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雪一文--偷菜也敬业,十分耐人寻味。该文勉强算杂谈或随笔吧,梢嫌水分过多。
文章开宗明义,说自己从小是个乖孩子,直到有一天,因为什么什么而毁于一旦,究其原因,偷菜。
文章字数过千,六大心得,洋洋洒洒,娓娓道来,未见一丝忏悔和悲痛,倒是满篇憋足的骄傲溢于言表,好象一只风华正茂的孔雀,展示和抖擞着每一根靓丽的羽毛。
胭脂雪从小受过良好教育,懂事善良,基本从未偷过鸡摸过狗。假如没有开心农场,抑或假如没有蝶衣那个“偷菜的帖子”,或许,她永远也无法和“贼偷”联系到一起。只在这段文字里,仿佛多少看到一丝懊悔的样子,感慨于一念之差。但是,接着笔锋一转,一种盗贼得手后的洋洋自得哄然而出,大有不可收拾之气势。
其实,社会存在上下九流,贼偷自然也是稀松平常的现象。然而,令人赞叹的是,当她在赚取了不劳而获的丰收喜悦之后,居然大马金刀的发表起学术论文和心得体会。文中以极其专业的术语,条理清晰地阐述了偷盗艺术的真谛,向人们展示了那个绿色世界里的黑色疯狂。
自打人类出现剩余价值以来,偷盗之风,时兴时衰,但却从未有过今日风靡天下之态势。大到高官富甲,小到黎民幼童,文人墨客、市井混混一哄而上,绝不懈怠。从黎明的黑暗,到午夜的幽深,成群结队的江洋大盗,四处寻觅,一亦发现目标,即刻破门而入,手拉肩扛,顷刻之间,大好河山肢离破碎,惨不忍睹。
偷盗既为犯罪,犯罪既应诛杀。然而,胭脂雪光天化日之下,大诵偷盗之经,竟然博得阵阵喝彩和支持。娇羞美女,朗朗帅哥,无不拍手称快!可见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到了多么触目惊心的程度。
“贼也有走空的时候”。这句话,是胭脂雪文中唯一不那么张扬的忧郁之处,带有懊恼和悻悻的失意。可见其在从一个乖巧纯洁的孩子,成为一名真正职业惯偷的成长之路还不是一帆风顺,还需自我成熟。哎!造化作弄人啊。
放眼望去,贼窝遍地,贼影憧憧,如此下去怎么得了,我忧心重重,寝食难安,真有大厦将倾独立难撑的感觉。如果点亮我自己,可以改变世俗的浑浊,我愿意燃烧!可惜,烧了又如何?无非化为几缕灰烬,肥了农场,美了贼人。
阿弥陀佛!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索性随它去吧,我也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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