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细跳月发表于《华山论剑》版的[五一征文]梦幻红尘,发表时间:2008-4-27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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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选用的基准图片属于红尘一僧在家园范围内的版权所有。
证据如下:
时尚生活http://www.wycjy.com/thread-97232-1-1.html
第三页http://www.wycjy.com/thread-97232-3-1.html
“老衲决定正式勉强征用我徒儿破灵星的风光居所。特支付500米米酬谢。2008-4-26 11:36”
Info: 红尘一僧汇款给灵星金额500,支付手续费10(银行为灵星活期结息0) Time: 2008-4-26 11:37
所有使用该图片的集体或个人,理所应当的支付一定的费用。
由于该图片已经被阿细跳月和松涛雪舞使用和发表,因此,我建议:该文如果征文获奖,每人三分之一。
注:本人将保留一切追究和申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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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松涛雪舞 于 2008-4-30 15:57 发表 哈哈,和尚看我和细妹谈琴裳月,心中有些想吃酸菜,可是酸菜是要米米的,于是和尚就想个计谋,他吃酸的让我和细妹买单.其实和尚绕远了不是?只要把你身上的九个口袋张开,我和细妹定会放进几文铜板.
松涛对自己的罪行已经供认不悔。至于米米怎么分吗,两个办法:一,私了。二,公堂。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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