汉奸的料
20#
发表于 2024-9-10 08:49 | 只看该作者
淡月光 发表于 2024-9-7 08:55
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 ...

咋俩说的都不算,法律有很大的弹性,法官说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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