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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可交易勋章一直由议事院代管,按政企分开的原则,我们一直希望有能力的企业及个人介入经营。从去年开始,浩如烟海几次与家园接触,表示承包家园可交易勋章的强烈意愿。经过近段时间的紧张磋商与谈判终于达成共识,签订如下承包合同;
甲方:忘忧草家园议事院 乙方:浩如烟海
一、乙方承包家园可交易勋章经营权一年,期限从2012年3月25日零点起——2013年6月30日24点止(其中包括:勋章商厦装饰美化期6天,试营业两个月)。
二、乙方承包费为2400万草币/年,上打租;
三、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享有对勋章商厦的独立经营权(可交易勋章的定价、买卖、收入、经营方式等),自负盈亏。承包期满后甲方收回经营权,如继续对外承包,乙方有优先选择权。
四、作为附加条件,承包期内甲方所有活动过后的马甲归乙方管理或委托乙方拍卖,拍卖所得甲乙双方二八开;
五、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家园法典,守法合理经营,在宣传及销售中保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家园议事院的原则领导。
六、乙方在承包期内,成立经家园许可的勋章交易公司,名称为:交易中心,银行账号合法;
七、在乙方承包勋章商厦期间,甲方每月为勋章商厦提供两天全坛顶置加亮贴,用以勋章推广服务。勋章推广帖内容须提前三天报议事院审批。
八、甲方监管下列事项:
1.原有勋章已经发生交易的,原则上不得更新,除非售出极少且又能与购买者本人取得联系并置换新的勋章,可在家园同意下更新;
2.变换及更新勋章的尺寸最大不得超过天龙至尊;
3.乙方所有新增及更新勋章不得违反法律精神和相关联规定;
4.议事院受理对乙方在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上的投诉;
5.乙方新增勋章最多不得超过12款;
九、承包期内双方不得擅自终止承包协议,如甲方因不可抗拒因素提前终止承包协议,将赔偿乙方总承包费用的不足部分;
十、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如发生上述条款之外的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果可提交整个论坛进行全民公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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