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忧草家园

标题: 邯郸未成年杀人犯如何适用法律? [打印本页]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4-3-19 00:15
标题: 邯郸未成年杀人犯如何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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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一初中生被三名同学残忍杀害,尸体埋在附近废弃菜窖内。目前,涉案人员已全部被抓获。

犯罪人员都不大,小小年龄竟如此凶残狠毒,实在令人触目惊心。

作为初中生,当然知道杀人犯法这个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但他们却胆大妄为,知法犯法,而且手段极其残忍。

或许,他们认为自己末成年,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就毫无顾忌地痛下杀手。

该案迅速引起轰动并持续发酵,尤其在关于如何承担法律责任这个问题上,众说纷纭争论很大。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霸凌的相关规定: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如果按照这个字面理解,三名杀人凶手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因为,他们的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欺凌,而是犯罪。

然而,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概不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原则是:一是从宽处理,二是不适用死刑原则。

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说依法处理,依的就是刑法,而刑法的明确规定就是不追究刑事责任。

三名凶手均未满十四周岁,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很难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但刑法还有一个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应该说,修正案预见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严重性,但规定却很笼统和模糊,操作起来也有很大难度。

就一个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又有几个普通人能做到?

然而,这么极端的杀人行径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对受害者却是极不公平。

然而,这么罪大恶极的残害同类行为得不到法律制裁,对社会也没法交待。

然而,今后再有更多的未成年人因为法律的宽宥而争相效仿,我们将如何面对?

这起案件,已不仅仅是三个未成年人犯罪的惩与罚那么简单,而是关系到法律能否惩恶扬善,能否保护弱小,能否维持公平正义的大事。

这起案件,事实上把修改刑法关于未成年人年龄的问题摆到了我们面前。

有人提出把未成年人年龄下调,我觉得很有必要,理由很多,我只说一点,那就是青少年发育提前了。

信息极度发达,物质极大丰富,这是如今的现实。青少年因信息量和营养过剩等因素而过早发育,这是不争的事实。

既然发育提前了,成年人的年龄自然也就提前了,那么,调整未成年人年龄就在情理之中。

调整年龄适用法律不是目的,目的是要遏制日益增长的犯罪低龄化趋势。

幸好,刚刚看到一则消息说:该案已经进入法律追究程序了。

但愿能给无数关注此案的人们,给受害者家属一个满意的交待。

看一看那个被害孩子面目皆非的脸庞,还有受害者家属撕心裂肺的哭泣,良心告诉我们,一定要为他们做点什么......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4-3-19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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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独心    时间: 2024-3-19 09:36
看来有希望受到法律制裁了
作者: 独心    时间: 2024-3-19 09:37
估计最重也就是无期,肯定没有死刑
作者: 独心    时间: 2024-3-19 09:37
支持未成年人年龄下调到十岁
作者: 淡月光    时间: 2024-3-19 09:57
独心 发表于 2024-3-19 09:37
支持未成年人年龄下调到十岁

10岁以下一般连价值观都尚未形成,对世界和社会处于认识的初步阶段!
刚刚十岁,也差不多,所以不能以偏概全。
总之未成年管理要严苛。
他们负责玩,怎么玩,要受到约束!
作者: 故乡的炊烟    时间: 2024-3-19 10:04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4-3-19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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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支持!
作者: 小雨的节奏    时间: 2024-3-19 10:43
痛心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这么小年纪的孩子身上,身心健全的教育真的让人担心了。
作者: 水清木青    时间: 2024-3-19 13:38
我很赞同网上一位父亲的话:如果法律不能严惩校园霸凌者,我会告诫自己的孩子,遇到霸凌者就干死他,我宁愿监房探望,也不愿墓地绝望。所以,此次对邯郸三少年谋杀同学一案的审定结果,会对社会产生深刻的影响,也会出现要么使校园霸凌者极其家人望法却步,要么霸凌者会更加猖獗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趋势。
作者: 水清木青    时间: 2024-3-19 13:41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用来保护遵纪守法好少年的,而不能成为那些校园霸凌者的保护伞,甚至是少年恶魔的免死金牌。
作者: 水清木青    时间: 2024-3-19 13:41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用来保护遵纪守法好少年的,而不能成为那些校园霸凌者的保护伞,甚至是少年恶魔的免死金牌。
作者: 独心    时间: 2024-3-20 09:23
淡月光 发表于 2024-3-19 09:57
10岁以下一般连价值观都尚未形成,对世界和社会处于认识的初步阶段!
刚刚十岁,也差不多,所以不能以偏 ...

现在孩子早熟,十岁孩子可以懂得好多啦。关键是,十岁的孩子把另一个十岁的孩子杀啦,还保护谁。
作者: 静电    时间: 2024-3-20 11:53
制定法律的专家们,有几个儿孙被杀死,女儿孙女被强奸,再修改法律是可能更保护正义。
作者: 清水茉莉    时间: 2024-3-20 12: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一个人的寂寞    时间: 2024-3-20 14:57
严判吧,。。。。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4-3-22 07:25
独心 发表于 2024-3-19 09:36
看来有希望受到法律制裁了

但没有死刑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4-3-22 07:25
独心 发表于 2024-3-19 09:37
估计最重也就是无期,肯定没有死刑

是的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4-3-22 07:27
淡月光 发表于 2024-3-19 09:57
10岁以下一般连价值观都尚未形成,对世界和社会处于认识的初步阶段!
刚刚十岁,也差不多,所以不能以偏 ...

现在是个早熟的世界,孩子在母体里就开始吃早熟饰品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4-3-22 07:27
故乡的炊烟 发表于 2024-3-19 10:04
完全支持!

现在热点频发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4-3-22 07:28
小雨的节奏 发表于 2024-3-19 10:43
痛心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这么小年纪的孩子身上,身心健全的教育真的让人担心了。

极端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的孩子就是我们教育培养的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4-3-22 07:29
水清木青 发表于 2024-3-19 13:38
我很赞同网上一位父亲的话:如果法律不能严惩校园霸凌者,我会告诫自己的孩子,遇到霸凌者就干死他,我宁愿 ...

嗯,说的很对。干死霸凌者还可以活着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4-3-22 07:30
水清木青 发表于 2024-3-19 13:41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用来保护遵纪守法好少年的,而不能成为那些校园霸凌者的保护伞,甚至是少年恶魔的免死金牌 ...

现在已经起到了保护坏蛋的作用了
作者: 淡月光    时间: 2024-3-22 07:48
独心 发表于 2024-3-20 09:23
现在孩子早熟,十岁孩子可以懂得好多啦。关键是,十岁的孩子把另一个十岁的孩子杀啦,还保护谁。

无法无天的孩子,必须严惩!
作者: 淡月光    时间: 2024-3-22 07:50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4-3-22 07:27
现在是个早熟的世界,孩子在母体里就开始吃早熟饰品

霸凌也是从小就培养的!
作者: 半疯半醒    时间: 2024-3-22 12:02
未成年人法保护了坏孩子
作者: 半疯半醒    时间: 2024-3-22 12:02
刑法不敢杀坏孩子
作者: 独心    时间: 2024-3-23 08:13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4-3-22 07:25
但没有死刑

现在群众呼声很高,呼吁死刑
作者: 独心    时间: 2024-3-23 08:14
淡月光 发表于 2024-3-22 07:48
无法无天的孩子,必须严惩!

好像有点希望,全网呼吁死刑!
作者: 余尘    时间: 2024-3-23 10:19
法律条文在法官面前只是文字的堆叠罢了。

六盘山最近刚刚发生的一件事:一个人开着私家车出门办事,路上碰见一人拦截,问司机能不能带自己一段路。司机问后得知正好顺路,便让行人上车。结果中途被交警拦住说司机非法营运载客。伺机不服诉到一审,一审没有找到任何非法运营证据。交警不服诉到二审,二审法官推断说:这段路都知道多少钱,到时候下车只要付钱就行,就这样罚了司机二万元。

这三个坏小子,如果法官也推断一下,说这些孩子长大了一定还会杀人,现在就判死刑也是可以的。呵呵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4-3-23 13:36
半疯半醒 发表于 2024-3-22 12:02
未成年人法保护了坏孩子

算你识相
作者: 残影孤心    时间: 2024-3-23 14:16
网上一片喊杀声
作者: 残影孤心    时间: 2024-3-23 14:17
杀坏人才能保护好人
作者: 水清木青    时间: 2024-3-23 20:52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4-3-22 07:29
嗯,说的很对。干死霸凌者还可以活着

所以这次的判决对今后的社会风气影响极大,估计高层也应该看到民意民心所向了。
作者: 水清木青    时间: 2024-3-23 20:53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4-3-22 07:30
现在已经起到了保护坏蛋的作用了

坏孩子和坏老人都不应该得到保护。
作者: 小雨的节奏    时间: 2024-3-25 10:43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4-3-22 07:28
极端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的孩子就是我们教育培养的

真心不愿意看到这样的。
作者: 小雨的节奏    时间: 2024-3-25 10:43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4-3-22 07:28
极端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的孩子就是我们教育培养的

真心不愿意看到这样的。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4-3-25 11:52
独心 发表于 2024-3-23 08:14
好像有点希望,全网呼吁死刑!

拭目以待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4-3-25 11:54
余尘 发表于 2024-3-23 10:19
法律条文在法官面前只是文字的堆叠罢了。

六盘山最近刚刚发生的一件事:一个人开着私家车出门办事,路上 ...

死的希望不大,估计无期吧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4-3-25 11:54
残影孤心 发表于 2024-3-23 14:17
杀坏人才能保护好人

言之有理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4-3-25 11:55
水清木青 发表于 2024-3-23 20:52
所以这次的判决对今后的社会风气影响极大,估计高层也应该看到民意民心所向了。

但也就无期吧
作者: 残影孤心    时间: 2024-3-25 13:05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4-3-25 11:54
言之有理

老大多写点评论,代表我们发声
作者: 水清木青    时间: 2024-3-27 22:21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4-3-25 11:55
但也就无期吧

也有可能把适用刑事责任的年龄降到12岁
作者: 凌寒.    时间: 2024-3-27 22:44
:曼德拉曾说过这样一段话,他说:人可以卑微如尘土,但不能扭曲如蛆虫!
作者: 淡月光    时间: 2024-3-28 11:36
独心 发表于 2024-3-23 08:14
好像有点希望,全网呼吁死刑!

嗯,这样的孩子,确实已经失去了基本的道德底线,他们需要的是法律的严惩,而不是所谓的“教育和改造”。
作者: 独心    时间: 2024-3-29 09:23
淡月光 发表于 2024-3-28 11:36
嗯,这样的孩子,确实已经失去了基本的道德底线,他们需要的是法律的严惩,而不是所谓的“教育和改造”。

程序上有点复杂,我说要是死刑的话。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4-3-29 09:36
水清木青 发表于 2024-3-23 20:53
坏孩子和坏老人都不应该得到保护。

有道理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4-3-29 09:51
小雨的节奏 发表于 2024-3-25 10:43
真心不愿意看到这样的。

这是改革开放带来的副产品开始显现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4-3-29 09:52
水清木青 发表于 2024-3-27 22:21
也有可能把适用刑事责任的年龄降到12岁

现在的问题是,不死就起不到彻底的震慑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4-3-29 09:58
凌寒. 发表于 2024-3-27 22:44
:曼德拉曾说过这样一段话,他说:人可以卑微如尘土,但不能扭曲如蛆虫!

物欲横流的社会,最终都会扭曲
作者: 凌寒.    时间: 2024-3-29 12:32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4-3-29 09:58
物欲横流的社会,最终都会扭曲

       这话我赞同!
作者: 水清木青    时间: 2024-3-29 22:05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4-3-29 09:36
有道理

你看中国大妈到了新加坡就很老实,不然钱包都得被罚没了
作者: 水清木青    时间: 2024-3-29 22:09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4-3-29 09:52
现在的问题是,不死就起不到彻底的震慑

按理讲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所以应该补充一条:犯法者不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
作者: 小雨的节奏    时间: 2024-3-30 09:50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4-3-29 09:51
这是改革开放带来的副产品开始显现

任何事态的发展,并不是以原生为意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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