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忍耐。“得忍且忍,得耐且耐;不忍不耐,諸事弄壞”忍也好,耐也罷,都是為了觀察事態的進一步發展,以便采取有利措施。低級的忍耐僅是為了避災躲禍,並未改變事態本身,高級的忍耐,是力圖能改變事態原有不利的發展結果。忍而耐之,看事而行,可為人中豪傑。
二是要忍讓。要“忍人所不能忍,容人所不能容,處人所不能處。”倘能如此容人忍事,則可緩和一切不利于自己之矛盾。然忍讓策在運用時把握不易,因凡是需要容忍的,必然是不容易容忍的;故需積累高度的修養功夫。
三是要忍人。“必能忍人不能忍之觸忤,斯能為人不能為之事功。”被懷疑、侮辱是常事,而硬頂硬抗卻又是不行的,這就需要忍人之策略,悉聽其便,忍過之后再徐圖良策。忍人一時之疑、一定之辱。一是為脫離被動局面,二是對意志、毅力進行磨練,為日后的發奮圖強、事業有成奠定正常情況下所不能獲得的基礎。
四是要忍言。“不如意事常八九,可對人言無二三。”人之心思千差萬別,能引起別人共鳴之事不多。倘不忍言,而將自己的心思竹豆般地倒將出來,不是無所作為,就是敗績競爭場。
五是要忍情。“勿乗喜而輕諾,勿因醉而生嗔,勿乗恢而多事,勿因倦而鮮經。”能調控自己感情,不因喜怒哀樂愛惡欲而左右自己之處事程序,則乃練達之人。
六是要忍屈。以屈求伸方能有所伸。屈,或為委曲求全,或為暫避風頭。然無論何種屈,都應與“伸”之目的聯系起來。
七要忍辱。“人之謗我也,與其能辯,不如能容;人之辱我也,與其能防,不如能化。”遭誹謗而進行辯解,遭欺侮而加意防備,此乃常人之舉措。忍辱策不主張辯而主張容,不主張防而主張化,其效果往往高出常理之上。事實常常是,遭誹謗而辯解,會越辯越非;遭欺侮而防備,會防不勝防。忍辱策之實質是不急于辯和防,而是在是非已有公論的情況下促其內心自辯;與其防患對方,不如設謀讓對方消解進犯的意圖,或轉而化之為我所用。
八是要忍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對待別人時,將自己想象為對方,其實質等于钻進別人心中來考慮對策。于人于事倘從推斷自己出發去對待,會把問題處理得合情入理,恰如其分。
九是要忍短。人都有其長處和短處,忍短即正確地評價人,任用人;容人之短,用人之長。有人本來心地狹窄,但卻能裝出一副容人的架勢籠絡人,也有其效果。
十要忍過。于下屬之“過”。在還可容忍時要盡量容忍。但容忍不等于任其“過”發展,或者將其“過”一筆勾銷;應該提帽于手,讓其在感恩你大度之同時,又“下不為例”。
十一要忍大。“心大則百物皆通,心小則百物皆病。”能將社會因素容納在一起,統籌衡量得失,登高望遠,高瞻远瞩,此乃干大事者必須有的氣派風度。
十二要忍小。“小不忍則亂大謀。”“棋錯一着,滿盤皆輸”倘貪圖小利,或者不能忍受一時的微小損失就會影響到自己的大前景。忍小策不僅要做到能忍。且要做到有意識有目的地放棄一些無足輕重的損失。以便換取更大利益之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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