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忧草家园

标题: 捍卫我们的风骨! [打印本页]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3 10:06
标题: 捍卫我们的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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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忧草家园属于原创文学论坛,它既具有文化传媒之属性,又为广大文学爱好者提供练笔之方便。

    忘忧草家园结合国家及互联网相关法律,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但它最重要的核心约束是反对非原创。

    忘忧草家园以原创文学为主,辅以声像等形式。除娱乐空间、礼宾大厅及一些收藏和管理功能板块外,其它均视为原创区域。

    原创定义:作者首创,非抄袭模仿,内容和形式都具有独特个性的物质或精神成果。

    忘忧草家园欢迎精英,但从不拒绝草根。说穿了,我们是以平民化为主的文学论坛。

    我本人并非科班,纯粹的草根。翻看早些年作品与今日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进步和提高是显著的,其功就在于这些年痴痴不断地练笔而成。

    让忘忧草家园成为广大文学爱好者的练笔平台,是我们最美好的初衷。

    你可以写的不好,但绝不能抄袭、扒窃、模仿。只要是你自己写的,再不好我们都喜欢。只要是歪门邪道(抄袭扒窃模仿),我们都鄙视。

    说起歪门邪道,并非忘忧草家园独有,如今的网络简直遍地皆是俯首即拾。

    有一个最常见的怪现象,一个人偷东西千夫所指。而一个人偷文字,则大部分人熟视无睹。其实,后者比前者危害更大。

    小偷偷的是财物,扒窃文字损伤的是理念,道德,风气,人心。

    写自己的文,做自己的事,塑自己的人。这是一种风骨,是一切文学爱好者的道德底线,也是我们必须捍卫的基本准则。

    不管外面世界杂草丛生,忘忧草家园必须保持一方净土。

    捍卫我们的风骨,保护知识产权,向一切不良习气做坚决斗争,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请所有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欢迎所有会员朋友进行监督积极举报。

    特聘泰山乌鸦为大辕监察御史,有密奏专奏之权!


​匡扶乱像担道义 以我丹心靖大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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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家园法典第五章 版面管理

    第十八条、论坛只是提供交流和展示的平台,所有会员必须对自己文字负全部责任。
    第1款:论坛原创版块必须发表本人原创作品;
    第2款:发表的作品必须是在本论坛首发;
    第3款:论坛对任何涉嫌剽窃、篡改的作品有权进行调查、询问、警告及删除;对不服从管理者将采取进一步严厉措施;
    第4款:论坛有权对任何作品进行甄别查询,但没有必须的义务;
    第5款:对涉嫌剽窃及篡改的作品,论坛积极受理投诉,但必须由投诉人举证;
    第6款:作品的从属权应以能提供的在公开媒介上最早发表的时间及可验证的ID为准;

忘忧草家园法典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3 10:06
@泰山乌鸦 接旨!
作者: 千年小狐    时间: 2020-11-23 10:47
你可以写的不好,但绝不能抄袭、扒窃、模仿。只要是你自己写的,再不好我们都喜欢。只要是歪门邪道(抄袭扒窃模仿),我们都鄙视。
……支持这种观点
作者: 千年小狐    时间: 2020-11-23 10:50
说起歪门邪道,并非忘忧草家园独有,如今的网络简直遍地皆是俯首即拾。
作者: 紫叶萧萧去    时间: 2020-11-23 10:50
支持赞成!
作者: 清水茉莉    时间: 2020-11-23 10: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雨的节奏    时间: 2020-11-23 11:13
支持,绝对的支持!
捍卫我们的风骨!
就是捍卫我们的家园!
作者: 筱洛君    时间: 2020-11-23 11:46
这个必须支持,也是对自己的一个保护。
作者: 初心    时间: 2020-11-23 17:18
支持支持
作者: 雪狼    时间: 2020-11-23 17:45
恭喜泰山乌鸦升级,监察御史是专门监督坛主的行为举止,以后发现和尚有不轨行为,马上记录在案,公告天下~!
作者: 泰山乌鸦    时间: 2020-11-23 19:28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0-11-23 10:06
@泰山乌鸦 接旨!

尊重知识产权,纯洁创作环境,提高个人修为,分享个人文华,这是每位文字爱好者的基本操守与追求。

本人很荣幸担负监查职责。“宽严并举,适度把握”将是以后的工作原则。希望得到朋友们的理解与支持。

遇到明显不当行为,一针见血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本人愿意放弃密奏专权,秉笔直言,坦诚相见。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3 20:13
泰山乌鸦 发表于 2020-11-23 19:28
尊重知识产权,纯洁创作环境,提高个人修为,分享个人文华,这是每位文字爱好者的基本操守与追求。

本 ...

你想学魏征
作者: 泰山乌鸦    时间: 2020-11-23 20:54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0-11-23 20:13
你想学魏征

哦,我只想做个正直的文化人。用一辈子的时间完成这个任务,如何?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3 21:33
泰山乌鸦 发表于 2020-11-23 20:54
哦,我只想做个正直的文化人。用一辈子的时间完成这个任务,如何?

钦佩你的认真精神
作者: 古越涛    时间: 2020-11-23 22: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水清木青    时间: 2020-11-23 22:29
净化家园,人人有责。
作者: 北国睡莲    时间: 2020-11-23 23:20
雪狼 发表于 2020-11-23 17:45
恭喜泰山乌鸦升级,监察御史是专门监督坛主的行为举止,以后发现和尚有不轨行为,马上记录在案,公告天下~ ...

雪狼怎么好似小沈阳,专门跑偏啊,哈哈哈!
作者: 北国睡莲    时间: 2020-11-23 23:22
泰山乌鸦 发表于 2020-11-23 19:28
尊重知识产权,纯洁创作环境,提高个人修为,分享个人文华,这是每位文字爱好者的基本操守与追求。

本 ...

翻唱版不在监督之列吧,因为我们全是抄袭,哈哈哈!
作者: 北国睡莲    时间: 2020-11-23 23:27
真不知道有些人是咋想的??以前我刚来论坛时就发现一位,诗歌原封不动的抄过来.....
我以为是一个人,在不同的地方叫不同的名字呗,结果试探几次,根本就不是一个人,哈哈哈!
作者: 北国睡莲    时间: 2020-11-23 23:28
坚决支持乌鸦老师的工作!提高监督力度,挽救个别人,也净化我们的家园!
作者: 雪狼    时间: 2020-11-23 23:35
北国睡莲 发表于 2020-11-23 23:20
雪狼怎么好似小沈阳,专门跑偏啊,哈哈哈!

要能上斩和尚,下能护百姓才行啊~!
作者: 北国睡莲    时间: 2020-11-23 23:37
雪狼 发表于 2020-11-23 23:35
要能上斩和尚,下能护百姓才行啊~!

哈哈,雪狼言之有理!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4 08:56
千年小狐 发表于 2020-11-23 10:50
说起歪门邪道,并非忘忧草家园独有,如今的网络简直遍地皆是俯首即拾。

从我们做起,打造一方净土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4 09:45
紫叶萧萧去 发表于 2020-11-23 10:50
支持赞成!

一起监督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4 09:46
清水茉莉 发表于 2020-11-23 10:57
放飞的蝴(步韵可可托海的牧羊人) - 音乐翻唱 - 忘忧草家园 - Powered by Discuz!
http://www.wycjy.com/ ...

故作而言他
作者: 清水茉莉    时间: 2020-11-24 09: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紫叶萧萧去    时间: 2020-11-24 09:48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0-11-24 09:45
一起监督

好!
作者: 泰山乌鸦    时间: 2020-11-24 12:22
北国睡莲 发表于 2020-11-23 23:22
翻唱版不在监督之列吧,因为我们全是抄袭,哈哈哈!

音乐作品的翻录、翻唱(奏)、改编、引用等涉及到传播人与著作权人不同形式、不同制约的版权关系,各方权益指向非常复杂,往往需要个案个究。在这里我们仅就翻唱、改编做个简析。

不以盈利为目的、有明显自我娱乐性质的翻唱原则上不受著作主体人版权的约束,“想唱就唱”。这与文学作品中的抄袭有本质上的区别,抄袭是将著作权人作品据为己有并传播,而翻唱仅是传播,并未涉及著作权的归属关系。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音乐作品的改编需要慎重,不管是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作品改编毕竟变动了著作权人的作品,这是广义范围上的侵权。同样,因各方权益指向不同,处理起来也错综复杂。不过,现在通用的解决方式就是标识改编人,这视为对著作权人的善意回应。这种行为实际上就是律法环境下的另一种协调方式:“民不告官不究”,也就是诉讼环境下的“不告不理”原则,这体现出民事权责的自主性,“可以有”。

我在制作音乐课件时,凡是对音乐作品的曲谱有个人微调或改动时均注明整理(编辑)人,这种行为大多是纠正作品(复制)传播过程中产生的讹误,这也体现出对作品及著作权人的尊重。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4 12:31
小雨的节奏 发表于 2020-11-23 11:13
支持,绝对的支持!
捍卫我们的风骨!
就是捍卫我们的家园!

由此树立我们的尊严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4 12:31
筱洛君 发表于 2020-11-23 11:46
这个必须支持,也是对自己的一个保护。

哥们一语中的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4 12:32
初心 发表于 2020-11-23 17:18
支持支持

你那篇应该配首歌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4 12:32
雪狼 发表于 2020-11-23 17:45
恭喜泰山乌鸦升级,监察御史是专门监督坛主的行为举止,以后发现和尚有不轨行为,马上记录在案,公告天下~ ...

我有你监督就够累了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4 12:34
泰山乌鸦 发表于 2020-11-23 20:54
哦,我只想做个正直的文化人。用一辈子的时间完成这个任务,如何?

乌鸦说话得体,有根有据。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4 12:35
古越涛 发表于 2020-11-23 22:00
我是来这里学习的,之前在朋友圈欣赏了茉莉转发的不少公众号。何以成人?唯有学习。

一起共勉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4 12:36
水清木青 发表于 2020-11-23 22:29
净化家园,人人有责。

找个机会我们得聚聚,带上你的假酒。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4 12:36
北国睡莲 发表于 2020-11-23 23:20
雪狼怎么好似小沈阳,专门跑偏啊,哈哈哈!

他只跟我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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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泰山乌鸦    时间: 2020-11-24 13:18
雪狼 发表于 2020-11-23 17:45
恭喜泰山乌鸦升级,监察御史是专门监督坛主的行为举止,以后发现和尚有不轨行为,马上记录在案,公告天下~ ...

我自愿担当的职责是“监查”,管理员职责才是“监察”。“监查”是司法环境下的行政手段,“监察”是司法环境下的法制手段。

太绕嘴了不是,说白了:我负责“诛心” ,管理员负责“杀人” ~~


作者: 古越涛    时间: 2020-11-24 16: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雪狼    时间: 2020-11-24 19:01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0-11-24 12:36
他只跟我过不去

是提醒你,现在有监察御史,你以后的行为举止要注意些,欠烟馆的钱要尽快还~!
作者: 雪狼    时间: 2020-11-24 19:02
泰山乌鸦 发表于 2020-11-24 13:18
我自愿担当的职责是“监查”,管理员职责才是“监察”。“监查”是司法环境下的行政手段,“监察”是司法 ...

这是得罪人的位置,你是难得有心人。
作者: 泰山乌鸦    时间: 2020-11-24 19:49
雪狼 发表于 2020-11-24 19:02
这是得罪人的位置,你是难得有心人。

哦,我就是那个得罪人的人~~

这两年我在联版已经拍走了不少人。如果连正常的学术探讨都容纳不下,那么,走便走,不留。

创作文字与娱乐文字有个度的区别,而学术探讨就是天平砝码,哪边的砝码多,哪边的文字分量就沉。


作者: 清水茉莉    时间: 2020-11-24 19:5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泰山乌鸦    时间: 2020-11-24 20:08
清水茉莉 发表于 2020-11-24 19:59
还好在联版没有拍过我

从你的性格看,即便拍了你也不会走。这种心态有利于开发学习潜质,当然,更多的是需要自我打磨。


作者: 清水茉莉    时间: 2020-11-24 20: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泰山乌鸦    时间: 2020-11-24 20:27
清水茉莉 发表于 2020-11-24 20:19
我什么性格说说看嘛

什么叫性格?

性,心肺也。格,品质也。

你没心没肺,格尚存。
作者: 清水茉莉    时间: 2020-11-24 20: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水清木青    时间: 2020-11-24 22:48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0-11-24 12:36
找个机会我们得聚聚,带上你的假酒。

以假成名了啊
作者: 小雨的节奏    时间: 2020-11-25 09:41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0-11-24 12:31
由此树立我们的尊严

亦是家园的尊严!
作者: 影    时间: 2020-11-26 08:24
创造自己的东西是快乐
作者: 清水茉莉    时间: 2020-11-26 09: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杭小北    时间: 2020-11-26 19:10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0-11-23 10:06
@泰山乌鸦 接旨!

官不小,乌鸦干这工作正合适
作者: 杭小北    时间: 2020-11-26 19:13
泰山乌鸦 发表于 2020-11-23 19:28
尊重知识产权,纯洁创作环境,提高个人修为,分享个人文华,这是每位文字爱好者的基本操守与追求。

本 ...

匡扶正义,保护知识产权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7 08:23
泰山乌鸦 发表于 2020-11-24 19:49
哦,我就是那个得罪人的人~~

这两年我在联版已经拍走了不少人。如果连正常的学术探讨都容纳不下,那么 ...

拍走人不是目的,拍了改了不走才是初衷。我们以改造人为己任。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7 08:24
影 发表于 2020-11-26 08:24
创造自己的东西是快乐

谢谢理解!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7 08:25
杭小北 发表于 2020-11-26 19:10
官不小,乌鸦干这工作正合适

不带品,没薪水
作者: 泰山乌鸦    时间: 2020-11-27 08:47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0-11-27 08:23
拍走人不是目的,拍了改了不走才是初衷。我们以改造人为己任。

嗯,这正是做学问与娱乐学问的区别。一拍即溃的随他去,拍不死的才是大英雄。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7 08:48
泰山乌鸦 发表于 2020-11-27 08:47
嗯,这正是做学问与娱乐学问的区别。一拍即溃的随他去,拍不死的才是大英雄。

看一下置顶的活动公告,又有任务了
作者: 泰山乌鸦    时间: 2020-11-27 08:54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0-11-27 08:48
看一下置顶的活动公告,又有任务了

娱乐至上。把握好基本底线即可。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20-11-27 08:55
<div class="quote"><blockquote><font size="2"><a href="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0698586&ptid=497831" target="_blank"><font color="#999999">泰山乌鸦 发表于 2020-11-27 08:54</font></a></font><br>娱乐至上。把握好基本底线即可。</blockquote></div><br>明白人
作者: 山色空蒙    时间: 2022-7-8 18:45
本帖最后由 山色空蒙 于 2022-7-8 19:01 编辑

查清卧底,斩草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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