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前人
1936年,中国代表团参加了在德国柏林举办的第11届奥运会。
现在一些资料还有这样的观点:南京国民政府腐败无能,不重视体育事业,也不拨款给参加这届奥运会的中国代表团。
这种观点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当然,国民政府自身是存在很多问题,但我们不能因为政治原因就对其全盘否定。
1936年,国民政府仍然处于内忧外患之际,既要应付日本的扩张,又要为解决国内的政治问题而努力。并且,国民政府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地统一全国,所能直接控制的资源实际上是很有限的。另外,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也不够宽裕,开支又大。因此,国民政府不可能像我们今天一样在体育事业上投入大多的资源。但是,国民政府仍然决定派出代表团参加柏林奥运会,并且还抽出人力、物力、财力举行相应的选拔赛。不过,中国代表团既然要远赴柏林(是乘坐轮船),相关部门估算的经费大约为22万元,这在当时的条件下对于国民政府可不是小数目。但是国民政府咬紧牙关,仍然拨款17万元!当时的政府能做到这一点,非常值得肯定,表明政府在困境之中仍然没有忘记支持体育事业。
另外的5万元经费从哪里来?
经过相关人员的游说,张学良、韩复渠等社会知名人士被打动,他们先后捐款3万元。当然,还需要筹齐2万元。相关部门把希望寄托在当时还有水平和影响力的中国足球队身上。
中国足球队先行出发,到东南亚和南亚比赛,由于成绩不俗,因此挣了不少钱。之后,国民政府派人去见足球队,希望足球队从收入中抽取2万元给中国代表团作为经费。有些资料还就此事说国民政府如何如何不劳而获,这也是没有道理的。就算是在1949年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中国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得到的不少奖金也要被国家收走(例如:我们可以了解一下中国职业围棋选手在国际大赛中获得的奖金是如何分配的),我们并没有对此发表负面意见,为什么要计较国民政府在30年代那个环境下做出的这项选择呢?我们可以要求今天的运动员要以国家利益为重,要理解政府的难处,为什么不能要求当时的运动员要以国家利益为重,要理解国民政府的难处呢?
当时尽管有些足球队员想不通,但大部分队员还是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给中国代表团汇去这笔钱。
由于经费问题有了着落,中国国内的代表团从上海乘船出发,先到达印度和足球运动员汇合,然后大家一起奔向柏林。
当然,如果是在今天,政府可以全额拨款给奥运代表团,并且运动员也有良好的环境养精蓄锐,而不需要先进行其他比赛来挣相关费用。但是,我们既然是在研究历史(哪怕是近现代史),总需要将具体的历史事件放在具体的历史环境下作出评价。对于客观条件不理想的前人,我们对其也应该抱该有的同情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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