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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喜欢”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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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1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月光紫竹 于 2014-12-27 13:17 编辑

   刚刚从县里回来,因为都是老朋友、其次才是工作关系的原因,午间也就破例举了杯子,稍稍量的喝了白酒啤酒和饮料,肚子成了杂货铺,大脑却因了责任(要陪司机老兄说话)更因了酒精的作用,倦意全有却睡意全无。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了领导桌上的一句话:“悄悄说~~我喜欢你!所以,咱两个喝一个吧!”
    哦哦,别误会,这话出自领导之口不假,对象却是对着地方单位新新提拔起来的女副职领导师姐说的!
   其实,我们,在场的每一位都清楚,这实在是一句玩笑之语罢了,从中体现中的是领导的幽默和语言上的技巧把握,当时的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不用稍稍平息,大家心知肚明,领导调侃的语气,活跃气氛的目的是百分之百地达到了目标了!O(∩_∩)O哈哈~
    是真的哦,这“喜欢”二字居然还可以做如此作用呢?并且如此的作用大大大大滴!平素少男少女之间羞于使用的普遍含义上的“喜欢”之意,竟在酒桌上发挥了如此如此大的温柔威力,哪里还有不喝之理……
     仔细想来,这“喜欢”之说的使用,还是需要具备几个必要而充分的条件时,使用才是有效的呢!借着不常喝酒的酒精的作用,姑且妄加评论之:
    其一: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曰不常使用,使用之就要出其不意,力求事半功倍;
   其二:场合恰当,火候合适----在酒场开始时不宜使用,在收场时用却是晚矣,只在酒至半酣,微微熏熏之时,酒场的酒词尚有斟酌,又想加深印象时刻,平素之语,出其不意,效果奇佳。
     其三:条件苛刻,不可言传----上对下、男对女、且不是第一次相识的场合,符合特定身份、甚至要符合领导说话风格,才有效。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学问呢。
    郑重必要补充:如服用中药有诸多忌讳一般,这类酒场话语亦有明显禁忌:生疏场合不宜;过分正式的场合不宜;身份悬殊场合不宜;群体过于复杂不宜;同性之间不宜;逆向关系(女对男)不宜;还有诸多不宜,有待时间和实践的验证……
  “喜欢”一词,人人都会说的一句话,却实在是一门学问,不是人人都能为之,也能好好表现好的学问矣!
   酒后妄言,姑且打住……

(流水文字录于猴年马月某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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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 + 60 喜欢紫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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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13:16 | 只看该作者
沙发上午休会儿{:57:}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13:17 | 只看该作者
地板给进帖的友友奉茶
地板
发表于 2014-12-27 13:25 | 只看该作者
地板先抢了
4
发表于 2014-12-27 13:25 | 只看该作者
刷新看到姐姐的新帖。。
5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13:25 | 只看该作者
素时瑾年 发表于 2014-12-27 13: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地板先抢了

丫头来了,赶紧抱抱
6
发表于 2014-12-27 13:26 | 只看该作者
赶紧点开欣赏,发现姐姐自己坐了沙发板凳。。。
7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13:26 | 只看该作者
素时瑾年 发表于 2014-12-27 13: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地板先抢了

丫头与姐一起坐沙发
8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13:26 | 只看该作者
素时瑾年 发表于 2014-12-27 13: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刷新看到姐姐的新帖。。

呵呵,酒后妄言乱言滴,杂论杂谈{:57:}
9
发表于 2014-12-27 13:26 | 只看该作者
占了楼层,安心坐下看姐姐的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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