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忧草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6420|回复: 7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林耳的江湖也杀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29 08: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猪,林耳也,我习惯叫小臭猪。想来他自己也挺乐意接受这种称呼,并借此哼哼几声撒撒娇。他还有好多好多马甲,譬如木头,青衫客,山木有兮等。他的名字只代表他的符号,我无法想象,即使想到我也不会用,因为,他的符号是他的世界。

    玩论坛久了谁没几个马甲。小臭猪玩论坛好几十年,白天黑天加起来已经超过了他的年龄。因此,他的马甲不计其数,总有上百个之多,多的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最可气的是有一次,他自己的马甲相互干了起来。N年前,他的乙马甲论述了一番吃饱了不饿的道理。N年后,他的丁马甲无意中浏览到这篇文章,觉得毫无道理,于是乎,上去一番论战,无非是吃饱了也会饿,比如糖尿病患者云云。

    小臭猪的文字功底无需赘述,大家有目共睹,我的概括是:博学多才,鼻眼朝天,轻灵飘逸,云山雾罩。他的文字只写给知者,不知者看不懂也不爱看。而我,则是他文字少有的几个知者之一,即便如此,我也不爱看。因为,我跟他是两个世界的人。

    初入道那会儿,他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架势,到处指点江山,到处拉屎撒尿。记得他曾经担任过版主,而他那个版块最初只允许俩人人发言,其他人一概不准,把当时那个当家的大把头气的疯疯癫癫的。后来我来了,是第三个可以进去说话的,他说:老哥,你随便。这版主让他当的,跟黑店似的。

    小臭猪算半个江湖人,一脚里一脚外混了好多年。为啥是半个江湖呢?因为他身在江湖,心却在江湖以外,尤其经过这么些年的修炼,当初那个蒙蒙撞撞的愣头青已经死去,他越来越接近修炼成仙的趋势。我跟他不同,我是一个猛子扎下去,从此,就像泥猴似的在江湖中打滚。

    我们同在江湖混,都杀过人,不同的只是风格差异。他杀人讲究刀口、技巧,蔫了吧唧的杀,很低调。我则不同,我是很张扬的杀,杀完人提着血淋淋的脑袋到处逛。手起刀落,该杀的杀,不该杀的也杀,到底杀了多少人,也没个账。

    出来混不杀人等于白混,不是你杀别人,就是被别人所杀,这才是江湖。江湖允许杀人,对于这类命案,官府通常是睁一眼闭一眼。江湖嗜血杀戮是一种平衡的需要,剔除坏蛋,净化世面。当然,好人也被杀,被杀的好人是一种淘汰,弱肉强食,江湖不允许有弱者存在。江湖杀伐遵循的是一条生存法则,跟所谓的法律无关,所以,官府乐得省心省事,让江湖自生自灭。

    在小臭猪的文字里,我仔细搜寻过,他确实杀过人,而且不止一个,他的双手沾满了鲜血。但他的杀人方法很独特,简直令我无法容忍。那日,他从炕洞里捞出一本紫檀色的账册,上面密密麻麻的记满了人名,我的名字在第三位。前两位已经打叉,显然,下一个该轮到我。他杀人总是很仔细,如雕刻一枚印章,如画一幅山水画,就像逐字逐句斟酌他的文字一样。

    小臭猪杀人是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大致可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做详细耐心的思想工作,讲道理摆事实,说你该杀,你必须被杀,你应该如何坦然接受命运的安排等。第二步是沐浴更衣,里外三新,赐酒赏饭,哭诉诀别之情。第三步是善后,敛尸、出殡、安葬,还有抚慰家属,发放丧葬费等等。我去,没等他杀我,我已经疯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行事方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写作风格,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江湖。小臭猪的江湖不在江湖本身,而在江湖的十八层地狱,在江湖的九天圣堂。所以,他从未在江湖上行走过,他只是飘在江湖,如浮光掠影一般。


评分

参与人数 1草币 +70 收起 理由
水清木青 + 70 神马都是浮云

查看全部评分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8-1-29 08:44 | 只看该作者
林耳是目前还在论坛活跃的最老最早的人了。@林耳
板凳
发表于 2018-1-29 12:57 | 只看该作者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18-1-29 08:44
林耳是目前还在论坛活跃的最老最早的人了。@林耳

往事千端。
那时二十出头的年纪,就和老哥“厮混”一处了。
十一年了吧,仿若白驹过隙。唯和老哥的情谊还在。

这么多年,转来转去,原来我和老哥才是长厢厮守共朝暮。

潸然。潸然。


地板
发表于 2018-1-29 13:21 | 只看该作者
嗯,回头开电脑了回老哥一篇。
4
发表于 2018-1-29 14:12 | 只看该作者
依稀还记得小猪在论坛与别人掐架的英姿
5
发表于 2018-1-29 15:23 | 只看该作者
林耳多马甲,每一件都是一种心情,都是善意的美好的。
6
发表于 2018-1-29 15:48 | 只看该作者
一人千面,横看成岭侧成峰
7
发表于 2018-1-29 23:12 | 只看该作者
有些见地,林耳者大才也----的确能用软刀子杀人
8
发表于 2018-1-29 23:42 | 只看该作者
你给小猪写好几篇了吧
9
 楼主| 发表于 2018-1-30 00:06 | 只看该作者
林耳 发表于 2018-1-29 12:57
往事千端。
那时二十出头的年纪,就和老哥“厮混”一处了。
十一年了吧,仿若白驹过隙。唯和老哥的情谊 ...

大浪淘沙,只有我们沉淀下来,这也是功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089号|手机版|Archiver|忘忧草家园 ( 辽ICP备14007463号

GMT+8, 2024-11-25 10:47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