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是一种境界
陈彦在小说《主角》中,几次借角色之口称赞忆秦娥对秦腔表演的痴迷说:“这娃唱戏唱瓜咧!”这“瓜”字为关中方言,为“傻”、“痴”之意。那么,忆秦娥真的是唱戏唱傻了吗?我看不是,而是说她唱戏唱到了一定的水平、高度、或者说是境界。要不,她怎么会大红大紫呢?在日常,我们把对一件事物的喜欢分为兴趣爱好、上隐着迷、如痴如醉这么三个层次。从程度上说是有高下的,松紧的,离得开离不开的;而从境界上说则是技术和艺术两种完全不同追求。就拿唱戏来说,有戏曲爱好者,有戏迷票友,有戏曲艺术家,前一是喜欢听听,前二是不但爱听、而且爱唱,如此而已的自我沉浸;第三则不但自己深入戏中,而且用戏来感染和影响别人。忆秦娥被群众喜欢,正在于她演戏感染了群众。
陈彦就是这样来塑造忆秦娥这个人物的。她从放羊娃到进剧团学戏,起初是为了混口饭吃,因为山里太苦。当她发现学戏想成名需吃更大的苦时,她也曾退缩逃回家还要放羊。后在多位戏曲前辈的鼓舞、鞭策和培养下,她渐渐地体会到传统戏曲的魅力并全身心投入其中。再加之当时戏曲环境的影响下,她从幕后走向台前,从龙套成长为主角,从县团唱到省团,从演员唱成名角。为了让忆秦娥更加地有血有肉,真实可信,陈彦让她的学艺之路、成名之路充满奇曲,历尽挫折。特别是让她在个人生活上表现的单纯无知、刚愎自用,戏剧上成功,生活中失败。如此安排也并不矛盾,痴迷于戏剧必然无能于生活,或者叫影响到生活,一心不能二用,有得必有失嘛!而恰恰艺术家用艺术去感染更多的人。
小说中还有个重要人物胡三元,他是忆秦娥的舅舅,也是带她入行的人,这是小说中一个很重要的人物,也是塑造极为成功的一个角色。首先就是个性鲜明,他是剧团的司鼓手,技艺高超,恃才傲物,对艺术如痴如狂;他的生活桀骜不驯,放荡形骸,多遇不测也不改初衷。他痴迷司鼓,敬畏艺术,坚守阵地,容不得半点对艺术的亵渎。说他是“鼓痴”一点也不为过。正是他的这股子痴劲儿,让他稳坐剧团司鼓之头把交椅。也是这股子痴劲儿,让他不惜得罪同行、得罪领导,饱受排挤和打击,甚至一辈子大事不成。这个人物,在小说大结构中补充说明了忆秦娥不痴不成功的深刻道理。
所以我说,痴是一种境界。就忆秦娥来说,追求的是一种超越自我的“大我”,即秦腔的“忆秦娥”,群众的“忆秦娥”,人民的“忆秦娥”。没有痴的精神,达不到一种忘我的境地,没有痴的态度,放不下世俗的纷繁,不可能全身心投入到秦腔的继承、发扬与光大中。由此看来,竞争对手楚嘉禾输给她是合理的,放弃初恋风萧萧是合情的,与前夫刘红兵离婚是必须的,现夫石怀平为她自杀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她永远都在奋不顾身地追求目标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