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眼前这等绿野苍茫的景象,我茫然了,再望望旁边的人,那迷茫的眸子让我茫然直接升华为害怕,而当我听到那颇有威风的一声怒嚎后,由害怕升华为恐惧。
有一位哲人曾说过四个很有哲理的字:祸不单行!——我们不仅迷路了,还即将葬身狼口!
正当我寻思着如何脱身,是一个人脱身还是两个人脱身的时候,身旁的伙伴却撤了那迷茫的眸子换上了一片清明,抓着我的手兴奋道:“狼,有狼,我们可以问问他们。”
随着他的话落,我清晰的感觉到不仅小心脏,就连五脏六腑乃至整个躯体都颤了两颤。因此在他要拽着我往狼群走去的时候本能地朝反方向抗议了一番,奈何刚刚还由我拖着走的人此刻却力量惊人,不仅脱不开他的手掌,连带着整个人都往他的方向倒了过去,额头霎时一阵刺痛,一股热流顺着鼻翼流了下来,是热血的味道,顺着嘴角流进因疼痛龇着牙的嘴里,腥涩之味顿时充满肺腑,几欲作呕,刚刚狂奔消耗较多的身子又虚弱了几分。
顺着他的力量又磨了两步路的距离,额头的痛又加深了一分,我能感觉到血液流动的速度在加快。然而庆幸的是,这距离只是两步的距离,而不是二十步,或者更多。他停下退了两步到我身边,松开拽着我的手,将我撑起,用甚疑惑的语气说了句令我想躲了他两只爪子的话:“咦,你怎么掉地上了,还流血了?”
被这话一气,那股呕吐之感倒是轻了许多,但还是很无力,只能暗自咬牙:“我是掉地上吗?是我要掉地上的吗?我是被你摔地上的好不?摔地上被你拖了几步能不流血吗?”想想还是不公平,凭什么害我流血了他还能如无辜?
努力将脸面向他:“哥哥,你帮我擦擦嘴边的血好不好,好咸,喝着好渴。”
“好”他换了个姿势,空出一只手来伸向我:“|啊,你咬我。”
他的尖叫伴着一声闷响,我想我的后脑勺大概破了个洞了,不然怎么会不管用,竟然什么也听不到感觉不到了,那清冷的月色也变成了沉重的暗黑。猛然意识到什么,还来不及抓住他的衣袖留一句遗嘱什么的,便彻底失去了意识,但终归心有不甘,毕竟最后那句“我死了不想喂狼”这句话还没说出口。
我不大知道生死之事,但也听过不少像死而复生这样生死皆存的故事,却惟独没有听过死了还能思考这件事,因此当我认为自己死后却还能听到凡尘的话语时,我的内心升起了无限的恐惧,但终究好奇心战胜了恐惧。这不能怪我,实在是因为我没有死过,更没有死而复生过,对死后之事好奇也算是人之常情,毕竟人在对待未曾经历过的事情上都隐藏着满满的好奇心,不趁此开发出来实属浪费。
记得不久前娘亲还没有离家出走的时候,经常抱着我坐在天井中仰望月色,与我说那些时代遥远或者编写出来的故事,而说得最多的便是那月色中的蟾宫冷暖。娘亲说,其实,那月宫里的仙子,如若不是好奇那蟾宫风情,又怎会吞了那不知成功失败的药丸?又怎会舍去一生情深奔赴那不胜寒的高处?又怎会有后来的悲欢离合?一切的一切不过是对未知、对愿望的好奇心罢了。
我想,如果他们知道未知的结果及无所愿望,大概都会有一颗顺其自然的心。然世人多有执念,一般这种执念都会滋生出一股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勇气,而鼓起这种勇气的结果无非两种:一是后悔,而是如愿。再则世人基本都天生擅长粉饰太平、习惯自欺欺人,不论这两种结果的第一种还是第二种,他们都能找到理由并说服自己继续执念下去,更有甚者甚至能说服他人一起加入此番之中一起执念,因为他们都奉信“人多力量大”这一颇具局限性却被当成通理的名言。这就好比上青楼,其实世间芸芸众生的喜好都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然总有那么些个能言善道且擅于广而告之的人,让一些意志力不那么强且不怎么自信的人随波逐流于他或他们的喜好,于是花魁便此产生了。纵然对于喜欢青菜的人而言那个花魁其实和萝卜没什么区别,但还是满足了他们的某些情绪,并如此坚持了下去,殊不知那其实真的只是根萝卜,而不是一棵青菜。
唔,跑题了。
其实我只想说,执念是个什么东西?什么味道、什么形态?如何我才能执念一回?像如今我对那死后的凡尘话语的满腔好奇算不算执念?
努力地竖了竖耳朵,没声音,再努力地睁了睁眼,还是一片黑。我想,刚刚那一定是我的幻觉,人死后大概都会产生幻觉,这幻觉就像做梦一样,一切很真实很清晰,其实一切都很虚幻,但这两者还是有区别的,一个是你活着,还有醒来的时候,一个是你死了,只有投胎的份,且投的不一定是人胎。
正当我思虑下辈子会投什么胎的时候,一声怒吼将我吓了一跳,只听得一个粗壮的中年声音道:“臭小子,竟然敢动老子的宝贝,看老子不扒了你的皮。”
接着一声少年的如清水般柔和的声音传来:“我没有动你宝贝啊……”
这个声音甚是熟悉,却想不起他的主人是谁,只觉那少年一开口,天地间便开了万朵莲花,轻轻旋动着,洒下漫天洁白,可惜如此美妙的声音才冒头就被中途掐断了。
“哼,还敢狡辩,你手上抓着的是什么。”声音的主人似乎怒火三丈。
“狼啊”顿了顿,少年以一种疑惑的声音接着道:“原来你不认识狼啊。”
大概是少年的一番话让那中年人一口气提不上来,出口竟是一句很令人撞豆腐的话:“靠,你才不认识狼,老子是不认识你。”
少年似恍然大悟,介绍道:“我叫方无,大叔你呢?”
只听当一声:“老子管你方还是扁,敢动老子的宝贝,老子打到你叫老子一声爷爷。”
“你吓着她了。”云淡风轻的陈述句。
我想,这真是个身体健康的孩子,这声声怒吼如同魔音入耳,震得我耳中一片刺痛。同时也佩服那少年,是什么样的定力,才能在如此魔音下镇定如斯。
彼时,我不知道那宝贝其实只是一个昵称,而那被赋予“宝贝”这个昵称的其实是只温顺但高大雄壮至少能抵过七八个我的一头雄性巨狼,这也能从侧面说明,当时的我是多么的娇小,而壮汉的起名水平多脱线,当然,在这个把”动物当孩子养“为流行趋势的社会,壮汉的行为其实也不那么不可理解。而知道这件事则在三天以后,三天以后我同时也知道我其实没有死,只是昏过去了。当时我有些迷糊,于是迷糊地看着小哥,不想小哥竟然看出了我的迷糊,与我解释道:“昏迷是还有心跳和呼吸的,而死了是没有心跳和呼吸的。”我显得迷茫,小哥换了个姿势继续解释:“昏迷是觉醒状态与意识内容以及躯体运动均完全丧失的一种极严重的意识障碍,对强烈的疼痛刺激也不能觉醒。而死亡是……啊呸,这个不吉利,还是不说了。”第一次觉得小哥其实是读过书的,甚至算得上个见识多广的博学才子,只是没有读过故事书而已。
我豁然开朗,一边感叹生命那多姿多彩的存在形式,一边思索如果把那体型与名字明显不符的动物拿来炖汤喝的话,我是否也能变成这个模样,那时我也就不怕那些高大威猛的家伙了。不是有句话说吃什么补什么嘛。空空地在脑中想象下补后的效果,无论是狼头人身还是人头狼身,都觉得太惊悚,还是把它卖了换钱来得实在。但据小哥说,虽然这宝贝是从那壮汉处赢来的,但却有言在先,能吃不能卖,小哥也答应了。我觉得小哥太实诚了,如今那壮汉不在,我们卖了其实他也不知道,但小哥说,人在江湖,讲的就是一个信誉,我惊讶于小哥竟然还知道江湖,真是不可想象。但我更好奇他是怎么赢了那头巨狼的,经多方打探,其间不乏用上了威逼利诱美人计等手段,但奈何小哥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是威逼利诱且我这副身子骨实在看不出有美人的影子,最后只能在一日又一日的消磨中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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