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马文的战争》很是火了一把。2003年发表并获《小说选刊》优秀小说奖,2008年被改编成24集电视连续剧,2010年又被搬上银幕。可能很多朋友会对电视剧版深刻。坊间说法很多,吃瓜群众茶余饭后热议的是它反映出的房价问题、结婚和离婚问题、过日子和爱的问题、男人女人对性的态度问题等。殊不知其背后也有故事—— 当小说《马文的战争》被改编成电视剧热播后,北大出版社将该电视剧的剧本予以出版,不料,出版社及该剧本的编剧作家陈彤被小说作者叶兆言告上法庭。据报道,叶兆言状告出版社及该剧本的编剧作家陈彤及南京一家书店侵犯其著作权。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彤、北大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并在国家级刊物刊出版社及该剧本的编剧作家陈彤登致歉声明,陈彤赔偿14.3万余元、北大出版社赔偿40万元。原来,2006年,作家叶兆言将自己创作的获奖小说《马文的战争》的电视剧版权转让给北京玫瑰影视广告公司,双方约定:叶兆言允许玫瑰影视公司对叶的小说《马文的战争》改编成剧本,但是,改编成剧本后就不能再以文字形式出版了。不久,陈彤受制片方聘请,将《马文的战争》改编成剧本。2008年10月,《马文的战争》一剧在全国多家卫视热播。几乎同时,电视剧《马文的战争》的同名剧本也在国内多家书店热销,该同名剧本的作者署名为陈彤。2008年年底,叶兆言将陈彤、北大出版社、南京先锋书店告上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索赔侵权给他造成的损失等共计100万余元。法院在开庭审理时,陈彤提出,自己与玫瑰影视公司签有合同,并预定“电视剧《马文的战争》的剧本版权及文字版权归乙方(陈彤)自然拥有”。也这意味着,她陈彤才是电视剧剧本《马文的战争》文字版权的主人。此外,陈彤称,她改编后的作品也与叶兆言的原作完全不同,不仅里面的人物性格、故事情节、背景基调有了较大的改动,而且字数也从原来叶兆言的3万字的小说扩展为30万字。陈彤认为,她不侵权。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法律不保护作品的思想,只保护作品的表达,仅仅利用原作思想创作出来的新作品不侵权。但陈彤的作品在书名、主要人物姓名、人物关系、故事基本框架、情节发展等方面,均保留了叶兆言小说的基本表达。根据相关各当事人的多份合同,叶兆言没有允许陈彤将改编后的作品以任何文字形式单独出版。因此,陈彤和北大出版社合作出版小说,未征得叶兆言许可,侵犯了叶兆言的著作权。此外,法院也认为,陈彤的小说出版后,没有署原小说作者叶兆言的名字,也侵犯了叶兆言的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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